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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永智能:关于公司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
                          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
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
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
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
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
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本投资协议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6月18日,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
司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江苏东台经济开发
区投资建设“智能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拟成立子
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公司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公司自愿在东台市经济开发区投资“智能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项目计
划总投资约10亿元,拟成立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
(三)土地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5亩,项目选址在开发区范围内约195亩。项目用地范围、
实际面积及具体用地规划条件最终以土地出让公告规定为准。
(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按照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出让程序取得,该项目用地按国家规定
的最低保护价挂牌出让,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甲方
待乙方完成项目招拍挂手续后10天内一次性返回履约保证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投资项目应符合开发区整体规划要求,设计方案需经与甲方审核批准
后实施。甲方负责清障交地,协助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建设、施工许可
等手续。
    2、乙方应在项目建设许可手续办完后2个月内开工,逾期不开工,甲方与乙
方商洽后可对此地块另作安排。
    3、乙方依照有关程序获得工业用地使用权后即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擅自转
让或改变土地用途。
    4、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土地等相关产权证
书,税费由乙方负担。
    5、甲方为投资者提供“八通一平”的土地: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排污、
蒸气、天然气、通讯及平整(全部接通至乙方围墙外红线处),满足乙方基本的建
设需要。
    6、甲方落实专人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建设、环保、能评、安
评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项目投产后,甲方协同相关部门帮助乙方申报产品科技创新专利、企
业管理创牌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配套服务。
    8、乙方正式投产后,因项目技改或扩能需求,所进行的投入可享受甲方及东
台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等其他事宜。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产能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缓解子公司天永机械
电子(太仓)有限公司和嘉定等工厂的产能瓶颈,以及新能源电池电芯段智能装
备、电机及电驱动智能装备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整体产能布局,有助于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预计项目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该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
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
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
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
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等风险。
   3、本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
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本投资协议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