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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力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2023-04-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佳力图机房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图”、“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佳力图延长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 号)批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328.4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88 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765.29 万元,占募
集资金净额的 67.3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累计投资金额    投入进度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
  1                                        29,328.40       19,765.29     67.39%
                 (一期)
               合计                        29,328.40       19,765.29     67.39%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1
影响。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完成
土建工程及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内部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但外部电力线路
尚在施工建设中,电力线施工过程中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预计将于三季
度完成,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后,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进行整体验收并支
付项目机电设备及工程尾款。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
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公司将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
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
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
限。

   公司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
(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四、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延
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
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
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佳力图本次延长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业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2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延长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建
设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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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   岩                   周云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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