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
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该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同意
向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份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0.60 元/份;
同意向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45.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30 元/股。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
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鲍航、关东捷、寿邹
2021 年 4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 航
关东捷
寿 邹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