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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悦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4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庆仁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目前二级市场股价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为提振投资者
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
册资本及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决定。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 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若
以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
6,666,666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 144,000,000 股)的
4.6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
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八)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回购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的期间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