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永悦科技: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4-28  

                        公司代码:603879                          公司简称: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未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
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永悦科技         60387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水宝                           陈颖
        办公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
                          瑞丰路南大学生创业园5幢          丰路南大学生创业园5幢
         电话             0595-87259025                    0595-87259025
       电子信箱           zsb@fjyykj.com                   zsb@fjyykj.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版块

业务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分类。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主导产品
的应用领域,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版块业务处细分行业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不饱和聚酯树脂

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较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

品牌企业集中,并形成了部分具有自主品牌、规模较大和渠道优势的大型企业。国际上规模较大

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企业主要为亚什兰集团公司和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上述两家企业均已在

我国设厂。公司人造石树脂已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人造石树脂供应商之一。

    (二)无人机行业

    我国工信部印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 年,

综合考虑产业成熟度提升后的发展规律,民用无人机产业将由高速成长转向逐步成熟,按照年均

25%的增长率测算,到 2025 年民用无人机产值将达到 1800 亿元。根据 Verified Market Research 所

发布的数据,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在 2021 年达到 269 亿美元,预计到 2030 年将达到 721 亿美元,

从 2022 年到 2030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17.22%。

    2022 年 6 月,民航局印发《“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首次将通用航空列入国家发

展五年规划,明确将无人机的广泛应用列为重点任务,将无人机作为新兴业态进行科学规划。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以及产业布局规划,为了更加准确清晰反应公司真实

经营情况,对公司现有产业进行梳理,按照产品所处行业进行重新归类,形成了不饱和聚酯树脂

和无人机业务两大版块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不饱和聚酯树脂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对外采购苯乙烯、顺酐、废旧PET、废塑料、二甘醇、苯酐等原材料,部分原材料直

接向生产厂商采购,部分原材料向生产厂商的经销商采购。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

情况,以及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预判,通过比较备选供应商的品牌、质量、持续供应能力、

售后服务、价格等因素后,择优选择并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进行后续采购活动,并每年进行评

定。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针对大宗原材料每年与合格供应商洽谈采购

计划。公司主要采取每月根据生产需要和原材料的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和采购价格的采购方式;

为预防原材料阶段性短缺,或因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以保证公司生产的持

续性稳定性为前提,需求量较大的原材料也采取合约采购的方式,在一定合约期限内,与供应商

约定具体的合约数量,执行约定的原材料定价方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原材料采购质量管理体系,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无法入库和使用。

    2、生产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

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

    公司制定并遵照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销售部取得订单,再结

合产成品库存状况,编制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

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和技术部门下达的工艺及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

进行监督管理,对成品以及原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模式。直销客户中,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以生产商为

主,贸易商占比较低。其中,生产商为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贸易商模式下,公司产品并非直接

卖给最终用户,而是与贸易商签订普通的商品买卖合同,贸易商对其采购的商品可自行定价销售,

也无最低销售额的要求。

    公司设立销售部,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等工作。在销售活动

的组织上,公司实行按销售区域划分的区域经理负责制模式。公司根据不同的区域由不同的区域

经理进行管理。区域化分工,使得各区域经理可根据所辖区域的人文、自然、社会条件等特点,

更好的安排销售及售后服务,促进各区域经理对所负责领域的深化理解,在向客户营销时更具针

对性。

    2、无人机业务

    公司围绕“整机制造+场景应用”,是人机交互、物网互联、数智结合的人工智能技术系统提

供商和整机生产制造商。目前经营模式主要为整机产品销售、多元化应用服务以及先进无人机的

技术预研。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为无人机系统生产、研发所需的各类软硬件及零配件。

公司持续提升集约化生产、开放式采购以及内部精益化管理水平,对供应商多采用双定点、多定

点采购模式。

    (2)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一整套解决方案给客户,以满足不同客户定制化需求或应

用场景(如巡演、测绘、植保等需求)。销售渠道方面,主要是通过参与客户招标、代理商销售

及企业直销进行。公司设立销售部,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等工作。

在销售活动的组织上,公司实行按销售区域划分的区域经理负责制模式。下设东部、西部、南部、
北部、中部五个销售大区。公司根据不同的区域由不同的区域经理进行管理。区域化分工,使得

各区域经理可根据所辖区域的人文、自然、社会条件等特点,更好的安排销售及售后服务,促进

各区域经理对所负责领域的深化理解,在向客户营销时更具针对性。

    (3)研发模式: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外部资源协同共同研发为辅的模式。根据不同类型的

研发项目,开展任务分解,并在关键阶段对研发人员实施激励考核,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总资产             551,682,859.69     546,682,104.69                 0.91 585,304,169.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01,859,728.51     528,133,403.57                -4.97   524,428,649.61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296,328,398.41     396,238,712.72               -25.21   406,386,873.21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296,131,100        389,150,800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9,703,454.23       6,428,092.63              -717.66     6,251,403.0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0,837,491.29        541,733.41            -7,638.30     -6,775,330.5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7,239,296.13      11,637,706.10                48.13     2,877,348.0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83                1.22   减少9.05个百分点              1.19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96            0.0177           -719.2090             0.022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096            0.0177           -719.2090             0.0224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53,205,465.12        79,392,187.78     84,454,750.58     79,275,994.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05,629.29        -2,948,555.22     -11,498,478.57    -23,150,791.1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753,896.94         -3,642,005.46       -11,716,894.52      -22,724,694.37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9,322,328.73         -9,131,541.67       11,579,178.47       -14,530,669.40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73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45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况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境内非
江苏华英企业管
                   0                   62,159,500   17.16               质押      29,500,000    国有法
理股份有限公司
                                                                                                  人
                                                                                                境内自
傅文昌             0                   57,330,000   15.82                  无              0
                                                                                                然人
                                                                                                境内自
陈志山             -9,076,558          18,100,000    5.00               质押      18,100,000
                                                                                                然人
                                                                                                境内自
王庆仁             -115,656            18,000,000    4.97                  无              0
                                                                                                然人
                                                                                                境内自
付秀珍             0                   14,268,800    3.94                  无              0
                                                                                                然人
                                                                                                境内自
付水法             0                   12,231,700    3.38                  无              0
                                                                                                然人
                                                                                                境内自
骆洪宇             438,100              7,589,010    2.09                  无              0
                                                                                                然人
珠海阿巴马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万象益新     6,840,000            6,840,000    1.89                  无              0     其他
56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境内自
李德伟            1,621,148     5,152,250   1.42              无           0
                                                                               然人
                                                                               境内自
陶德琴            -1,427,400    3,828,600   1.06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本公司上述股东傅文昌、付水法、付秀珍为公司原始控股股
说明                           东、原实际控制人,其中,付水法为付秀珍、傅文昌之父;傅文
                               昌为付秀珍之弟。
                               2、本公司上述股东王庆仁系付水法之外甥,傅文昌、付秀珍之
                               表哥。
                               3、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632.8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1%;实现归属于上市股

东的净利润-3,970.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7.66%;公司总资产 55,168.29 万元,同比增长 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185.97 万元,同比增长-4.9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