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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卫股份:南卫股份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1-12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9,743,539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
为终审判决,本诉讼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04民终4822号,现将本次诉讼案
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一审判决结果
    2020年4月,公司与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购销
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公司供应N95复合过滤膜,数量30万㎡,合同总价为1,110万元,
并备注每天需供货1万㎡。合同约定,被告延期交货超过10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被告
应返还已收取的所有费用并支付合同金额1%作为违约金。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即向被告支
付全部货款1,110万元,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被告至今未按合同约定交
付货物。
    2020年11月5日公司据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购
销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货款1,110万元并向原告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
金,即11.1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
日发布的《南卫股份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9日针对上述案件做出《江苏省常州市武
进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0412民初7818号,法院经审理查明:江苏南方卫材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已付款11,100,000元,扣除其已收货部分的货款40,000(㎡)*37(元
/㎡)=1,480,000元,剩余货款9,620,000元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予以返
还,具体判决如下:
    1、解除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
4月13日签订的《购销合同》;
    2、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江苏南方卫
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9,620,000元、承担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
111,000元,两项合计9,731,000元;
    3、驳回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本诉请求;
    4、驳回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89,06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94,066元由江苏南方卫材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539元,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负担81,527元;鉴定费
30,000元,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5元,
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二、诉讼案件的二审判决结果及申请强制执行情况
    被告因不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20)苏0412民初7818号民事判决,依法向江苏
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
决书》(2021)苏04民终4822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9,917元,由上诉人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本诉讼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诉讼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