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 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金 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6,633,418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633,4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745,647.7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543,098.0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47,202,549.62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46,633,418.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300,569,131.6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1]131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46,5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 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额 1 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149,746,200.00 145,000,000.00 2 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143,936,300.00 130,000,000.00 3 智慧教育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79,146,600.00 70,00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合计 492,829,100.00 465,0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 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1 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149,746,200.00 100,000,000.00 2 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143,936,300.00 130,000,000.00 3 智慧教育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79,146,600.00 70,00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47,202,549.62 合计 492,829,100.00 347,202,549.62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调整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市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保 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