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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桥信息: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0-09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 年 11 月 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95.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有关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 年 9 月 28 日

    2、最终实际授予数量:195.00 万股

    3、最终实际授予人数:138 人
    4、授予价格:5.8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管理骨干、核心业务/核心技术
人员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 139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96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缴纳限制性股票款项的过程中,有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 万股。

    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38 人,实际
授予 19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总
姓 名          职 位        性股票数量                                  备注
                                         票数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万股)
 王琨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4.00%          0.04%      暂缓授予
吴志雄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4.00%          0.04%
颜桢芳     董事、财务总监      10.00         4.00%          0.04%
 刘杨              董事        5.00          2.00%          0.02%
高冬冬       董事会秘书        5.00          2.00%          0.02%
中层及管理骨干、核心业务/
                              166.00        66.40%          0.71%
核心技术人员(共 135 人)
            预留               45.00        18.00%          0.19%
            合计              250.00        100.00%         1.07%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激
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且授予
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
  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
  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15%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 A、B、C、D 四个等级。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A                B              C                D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60%              0

    上述考核标准 A 级为 90 分以上(含),B 级为 80-89 分,C 级为 60-79 分,D 级为 59
分以下(含)。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
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天健
验〔2020〕441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止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情况。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
止,公司实际已收到 13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
合计人民币 1,95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496,500.00 元,各
出资者以货币出资 11,446,5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35,117,09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235,117,090.00 元。

    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有关登记信息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5.00 万股,公司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
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3,167,090 股增加至
235,117,090 股。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六、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6,440         1,950,000                 2,676,4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2,440,650                      0       232,440,650

       总计             233,167,090          1,950,000           235,117,09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总额为 11,446,500.0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首次实际授予的 19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1,142.70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摊销成本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       1,142.70        185.69        628.49       242.82         85.70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