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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卫股份:南卫股份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05-14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
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 号)和《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制订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及发展需求的原
则,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回报投资者,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建立投
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的意愿。

二、本规则制订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三)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
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
虑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方式的
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连续三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将积
极采纳和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
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的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及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
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分红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
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应
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十。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提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
立董事须对公司《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对公
司《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五、调整既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
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关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
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六、附则

    本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