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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力图: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19-032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900 台精密空调、150 台磁悬浮
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3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
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6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1,968.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
荐费用 2,544.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423.09 万元,并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11.98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11.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
423 号)。

    公司已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建设期
  号
          年产 3900 台精密空调、150 台磁悬
     1                                         19,530.00              17,198.81       1.5 年
          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
     2                                          7,876.70               7,876.70         2年
          (RDS)研发项目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935.60               2,935.60         1年
                    合计:                     30,342.30              28,011.1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原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         募集资金    占比(%)       建设期
          年产 3900 台精密空调、150 台磁
 1                                           17,198.81      904.61           5.26      1.5 年
          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
 2                                            7,876.70     1,480.19         18.79        2年
          (RDS)研发项目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935.60     2,052.01         69.90        1年
                  合 计                      28,011.11     4,436.81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
 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900 台精密空调、150 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
 设项目” 、“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拟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1、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和厂房基础上,对原有机房空调生产基地改造升级,
同时新建机房空调和冷水机组产品线生产基地。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
计投资904.61万元。由于政府对公司所处区域土地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该项目投资
有所延迟。公司将积极与政府沟通,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2、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该项目部分投资需要在“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
目”基础上进行投资建设,由于前述项目推迟,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3、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营销布局等因素做出
的,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业务战略、市场业务区域、人员结构的调整等原因,该
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五、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延
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结合募集资金项
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
变,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当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延长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本次延长实施期限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是根据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