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南卫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2018-12-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
                                  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卫股份”)拟发行股份购买
姚俊华、李建新、程浩文等持有的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0%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法律顾问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世纪同仁”),审计机构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评估机构系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聘请第三方意见》”)及
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交易中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
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

为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国金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
为。

       二、南卫股份除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

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一)核查方式与过程


                                      1
    1、访谈南卫股份董事会秘书,询问南卫股份在本项目中,除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
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2、获取南卫股份出具的专项说明,确认其在本项目中,除国金证券、世纪
同仁、立信、中联评估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3、查阅并获取南卫股份的序时账等文件,核实发行人聘请第三方的具体情
况。

       (二)、核查结果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南卫股份在本项目中除
聘请国金证券、世纪同仁、立信和中联评估分别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独立财务顾问
在本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南卫股份在本项目中除聘
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聘请第三方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涵                     王施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