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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1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作为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签字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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