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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9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
 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营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其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
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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