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
锁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即将办理已满足解锁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解锁手续;
● 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 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3.12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实
施完成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占目前公司股本
总额的 0.01%;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
共计 3.1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7年2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
间为自2017年2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
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于2017年3月5日出具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3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浩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
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6万股变更为17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50万股变更为
140.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34.5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61人调整为60人;同时,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琨先生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且其于授予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暂缓
授予王琨先生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王琨
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9人,涉及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32.50万股,授予价格为14.63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3
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项、本次授予的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董事会确
定的授予日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表了肯
定性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授予有关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3 月 7 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5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40 元/股。同时,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琨
在首次授予日 2017 年 3 月 17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暂缓授予王琨先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 万股;截至
2018 年 3 月 7 日,王琨的限购期已满,且符合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公
司董事会决定向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共计 8 万股限制
性股票;鉴于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同意
对王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4.58 元/
股,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
6、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孔祥海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
外,其余 58 名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公司
为 58 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52.6 万股。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上述
解锁股份已于 2018 年 6 月 4 日上市流通。
7、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朱如欣、朱剑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00 股。其中: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数量为 12,000 股;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数量为 1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对原激励对象孔祥海、朱如欣、朱剑峰
共计 3 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79,515,000 股变更为
179,481,000 股。
9、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二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
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6 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1 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为 1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59.3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 0.3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解锁的核查意见。
10、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
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5 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0 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为 1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68.575 万股,占目前公司
股本总额的 0.2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
11、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7.4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11.25 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5.69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
事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3.3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并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11.25 元/股、预留授
予的回购价格为 5.6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
满足,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2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锁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根据公司 2019 年财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归属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 年-2019 年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705
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
3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增长
绩考核要求为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
126.26%。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综上,公司 2019 年实现的业
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绩符合前述相关解锁期的解
损益的净利润。
锁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 A、B、C,激励对
象可全额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 D,则激励对象可按 70% 经考核,激励对象符合全额解
4
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分公司 锁条件。
回购注销;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为 E,则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销。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
件已满足,公司董事会即将办理已满足解锁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三、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可解锁数量
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2 万股(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0.01%。
获授的限制 本期可解锁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1 王琨 董事、副总经理 10.40 3.12 0
合计 10.40 3.12 0
注: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179,481,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
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解锁条件的要求,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后认为,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
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根据考核评级,获得相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锁。监事会同意
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解锁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金桥信息和本次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
条件,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