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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7-01-06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603928)




         2017 年 1 月
                             目     录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3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修改《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


议案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
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
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
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
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
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
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
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
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王进兴)

    会议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2、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3、董事长宣布大会开始

    4、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改<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6、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选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7、全体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1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3、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改《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 5,040 万股股票,并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由 15,120 万元增加至 20,160
万元,总股本由 15,120 万元增加至 20,160 万元。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和
发行具体情况完善了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
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于【】年【】月【】日      第二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40 万股,并于
年【】月【】日在【】上市。           2016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160
元。                                 万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整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整
(RMB1.00)。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    (RMB1.00)。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中存管。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0160 万
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指定【】为刊登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
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体。                                 《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
                                  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具体办理。


   请全体股东审议。




                         提案人: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7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公司现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
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
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
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
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
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之日起一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
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请全体股东审议。




                           提案人: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7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利益。
同时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
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609 号《关于核准苏州兴业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公开发行新股 5,0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 10.12 元。
(以下简称为“本次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048,000.00 元。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 IPO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承担承销费用
63,700,200.00 元、保荐费 3,500,000.00 元后,将本次发行归属公司发行新股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42,847,800.00 元汇入公司的账号,其中:232,467,800.00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苏州蠡口国际家具城支行开立的 698797895 账户;
210,380,000.00 元 汇 入 公 司 在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苏 州 新 区 支 行 开 立 的
89030154800001417 账户。另扣减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应承担的审计、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上市初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发行 费用含税金额
14,130,000.0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8,717,800.00 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50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
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
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
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
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之日起一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
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
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请全体股东审议。




                           提案人: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