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集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7-26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19-022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
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八条之规定,财务报表
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拆分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项目,明确或
修订了“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
收益”、“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
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列报内容。对于已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用于反映新金融工
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用于反映企业因转
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列报项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日期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自 2019 年度
中期财务报表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通知》。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列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仍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列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经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之前列报金额 重列后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57,981,826.76 -657,981,826.76
应收票据 17,677,944.44 17,677,944.44
应收账款 640,303,882.32 640,303,882.3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91,241,503.51 -591,241,503.51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591,241,503.51 591,241,503.51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本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
整,不会对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
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