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兴业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2017-12-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兴
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对兴业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现
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609]号文核准,兴业股份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40 万股,并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兴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20,16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4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12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6 名,分别为苏州凯业投资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业投资”)、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新国发”)、苏州泽厚成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
厚投资”)、范琦、顾志强和张波。前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合计 12,371,500 股,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6.14%,将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起上市流通。


二、公司股票上市后股本数量及限售股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0,16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5,04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120 万股。自本次限售股形成
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
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凯业投资、高新国发、泽厚投资、范琦、顾志
强和张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凯业投资承诺:自兴业材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凯业投资所持有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
份。所持兴业材料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兴
业材料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凯业投资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凯业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凯业投资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兴业材料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
期间兴业材料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泽厚成长投资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范琦、顾志强和张波承诺:自兴业材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
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吉祖明、陈亚东、朱文英、马晓锋、
陆文英、方友平、陆佳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371,50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高新国发   4,536,000         2.25      4,536,000      0

2               泽厚投资   2,268,000         1.13      2,268,000
                                                                          0
3                 范琦     1,663,200         0.82      1,663,200      0
4                 张波     1,512,000         0.75      1,512,000      0
5                顾志强    1,512,000         0.75      1,512,000      0
6               凯业投资     880,300          0.44        880,300       0
           合    计        12,371,500         6.14       12,371,5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1,280,600      -7,684,300      3,596,300
条件的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39,919,400        -4,687,200     135,232,200
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
份                                   151,200,000        -12,371,500    138,828,500
           计
无限售     A股                          50,400,000      12,371,500     62,771,500
条件的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
流通股                                  50,400,000      12,371,500     62,771,500
           计
份
股份总额                             201,600,000            0          201,60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1、兴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2、兴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兴业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
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兴业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国金证券对兴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