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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力图:603912:佳力图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3-01-18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3-007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 2022 年 2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延长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022 年 4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6 号)(以下简
称“批复”),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 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1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即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 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有 效 期 及 股 东 大 会 对 董 事 会 授 权 有 效 期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2-013)。

     2022 年 4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6 号)(以下简
称“批复”),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顺利完成,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自
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 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
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1 日,原授权事项中的第 5 项(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
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
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
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
必要文件)和第 6 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
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
内有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