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上
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金桥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
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旗下控股孙公司上海金桥亦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
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
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由公司日常负责运营管理,能有效的控制和
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鲍航、关东捷、李健
2022 年 6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 航
关东捷
李 健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