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 其它对外担保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周向东 毛建东 陶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