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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桥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上
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
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公司因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对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
的价格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次调
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
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的要求,经考核,预留授予有5名激励对象考核
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
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7,600份。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此无异议。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了调整,该调整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
数量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2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
个人当年业绩考核未到A,同意回购注销上述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
解锁条件的63,040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此
无异议。




                                             独立董事:鲍航、关东捷、李健
                                                         2022 年 7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 航




关东捷




李 健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