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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1-19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
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
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
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609 号《关于核准苏州兴业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公开发行新股 5,0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 10.12 元。(以
下简称为“本次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048,000.00 元。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 IPO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承担承销费用
63,700,200.00 元、保荐费 3,500,000.00 元后,将本次发行归属公司发行新股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42,847,800.00 元汇入公司的账号,其中:232,467,800.00 元
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苏州蠡口国际家具城支行开立的 698797895 账户;
210,380,000.00 元 汇 入 公 司 在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苏 州 新 区 支 行 开 立 的
89030154800001417 账户。另扣减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应承担的审计、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上市 初费 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发行 费用 含税金额
14,130,000.0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8,717,800.00 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50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    实际投入金额(万
  募投项目                                                               占比(%)
                                   额(万元)              元)
  年产 7.5 万吨铸造用化工新
                                   21,038.00            13,010.31          61.84
  材料项目
  功能新材料研究技术中心
                                   3,842.90                2,151.60        55.99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100.00
  合     计                        42,880.90            33,161.91            -

       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74.8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管理 9,0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存单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蠡口国际家具城支行     698797895                           13.7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89030154800001417                1,061.09
  合    计                                                                1,074.85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
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
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5、信息披露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同时,公司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
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
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
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
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利
益。
    (2)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的决策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
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
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三次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
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
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
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时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国金证券提请兴业股份注意: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品种应具有很高
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理财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另外,投资产
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
途。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