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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桥信息: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8 号《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633,418 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633,41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745,647.70 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543,098.08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202,549.6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3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1     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145,000,000.00       100,000,000.00

  2     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3     智慧教育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70,000,000.00        70,00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47,202,549.62

                 合计                     465,000,000.00       347,202,549.62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
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
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将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
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
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
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占 2020 年度
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73.26%。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
品的情形。最近两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322,431,918.07                 1,379,918,490.56

负债总额                          682,660,619.57                  656,958,935.12

净资产                            639,771,298.50                  722,959,555.44

        项目       2019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2020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20,769,627.85                  116,401,138.03
现金流量净额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
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
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
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
务部具体操作。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只要符合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金桥信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将此事项提交了公司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履行了相应的法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股东
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的正常运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十二个月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