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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2020-08-0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Greenda Electronic Materials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 993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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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
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投资者,发行人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制订
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之相关信息不等于发行人对自身未来的经营利
润做出保证,亦不构成对发行人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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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重要承诺事项

(一)控股股东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本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
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实际控制人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承
诺:
    1、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
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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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
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三)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方伟华、尹云舰、任姝敏、
施珂、蒋哲男承诺: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招有、蒋慧儿、方
伟华、尹云舰、任姝敏、蔡江瑞、施珂、蒋哲男、徐华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
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股东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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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
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四)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
    公司股东绿生投资、聚合投资、金贝尔投资、康达源投资承诺:
    1、本公司/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
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
公司/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45.39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
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四、提请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产业重大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产品
主要应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应用领域较广,不存在明显
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公司与上述下游市场发展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近年
来,随着下游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持续壮大,湿电子化学品行
业发展迅速。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下游行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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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重大变化,相应地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碳酸二甲酯和三甲胺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上述两项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40.45%、48.63%和
46.71%,2017 年起受国家供给侧改革等宏观政策影响其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涨
幅,2019 年度随着其市场价格回落,其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呈波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碳酸二甲酯和三甲胺采购情况分别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数量(吨)                  14,933.64    14,459.96        10,778.46

 碳酸二甲酯   年度采购单价(元/吨)            5,536.36     5,996.99         5,055.62

              单价较上年变动                    -7.68%       18.62%           23.74%

              采购数量(吨)                   9,903.44     9,485.38         7,098.56

   三甲胺     年度采购单价(元/吨)            6,707.98     7,346.78         6,489.07

              单价较上年变动                    -8.69%       13.22%           36.47%


    由于上述两种原料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大,其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
影响较大。按 2019 年度的口径测算,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碳酸二甲酯
和三甲胺年度平均采购价格每上升 10.00%,将分别会使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下降
1.55%和 1.23%。如果上述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上涨,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无法预知未来技术更新的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位于电子产业链的上游,无论是湿电子化学品的产品类型还是
技术革新,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下游行业的生产需求。公司的产品可应用于显示
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新兴领域,且自“十二五”期间以来,上述领域转
型升级逐步加快。若公司无法及时预知下游市场产品类型或技术革新,则公司在
产品研发、客户积累等方面将滞后于市场,无法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产品的
更新换代,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部分湿电子化学品产品、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有易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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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爆、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虽然公司已根据《安全生产许
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日常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管理,但不能完全排除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若公司厂区或在建生产线所在区域周边其他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人员财产损失,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可能会对该区
域内所有相关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安全风险排查等监管措施,甚至调整所在区域
总体规划,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环保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精制提纯、合成、电解及混配工艺,生产过程
存在少量“三废”污染物的排放。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环保工作,建立了完
整的安全及环保作业标准,并持续投入充足的环保资金,以保障公司的环保指标
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但随着社会对环境治理的日益重视、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变化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规范经营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
的环保治理成本会不断增加;同时,若因公司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原因
产生环保事故,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45.39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
大幅度地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
一定的时间,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
陈浙、徐华 7 人通过间接持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63.30%,
但其 7 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占总股本比例为 25.20%,
占比相对较低。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比例将进一步降低,虽然黄招
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 7 人已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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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从
而给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经营管理带来的潜在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
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尽管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并经过专业机构和专家的可行性论
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
重大变化,将影响项目的实施,从而影响公司的预期收益。此外,项目实际建成
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进入程度等都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
异,从而影响预期投资效果和收益目标的实现。

(九)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分别于 2014 年 9
月及 2017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报告期内,公司按 15%的优惠税
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将于 2020 年 11 月届满,
若未来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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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览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不低于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且 不超过
发行股数                         2,545.39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本次
                                 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21.38 元/股

发行市盈率                       22.98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

                                 6.85 元(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股本计算)
                                 10.08 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后净资产按发行前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
                                 算)

