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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进不锈: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8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方
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证券”)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武进不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至 12 月 30 日对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有关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倪霆、顾庄华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8 年 12 月 3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倪霆、屠晶晶

    (五)现场检查手段

        1、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 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 查看公司 2018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 查阅和复印公司募集资金相关资料,询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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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查阅公司 2018 年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7、 核查公司 2018 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武进不锈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
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
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
效执行;公司 2018 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
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    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    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    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    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    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7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    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10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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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1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12   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二) 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
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重大信息的传
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档案
资料完整,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    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    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    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网站刊载         

     (三) 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高
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现场检查人员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
武进不锈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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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武进不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
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认为: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武进不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规定的情形。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   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4   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6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现场检查人员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 2018 年
以来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外担保,无重大对外投资。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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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义务

2   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3   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4   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5   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

6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六)经营状况

    经与财务负责人沟通及现场检查,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
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认为,武进不锈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   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1   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   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3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4   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5   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6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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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7   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加强信息披露学习

    建议公司继续加强对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积极
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提请公司关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在做好市场分析的基础上,从维护公
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出发,切实可行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行必要的程序并及时、准
确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武进不锈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机
构与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访谈、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武进不锈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人认为:自上
市以来,武进不锈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截至现

                                      6/8
场检查之日,武进不锈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保荐人也将持续关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7/8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倪   霆                 顾庄华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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