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10-21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 并 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管 理办
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
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3月30日-2020年9月3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
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
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
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期间
份数(股) 份数(股)
2020.5.20-
1 李霞 核心业务人员 22,600 22,100
2020.9.11
2020.4.16-
2 刘德志 核心业务人员 17,300 18,500
2020.7.9
2020.6.11-
3 金志芬 核心技术人员 3,300 7,030
2020.8.12
2020.4.29-
4 沈彬彬 核心技术人员 1,800 1,800
2020.5.19
2020.4.1-
5 仇永军 核心业务人员 300 300
2020.6.9
公司经自查后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李霞、刘德志、金志芬、沈彬
彬、仇永军在核查期间内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
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
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
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在筹划和决策过程中已按照上
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
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
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