发行市净率                       2.12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或届时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发行对象                         司开设 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
                                 律、法规、规则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54,420.44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0,331.44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增值税)       4,089.00 万元

其中:(1)承销保荐费用          2,264.15 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       885.16 万元

       (3)律师费用             388.00 万元

       (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37.54 万元
费用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514.15 万元
披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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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Greenda Electronic Materials Co., 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1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7,636.16 万元

住所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 9936 号

法定代表人                         方伟华

邮政编码                           311228

电话号码                           0571-86630720

传真号码                           0571-82202386

互联网地址                         http://www.greendachem.com

电子信箱                           xh@greendachem.com

                                   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负责人:徐华
负责人和电话号码
                                   联系电话:0571-8663072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2017 年 2 月 7 日,格林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为整体变更的审计机构,聘请中企华评估
师为整体变更的评估机构。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7 年 8 月 3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审字【2017】第 110ZA6380 号《审
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
净资产为 24,127.12 万元(包含专项储备 1,426.70 万元);2017 年 8 月 3 日,
中企华评估师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 3768 号《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
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确认格林达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6,029.9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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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8 月 3 日,格林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并签署《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以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经 审 计 扣 除 专 项 储 备 后 的 净 资 产 中 的 22,700.41 万 元 为 基 础 折 合 股 本
6,818.00 万股,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 15,882.41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专项储备 1,426.70 万元仍计入专项储备。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通
过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监事。
      2017 年 8 月 24 日,格林达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
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24192613)。
      2017 年 8 月 25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300 号《验
资报告》,对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为电化集团、聚合投资、绿生投资、金贝尔投资、康
达源投资、尹云舰等 6 名股东,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电化集团                            3,470.40              50.90

  2                     聚合投资                            2,163.96              31.74

  3                     绿生投资                              545.30               8.00

  4                    金贝尔投资                             333.27               4.89

  5                    康达源投资                             267.02               3.92

  6                      尹云舰                                38.04               0.56

                     合计                                   6,818.00             100.00


      发行人系由格林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机
械设备、运输工具、存货等在内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为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改制设立前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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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45.39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
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预计不超过 10,181.55 万股。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如下:
    1、控股股东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本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公司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实际控制人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承
诺:
    (1)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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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
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方伟华、尹云舰、任姝敏、
施珂、蒋哲男承诺: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招有、蒋慧儿、方
伟华、尹云舰、任姝敏、蔡江瑞、施珂、蒋哲男、徐华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
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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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
       公司股东绿生投资、聚合投资、金贝尔投资、康达源投资承诺:
       (1)本公司/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
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
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1、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电化集团                         4,288.56                 56.16

   2               聚合投资                         2,163.96                 28.34

   3               绿生投资                              545.30               7.14

   4              金贝尔投资                             333.27               4.36

   5              康达源投资                             267.02               3.50

   6                尹云舰                                38.04               0.50

                  合计                              7,636.16                100.00


       2、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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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前,公司自然人股东为尹云舰,其持股情况及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如下:

                                       发行前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尹云舰                   38.04               0.50      董事、副总经理

