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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桥信息: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2021-07-29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合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 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3 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84.669 万股(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
       实施完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解锁数量已作相应调
       整),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3 日。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
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
锁数量共计 84.669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一、2017 年及 20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7年2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
间为自2017年2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
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于2017年3月5日出具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3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浩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
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6万股变更为17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50万股变更为
140.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34.5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61人调整为60人;同时,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琨先生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且其于授予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暂缓
授予王琨先生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王琨
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9人,涉及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32.50万股,授予价格为14.63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3
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项、本次授予的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董事会确
定的授予日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表了肯
定性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授予有关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3 月 7 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5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40 元/股。同时,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琨
在首次授予日 2017 年 3 月 17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暂缓授予王琨先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 万股;截至
2018 年 3 月 7 日,王琨的限购期已满,且符合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公
司董事会决定向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共计 8 万股限制
性股票;鉴于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同意
对王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4.58 元/
股,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
    6、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孔祥海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
外,其余 58 名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公司
为 58 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52.6 万股。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上述
解锁股份已于 2018 年 6 月 4 日上市流通。
    7、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朱如欣、朱剑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00 股。其中: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数量为 12,000 股;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数量为 1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对原激励对象孔祥海、朱如欣、朱剑峰
共计 3 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79,515,000 股变更为
179,481,000 股。
    9、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二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
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6 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1 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为 1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59.30 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0.3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解锁的核查意见。
    10、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
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5 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0 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为 1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68.575 万股,占当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0.2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
    11、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7.4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11.25 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5.69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担任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预留授予共计 3.3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11.25 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5.69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可解锁
人数及股数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除 2 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监事不具备限制性
股票激励资格之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相应的解锁期的解
锁条件已成就,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
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3 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为 29 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为 1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65.195 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
锁的核查意见。
    14、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
满足,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2 万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0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
时间为自 2018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
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公
司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
果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登记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被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为 0.5 万股。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人数为 119 人,实际授予登记数量为 167 万股。
    5、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
后,授予价格由 9.59 元/股调整为 9.53 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18 年 7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周喆先生授予 9.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5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
    6、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朱剑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公告》。
    8、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锁
条件均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第一
期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8 人。本次限
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86.216 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
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4.94 万股,占当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 2018 年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所
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9,36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
格为 7.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1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暂缓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7.3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3.9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7.38 元/股。董事会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62.244 万股,
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甘汛标所持有的
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2,3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
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甘汛标所获授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14、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解锁条件
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80.613 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
    15、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确认的拟回购注销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甘汛标所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40 股调整
为 3,042 股,回购价格由 7.38 元/股调整为 5.6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       授予激励      预留股票数
    批次            授予日期
                                    (元/股)          量(万股)       对象人数      量(万股)
2017年激励计
               2017年3月17日             14.63             132.50       59人          34.50
 划首次授予
2017年激励计
                  2018年3月7日           14.58              8.00            1人       34.50
 划暂缓授予
2017年激励计
                  2018年3月7日           7.40              34.50        31人             0
 划预留授予
2018年激励计
               2018年5月17日             9.59              167.00       119人            0
   划授予
2018年激励计
               2018年7月23日             9.53               9.50            1人          0
 划暂缓授予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数       取消解锁股票
       批次             解锁日期
                                                (万股)         量(万股)         数量及原因
2017 年激励计划                                                                   1 万股,1 人离
                    2018 年 6 月 4 日            52.60              78.90
首次授予第一期                                                                          职
2017 年激励计划                                                                   1.2 万股,2 人
                    2019 年 5 月 23 日           38.85              38.85
首次授予第二期                                                                        离职
                                                                      9.36 万股,1
2017年激励计划
                  2020 年 7 月 29 日       41.145          0          人离职,2 人
首次授予第三期
                                                                        担任监事
2017年激励计划
                  2019 年 5 月 23 日       17.25         17.25              -
预留授予第一期
                                                                     1.495 万股,1
2017年激励计划
                  2020 年 7 月 29 日       20.93           0         人离职,1 人
预留授予第二期
                                                                        担任监事
2017年激励计划
                  2019 年 5 月 23 日        3.2            4.8              -
暂缓授予第一期
2017年激励计划
                  2020 年 7 月 29 日        3.12          3.12              -
暂缓授予第二期

