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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永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1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
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
了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事项。



                                        独立董事:崔光灿、杨颂新、朱安达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