          合计                        38.04               0.50            -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如下:①电化集团与绿生投资同受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②聚合投资持有电化集团 26.92%股权;③尹云舰通过持有合
生投资 0.98%出资额间接持有电化集团 0.06%股权,通过合生投资及绿元投资
间接持有绿生投资 6.31%出资额。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现有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
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
太阳能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目前发行人
主要产品市场集中于显示面板领域,占比约 95%,其他领域市场占比 5%左右。
发行人核心产品 TMAH 显影液达到 SEMI G4 等级,系 LCD、OLED 显示面板
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有效助推了高清显示产业的国产化进程,亦确保了
国产超高清 LCD、OLED 显示面板用显影液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湿电子化学品(Wet Chemicals)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
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
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之一。湿电子化学品的质量优劣,不但直接影响电子产
品的质量,而且对微电子制造技术的产业化有重大影响。电子工业对湿电子化学
品的一般要求是超净和高纯,同时对原料、纯化方法、容器、环境和测试都有较
为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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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掌握多项专利技术,设有浙江省省级企
业研究院和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集成电路材料和零部件产业技术创
新战略联盟会员单位、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技术委员会电子化学品标准工
作组组长单位。公司自主研发的 TMAH 显影液制备工艺,实现了技术突破,填
补国内空白。公司曾荣获“国家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项目”、“国家火
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2015 年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2017 年度中国
显示产业链卓越贡献奖”、“2017 年度中国显示产业链协同开发奖”、“中国
电子材料行业-电子化工材料专业十强”等多项殊荣。公司产品在行业中具备较
好的口碑和声誉,产品终端用户包括京东方集团、韩国 LG 集团、华星光电、天
马微电子、中电熊猫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未发生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经营的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包括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和清洗液;
通用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包括酸类中的氢氟酸、醋酸等,碱类中的氢氧化钾,有机
溶剂中的 N-甲基吡咯烷酮、丙酮等;以及 TMAH 显影液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
    公司经营产品及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大类       小类          产品名称                         用途

                         TMAH 显影液    正性光刻胶显影剂、光亮剂、清洗剂
            显影液
                          CF 显影液     负性光刻胶显影剂

功能湿电                   铝蚀刻液     金属铝蚀刻剂
            蚀刻液
子化学品                  BOE 蚀刻液    硅蚀刻剂

            稀释液          稀释液      有机清洗剂

            清洗液          清洗液      碱性清洗剂、有机清洗剂

                            氢氟酸      玻璃减薄蚀刻、硅片表面清洗、BOE 蚀刻液原料

                             盐酸       酸性清洗剂、蚀刻剂、制备有机和无机化合物
通用湿电    单酸类
                             硝酸       氧化剂、酸性蚀刻剂、氧化剂
子化学品
                            冰醋酸      酸性蚀刻剂、单酸补给、酸化剂,增香剂和香料

             碱类          氢氧化钾     碱性清洗剂、干燥剂、吸收剂、分析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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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甲基呲咯烷酮      清洗剂
            有机溶剂
                                        丙酮           清洗剂、稀释剂、萃取剂、有机溶剂

                 其他                 氟化氢铵         缓蚀剂

 副产品          甲醇                   甲醇           燃料


     以四甲基氢氧化铵为主要有效成分的 TMAH 显影液(正胶显影液)是公司
的主打产品。公司通过创新研发,一举打破了国外企业对该市场的垄断地位,为
高清显示面板的国产化提供了重要支撑。目前,公司 TMAH 显影液不仅实现了
替代进口,还远销韩国、日本等地。
     3、公司主要产品等级介绍
     目前,世界及我国的湿电子化学品通常执行 SEMI 国际标准,其关键技术指
标包括单项金属杂质、非金属离子、颗粒数等,另外根据不同产品特点会相应增

加其他一些技术指标。
     湿电子化学品 SEMI 国际标准等级如下:

     SEMI                  G1             G2              G3                G4                G5

 金属杂质/ppb             ≤1000         ≤10            ≤1.0             ≤0.1             ≤0.01

  控制粒径/μm             ≤1.0         ≤0.5           ≤0.5             ≤0.2          需双方协商

 颗粒/(个/ml)            ≤25          ≤25             ≤5           需双方协商        需双方协商

  IC 线宽/μm              >1.2        0.8~1.2          0.2~0.6          0.09~0.2            <0.09

                                                    大规模集成电路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
                        分立器件、                  (IC)、超高清    (IC)、超高清
     应用                              显示面板                                                -
                        太阳能电池                  LCD、OLED 显示   LCD、OLED 显示
                                                         面板              面板

