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1-011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3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 33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5,524,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20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祖骧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繁骏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推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 序号 议有效表决权的 当选 比例(%) 1.01 推荐姚祖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45,506,100 99.9874% 是 1.02 推荐陈博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45,505,100 99.9868% 是 1.03 推荐姚智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45,505,100 99.9868% 是 1.04 推荐毛智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45,505,100 99.9868% 是 1.05 推荐陈淑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45,505,100 99.9868% 是 1.06 推荐李繁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45,505,100 99.9868% 是 2、 关于推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 票 数 占 出 席 会 是否 序号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当选 比例(%) 2.01 推荐白玉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145,505,100 99.9868% 是 董事 2.02 推荐丁福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145,505,100 99.9868% 是 董事 2.03 推荐林连兴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145,505,100 99.9868% 是 董事 3、 关于推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 序号 议有效表决权的 当选 比例(%) 3.01 推荐吴俊龙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45,505,100 99.9868% 是 3.02 推荐郎丰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45,505,100 99.9868%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推荐姚祖骧先生为 6,806,100 99.7333%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2 推荐陈博仁先生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3 推荐姚智怀先生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4 推荐毛智辉先生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5 推荐陈淑珍女士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6 推荐李繁骏先生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01 推荐白玉芳女士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 推荐丁福前先生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3 推荐林连兴先生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3.01 推荐吴俊龙先生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 推荐郎丰伟先生为 6,805,100 99.7186%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3 已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李冬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