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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8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
 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常桂华 李媛 吕腾飞
                                                   2019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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