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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永智能:天永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30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的现阶段经营情况与
资金需求,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与
长远利益,将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订单拓展及业务成本的投入。该预案考虑
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在扩大生
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质与研发能力,提高公司
的行业地位,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
 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
 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鉴于以上,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三、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预案。



 四、《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发放能够严格按照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鉴于以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确认2021年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9.43万元。我们认为,该薪酬水平符
 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能够充分发挥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健全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荣俊林先生、荣青先生、吕爱华先生、荣玉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提名崔光灿女士、朱安达先生、乔军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核,上述相关人员中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上
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崔光灿、杨颂新、朱安达
                                                          2022年4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崔光灿                                        杨颂新




      朱安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