     公司的核心产品 TMAH 显影液达到 SEMI G4 的级别,蚀刻液、稀释液、清
洗液等达到了 SEMI G2、G3 的级别。目前,公司产品满足显示面板、太阳能电
池领域的品质要求。半导体领域对湿电子化学品要求最高,公司产品满足超大规
模集成电路(IC)的品质需求。公司“基于绿色工艺的高附加值新型专用化学品
开发及产业化半导体集成电路级高纯绿色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液专用化学品开
发”项目被列为浙江省 2019 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来公司将持续着力发展高
端半导体级显影液,力争早日实现技术突破,改变目前高端集成电路制造用湿电
子化学品市场主要由国外企业主导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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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核心产品 TMAH 显影液目前可满足下游太阳能电池和显示面板领域
全部产品(包括 OLED 显示面板)以及线宽在 0.09μm 以上的半导体领域产品
的生产需要,根据下游行业发展历史和趋势情况分析,对应的显示面板和半导体
领域产品尚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和广阔的市场容量,公司的核心产品 TMAH 显
影液在未来较长时间内能够满足上述产品的生产技术需要,下游领域广阔的发展
空间使得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
    4、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及工艺环节介绍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三大领域,对应的终
端产品为家用电器(电视机等)、电脑、智能终端(手机、平板电脑等)、芯片
和太阳能电池板。公司产品具体应用情况如下图所示:




