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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永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0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王良龙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6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18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由监事会主
席王良龙先生草拟了《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
请监事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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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102,733,858.90元,净
资产总额为629,632,647.14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506,064,813.04元,同
比增长19.37%;实现利润总额39,761,165.61元,同比减少44.52%;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6,118,080.94元,同比减少41.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9,384,764.11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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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18,080.94元,公司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3,726,035.86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2,392,045.08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127,214,227.41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利
益,董事会拟决定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84,800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并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
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等综合考虑,该项利润分配方案有利
于公司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
提升产品的品质与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该
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
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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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
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审计
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天永智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1)。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未有违反相关法律及
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8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对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
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年度薪酬(万元)


          王良龙              监事                         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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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喻宗华               监事                         40.09

         陈维                 监事                         16.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
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
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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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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