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佳力图:603912:佳力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2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
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
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执
行;《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应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
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用途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
动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收益和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和
整体规划,结合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是正常经营所需,并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
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
生依赖。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回避,未损
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