    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应用领域均为“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
展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
至 2020 年,掌握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制造技术,集成电路设计、制造、
封装测试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下一代显示器件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发
展;新型关键元器件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电子专用仪器设备和
材料基本满足国内配套需要,形成核心竞争力。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产业
跨越发展,到 2020 年,力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薄弱环节实现系统突破,总产
值规模超过 12 万亿元。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提升关键芯片设计水平,推动
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等产业快速发展。实现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
(AMOLED)、超高清(4K/8K)量子点液晶显示、柔性显示等技术国产化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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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规模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壮大,到 2020 年,
产值规模达到 10 万亿元以上。推动太阳能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到 2020 年,太
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1.1 亿千瓦以上,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其中,分布
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 6000 万千瓦、4500 万千
瓦、500 万千瓦。
    (1)显示面板制造工艺的应用
    ①LCD 显示面板
    液晶显示面板(LCD)在当前占据着主导地位,尤其是在大尺寸面板领域。
TFT-LCD 显示面板系目前最主流的液晶显示面板。TFT-LCD 显示面板制造分为
阵列制程(Array Process)、成盒制程(Cell Process)和模组制程(Module
Process)三个模块。TFT-LCD 阵列制程有五大步骤,分别为门电极、绝缘层、
数据电极、接触孔、像素电极制作。每个步骤又能区分为成膜、涂光阻胶、曝光、
显影、蚀刻、去光阻胶(剥离)、检查等流程。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 LCD 显示面板制造中基板上颗粒和有机物的清洗、光刻
胶的显影和剥离、电极的蚀刻等。在大屏幕、高清晰的面板制造过程中,湿电子
化学品中所含的金属离子和个别尘埃颗粒,都会让面板产生极大缺陷,所以湿电
子化学品的纯度和洁净度对显示面板的良率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TFT-LCD 阵列流程图如下: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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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OLED 显示面板
    近年来,OLED 显示面板发展迅速,相比于 TFT-LCD 显示面板,其具有省
电、轻、薄、可弯曲、响应时间短等优势,在小尺寸面板领域,OLED 显示面板
已占据相当一部分市场。OLED 显示面板制作分背板段、前板段和模组段三道工
艺。背板段的制作与 TFT-LCD 阵列制程基本一致,也是采用光刻技术在基板上
叠加不同材质的膜层,从而形成驱动电路,并为发光器件提供点亮信号和稳定的
电源输入。
    公司产品在 OLED 显示面板生产的应用与 TFT-LCD 显示面板基本一致,主
要在清洗、显影、蚀刻、剥离等流程使用。OLED 显示面板光刻和蚀刻工艺一般
需要重复较多次数,由于在基板上叠加层数变多,OLED 显示面板生产工艺对湿
电子化学品的纯度要求和用量需求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公司核心产品 TMAH
显影液达到 SEMI G4 等级,满足 OLED 显示面板的生产要求。OLED 背板段制
造(阵列 制程)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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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半导体制造工艺的应用
    湿电子化学品在半导体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芯片)和分立器
件晶圆的加工方面,其主要用途为清洗、显影、蚀刻、剥离几类。
    在进行芯片制作前,一般要对晶圆的表面进行抛光处理。主要步骤为机械研
磨(使用氧化铝颗粒)、蚀刻清洗(使用硝酸、醋酸、氢氧化钠等)、晶圆抛光
(使用硅土粉进行化学机械研磨)和表面清洗(氨水、过氧化氢、去离子水等)。
晶圆表面处理后,还将对晶圆进行一系列的复杂工艺,使纯粹的硅晶圆变为 N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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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或 P 型硅晶圆。
    晶圆处理后,芯片制造流程与 TFT-LCD 阵列制程基本相同,均有成膜、涂
胶、曝光、显影、蚀刻、光刻胶剥离等流程。在图形转移过程中,一般需要进行
十几次光刻和蚀刻工艺,对湿电子化学品需求较大。根据 IC 线宽的不同,所需
要的湿电子化学品等级亦有所差别。IC 线宽越窄,集成度越高,对湿电子化学
品要求也越高。公司 TMAH 显影液达到 SEMI G4 级别,满足超大规模集成电路
制作需求。芯片制作如流程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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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太阳能电池制造工艺的应用
    在硅太阳能电池制造中,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电池片的制绒、清
洗和蚀刻,上述工艺为太阳能电池片精细加工的核心工艺。太阳能电池生产对湿
电子化学品要求相对较低,目前,公司产品满足太阳能电池生产的需求。太阳能
电池制造流程如下图所示: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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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
业,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会
根据要求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再进行交货以及提供售后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材料采购由采购
部统一负责,市场部、生产部、质保部予以配合。采购主要运用“以产定购”的
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的品种和数量组织相应采购,在满足生产所需前提下,
实行低库存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在供应商选择与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采购部根据需求部
门要求进行供应商信息收集及初步审核后,递交供应商信息至需求部门确认后,
再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估,并提交相关信息给供应商评估小组评估,通过评估
小组确认后再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于重要物料,公司一般会选择多家合格供
应商。同时,公司会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复评,复评通过方可继续作为公司合
格供应商。
    公司严格按照“以产定购”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部门会根据生产部门提供
的月度生产计划和原料需求组织物料采购。公司对于主要原材料以招标方式进行
原材料采购,每月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邀标通知,各合格供应商向企业提供报价,
采购部将报价汇总为招标比价表,由采购部、生产部、质保部、财务部及公司高
管组成的招标评价组确定中标单位及数量,然后再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采购合
同。
       2、生产模式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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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合法合规、产品质量符合
客户要求。
    (1)生产计划制定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每年市场部会根据历史销售数据、
现有订单、未来市场预测情况等制定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并提交总经理审核确认。
生产部会根据经审核确认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对生产能力、生产
安排做初步确认。每月下旬市场部会根据销售订单制定下月销售计划,生产部根
据月度销售计划、结合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2)生产流程
    公司具体生产管理流程如下:




