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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翔集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1-24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17-010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项
次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原章程条款
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经中国证券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36 万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股,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简称证券交易所)。
2    第十八条 公司十位发起人及认购公        第十八条 公司十位发起人以所持
     司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如下:上述发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
     起人均以净资产在公司设立时足额缴       司净资产折股投入公司。公司设立
     纳了出资。                             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格增加“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信息
     2016 年 11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
     经批准发行后的普通股总数为 21,336
     万股。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336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4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承担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承
     同种义务。                        担同种义务。
     删除“公司应当与…及时掌握公司的股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
     权结构。”                        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
                                       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
                                       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
                                       股权结构。
5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6    第四十条(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第四十条(十三)股东大会有权决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定下列事项……取绝对值计算。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7    第四十一条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      第四十一条 (六)证券交易所规定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的其他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四)项担保
     保。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       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四)项担保,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
     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
     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8    删除“第四十三条(六)”,序号顺延     第四十三条(六)公司半数以上独
                                            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9    第四十四条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第四十四条 …形式召开。公司可以
     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的,视为出席。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会的,必须于会议登记终止前将第
                                        六十三条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股东身
                                        份资料提交公司确认后方可出席。
10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事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所备案。                           备案。
11   第六十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      第六十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     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
     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     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
     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     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
     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少二个交易日向       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
     股东说明原因。                         的至少二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
                                            说明延期或者取消的具体原因。延
                                            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当在通
                                            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12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的一名董事主持。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13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内容:                                 记载以下内容: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
     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     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14   第七十九条(一)公司年度报告;         第七十九条(一)公司的经营方针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和投资计划;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公司年度报告;
15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票表决权。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集人充分披露信息。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16   第八十三条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第八十三条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提供便利。                             会提供便利。
     删除“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十一)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
     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       (十一)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
     他事项。”的内容                       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7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或由   决。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
     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股总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单独
     3%以上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名。   或联合提出;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
     召集人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股   或占普通股总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
     东大会会议通知后,持有或者合计持有   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
     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提出新的董事、监
     事候选人,由召集人按照本章程第五十
     三条的规定执行。
18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
     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含独立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实行累积投票制。
19   删除“第一百零一条”的内容,以下序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
     号顺延                             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 10%以上的股
                                        东单独或联合提出。公司应在股东
                                        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
                                        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
                                        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在股
                                        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
                                        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
                                        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20   第一百一十四条 …决定下列事项: 第一百一十五条 …决定下列事
     1、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定投 项:
     资额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产 30%的对外投资方案。但涉及运用发 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大会批准;决定收购出售资产不超过公 的 20%以上;
     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 30%收购出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
     售资产事项。                       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2、资产抵押:决定不超过公司上一会 审计净资产的 20%以上,且绝对金
     计年度末总资产 20%资产抵押事项;   额超过 3000 万元;
     3、对外担保:董事会有权审批、决定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对外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0%
     担保,但同时应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审批。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入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3000 万元;
     4、银行借款:董事会有权决定向银行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申请单笔贷款额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年度末总资产 20%的银行贷款;超过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述权限的银行贷款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议。                                   元。
5、委托理财:董事会可以运用公司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产进行委托理财,理财范围内的全部资     其绝对值计算。
金不得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       上述交易达到第四十条规定的,应
产的 30%;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性理财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产品的,不得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     施。
产的 50%。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
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方可实施。
6、风险投资:董事会可以运用公司资
产进行风险投资,投资范围内的全部资
金不得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
产的 5%。风险投资主要是指:法律、
法规允许的对证券、期货、期权、外汇
及投资基金等投资。
7、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
司与其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
在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至 3000 万
元(不含 3000 万元)之间或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含 0.5%)至 5%(不含 5%)时,关联
交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实施。公司与
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
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
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8、超过上述权限的事项,应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1   第一百一十七条(七)董事会授权董事 第一百一十八条(七)董事会授予
     长决定全部项目总承包工程、机电安装 的其他职权。
     工程、洁净室工程的招投标事项,并授
     权董事长签署金额 10 亿元人民币以下
     的项目总承包工程合同、机电安装工程
     合同、洁净室工程合同,金额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总承包工程合同、
     机电安装工程合同、洁净室工程合同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
     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参与的项目总承
     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洁净室工程招
     投标情况及签署工程合同情况,董事长
     每年度应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汇报。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2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为刊登公
     的其他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
     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上海证券交易     刊,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的信息
     所网站为登载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披露网站。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
     露信息的网站。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     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
     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       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
     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     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拟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具体办理。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