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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桥信息: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11-30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10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31 人;
    ● 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92.87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
    ● 本期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
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92.872 万股(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成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
增 3 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的 0.25%。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对《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预留授予日,向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
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18 日
为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向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5.8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
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陈丹凤、刘宇离职不符合激励
条件,同意回购注销陈丹凤、刘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2,500 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 4.52 元/股(四舍五入),注销陈丹凤、刘宇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 30,000 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14,400 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7,600 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
共计 92.87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足解锁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公司原激励对象王朕因离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职已不符合解锁条件。其
2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他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年        报告,公司2020年归属于
      -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次。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      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用 影 响 后 的 数 值 为
      于15%。                                     7,631.17万元,较2019年
      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同期增长20.0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      公司2020年实现的业绩符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合前述相关解锁期的解锁
      据。                                        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A,激励对象
      可全额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
      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B,则激     职,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励对象可按8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       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4     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      果为C,除上述12名激励
      C,则激励对象可按6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      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
      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      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
      为D,则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     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
      限售;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经考核,1 名激励对象离职,7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B,4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C,除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
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符合全额解
锁条件。公司董事会按照《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1 人;因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实
施完成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转增 0.3 股),本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37.77 万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
票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40%,根据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本
次符合解锁的数量为 92.87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具体情况如
下:
                                                     本期可解锁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
                                    获授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万股)
                                                       (万股)         (万股)
 1      吴志雄            董事          13.00             5.20            7.80

 2      颜桢芳    董事、财务总监        13.00             5.20            7.80

 3       刘杨           副总经理         6.50             2.60            3.90

 4      钱惠平          副总经理         3.90             1.56            2.34

 5       汪锋           副总经理         3.90             1.56            2.34

 6      杨家骅          副总经理         4.55             1.82            2.73

 7      高冬冬         董事会秘书        6.50             2.60            3.90

        中层及管理骨干、核心业

 8      务/核心技术人员(共124         186.420          72.332          111.852

                   人)

                合计                   237.77           92.872          142.662

     注:

     1、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0.3股,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92.872万股。

   2、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1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

件,公司将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3.27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

表中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该部分将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
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的要求,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职,7名激励
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
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
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职,7名激
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
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根据考核评级,获
得相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锁。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解锁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金桥信息和本次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

条件,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