2017年激励计划
                  2021 年 8 月 3 日        4.056           0                -
暂缓授予第三期

2018年激励计划                                                       1.2 万股,1 人
                  2019 年 8 月 9 日        86.216       129.324
  授予第一期                                                             离职

                                                                     4.836 万股,2
2018年激励计划
                  2020 年 8 月 26 日       62.244        62.244      人担任监事,2
  授予第二期
                                                                         人离职
2018年激励计划                                                       0.3042 万股,
                  2021 年 8 月 3 日        80.613          0
  授予第三期                                                            1 人离职
2018年激励计划                                                        7.41 万股,
                  2020 年 3 月 5 日         4.94          7.41
暂缓授予第一期                                                          1 人离职
    注: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179,481,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成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282,227,70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

    上表中激励计划因分红送转导致解锁及回购股票数量发生变化,已做相应调整。


    二、2017 年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1、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         40%
        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
                                                                         30%
      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
                                                                         30%
      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因此,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
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 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锁条件。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根据公司 2019 年财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归属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 年-2019 年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705
        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
 3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增长
        绩考核要求为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
                                                         126.26%。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综上,公司 2019 年实现的业
        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绩符合前述相关解锁期的解
        损益的净利润。
                                                         锁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经考核,激励对象符合全额解
 4
        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 A、B、C,激励对     锁条件。
       象可全额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 D,则激励对象可按 70%
       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分公司
       回购注销;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为 E,则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销。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相关解锁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
                                                                        40%
      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
                                                                        30%
      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
                                                                        30%
      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因此,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
锁比例为 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锁条件。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原激励对象甘汛标已离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计划中激励对象的条件,不符
  2
        不适当人选;                                    合解锁条件。其他激励对象未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报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年-2020年      告,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7年净       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
  3     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
        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值为7,631.17万元,较2017年
        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     同期增长83.76%。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0年实现的业绩符合
                                                         前述相关解锁期的解锁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A、B、C,激励对
        象可全额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     经考核,除甘汛标已离职不满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可按      足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
  4
        7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      满足解锁条件,考核成绩在C
        分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以上,符合全额解锁条件。
        考核为E,则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三期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
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84.669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三、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84.669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合解
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056 万股(以中登公司
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1%。
                                      获授的限制   本期可解锁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1       王琨       董事、副总经理     13.52          4.056             0

              合计                      13.52          4.056             0
      注: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179,481,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成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282,227,708 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

暂缓授予部分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56 万股。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3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0.613 万股(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
                                       获授的限制性   本期可解锁限    剩余未解锁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股)         (万股)        (万股)

  1       金史平     董事长、总经理       12.675         3.8025            0


  2        刘杨      董事、副总经理       4.225          1.2675            0


  3       吴志雄           董事            8.45           2.535            0


  4       颜桢芳     董事、财务总监        3.38           1.014            0


  5       钱惠平          副总经理         5.07           1.521            0


  6        汪锋           副总经理         5.07           1.521            0


  7       杨家骅          副总经理         5.07           1.521            0


  8       高冬冬         董事会秘书       1.014          0.3042            0


  9         中层及管理干部(24)          90.584         27.1752           0


 10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81)     133.172         39.9516           0


                  合计                    268.71         80.613            0

      注:1、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79,481,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82,227,708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80.613万股。

   2、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甘汛标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8月3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84.669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1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期113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通过2017年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
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期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之日起6个月内不出售该部分股票。激励对象尚需继续履行6个月
内不出售该部分股票的承诺。
    6、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2,172,845        846,690         303,019,53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723,175        -846,690          63,876,485
      总计               366,896,020           0            366,896,02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解锁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金桥信息和本次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
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