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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卫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09-30  

                        南卫股份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个人利
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发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
对象。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关键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
核工作。
    2.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
作。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3.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
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
    4.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四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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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所
有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
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1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9,500 万元或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于 100,000 万元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500 万元或 2021 年营业收入不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110,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在公司业绩
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其当年
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第六条 考核程序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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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考核工作小组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
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
的审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激励对象每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年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工作小组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
议,可与考核工作小组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
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第九条 考核记录的管理
    1. 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作
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 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
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委
员会批准后董事会办公室有权销毁。
    第十条 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2.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开始实施。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