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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17-07-0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
核查,就兴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
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
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
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拟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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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
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
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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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兴业股份本次以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
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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