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
的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
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的表
决结果,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 航
关东捷
李 健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