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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1-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兴
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兴业股份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09 号文”)核准,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批准(“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0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04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0.12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1,004.80 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 8,133.0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2,871.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会验字[2016]50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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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
用募集资金。
          兴业股份、国金证券已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
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     实际投入金额
募投项目                                                                   占比(%)
                                   额(万元)           (万元)
年产 7.5 万吨铸造用化工新材
                                    21,038.00           13,010.31            61.84
料项目
功能新材料研究技术中心建
                                    3,842.90                2,151.60         55.99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100.00
合        计                        42,880.90           33,161.91

          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74.85 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6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管理 9,0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存单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蠡口国际家具城支行   698797895                          13.7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89030154800001417               1,061.09
     合    计                                                             1,074.85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含子公司,以下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在额度
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并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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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
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
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5、信息披露: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
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
露义务。同时,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
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
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兴业股份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
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
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4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国金证券提请兴业股份注意: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品种应具有很高
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理财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另外,投资产
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
途。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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