武进不锈: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8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方
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证券”)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武进不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至 12 月 30 日对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有关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倪霆、顾庄华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8 年 12 月 3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倪霆、屠晶晶
(五)现场检查手段
1、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 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 查看公司 2018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 查阅和复印公司募集资金相关资料,询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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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查阅公司 2018 年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7、 核查公司 2018 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武进不锈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
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
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
效执行;公司 2018 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
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 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 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 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 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 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7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 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10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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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1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12 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二) 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
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重大信息的传
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档案
资料完整,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 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 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 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网站刊载
(三) 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高
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现场检查人员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
武进不锈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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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武进不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
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认为: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武进不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规定的情形。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 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4 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6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现场检查人员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 2018 年
以来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外担保,无重大对外投资。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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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义务
2 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3 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4 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5 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
6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六)经营状况
经与财务负责人沟通及现场检查,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
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认为,武进不锈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 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 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3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4 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5 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6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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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7 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加强信息披露学习
建议公司继续加强对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积极
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提请公司关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在做好市场分析的基础上,从维护公
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出发,切实可行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行必要的程序并及时、准
确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武进不锈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机
构与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访谈、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武进不锈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人认为:自上
市以来,武进不锈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截至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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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检查之日,武进不锈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保荐人也将持续关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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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倪 霆 顾庄华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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