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前,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交易风险低,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 则,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 进行了充分论证,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我们同 意该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小虎、胡晓明、黄德春 2021 年 8 月 26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