注:SOP 指标准作业程序;OOT 指的实验数据超过预期标准的结果偏差;OOS 指的是检验结果
的偏差;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创新,实现了 TMAH 显影液的技术突破,
打破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产品不仅实现替代进口,还远销韩国、日本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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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中国台湾等地区。2019 年,公司内销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65.77%,外销
占比为 34.23%。公司产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在确保销售价格体现公
司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产品市场需求、
竞争格局、运输方式和距离等情况,在保证一定毛利率的基础上,参考客户额外
要求及回款期限等因素确定销售价格。
    (1)内销模式
    公司内销一般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主要客户基本涵盖了国内各大面板生产
厂商。公司主要通过网络推广、参加展会及销售人员登门拜访等方式开拓客户。
    下游企业对公司产品一般需要经历现场考察、送样检验、技术研讨、需求回
馈、技术改进、小批试做、批量生产、售后服务评价等环节的认证。产品认证周
期很长。故下游企业为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供应,降低转换成本,一旦通过
下游客户的认证,客户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通常与客户会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客户根据生产需求,定期或不定
期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依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完成销售。
    (2)外销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与国外贸易商合作,实现产品最终销往终端客户。公司对
贸易商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销售。
    ①市场开拓、外销计划制定流程
    公司由总经理领导市场部负责海外销售。每年市场部会基于公司总体的营销
策略,通过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来年的采购需求,以及分析海外历史销售业绩等
制定年度的海外销售计划。同时,市场部会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每月销售计划,并
提供生产部以制定相关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活动。
    ②产品报价与合同签订流程
    公司与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销售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与部分国外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每月外销客户一般会根据自身需求下达采购
订单,公司会组织相应人员对客户订单数量、金额、价格、交货条件等进行评审,
审批通过后再与客户签订订单。
    ③产品销售与发货流程
    公司市场部根据合同要求,与相关部门衔接,准备相应质量、规格的产品。
生产部会根据库存、生产安排,通知市场部准备必要的单证、文件资料,经相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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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后组织发货。在报关离港运出并取得提单后,财务部据此确认外销收入
及应收账款。
    ④销售货款结算流程
    销售货款结算信用期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而定。结算方式分为信用
证结算和电汇结算两种,其中电汇结算是公司最主要的结算方式。相关人员在接
收银行收汇通知后,与财务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登记相关收汇时间、金额等
信息。公司财务部每月会统计产品销售、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回款情况,确认客
户的货款支付情况,并及时与市场部相关人员沟通,以确保账款按照合同约定回
款。
    (3)产品废液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不存在废液回收相关约定。依
据合同,发行人不对主要客户生产活动所产生的相关废液进行处理。发行人销售
的 TMAH 显影液产品耗用后的废液一般由客户自有污水厂处理,BOE 蚀刻液、
铝蚀刻液、氢氟酸等产品废液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N-甲基吡咯烷酮、
稀释液等产品废液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回收再利用,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废液
回收处理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第三方回收机构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
用的情况。
       4、定制 OEM 业务模式
    公司定制 OEM 业务模式是指公司与客户进行联合开发或获取客户需求后,
通过公司内部评估,对于部分产品选择专业制造商,按照公司的品质控制要求进
行定制生产。公司定制 OEM 业务模式流程图如下:




    公司会对湿电子化学品定制 OEM 业务的主要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全方位评
审,对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质量检测和控制、生产制造和物流运输等均有涉及,
从而保证供应商的湿电子化学品的品质符合客户要求。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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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通过定制 OEM 业务模式增强了公司湿电子化学品整体配套供应能力,
可为客户制定整体供应方案,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提高公司盈利能
力。
    (2)OEM 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OEM 产品包括 BOE 蚀刻液、N-甲基呲咯烷酮、清洗液、
氢氟酸、醋酸、丙酮、盐酸、硫酸、氟化氢铵、硝酸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 OEM
产品种类未发生变化,包括 BOE 蚀刻液、N-甲基呲咯烷酮、清洗液、氢氟酸等,
上述四类产品合计销售金额占各年 OEM 产品销售总额比重均超过 80%。
    (3)OEM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或措施
    为确保OEM业务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发行人对OEM业务制定完善的质
量控制制度。发行人从供应商选择、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成品质量控制等多方
面对OEM业务进行质量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①OEM产品供应商选择控制
    OEM产品供应商选择由市场部、研发部、采购部、质保部、安环部等多部
门共同参与完成,通过多部门协同合作,确保OEM产品供应商满足公司及客户
的要求。OEM产品供应商选择时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部门                                        职责
                收集客户需求,包括产品技术指标、包装、标签等,提交至研发部编制规格书,
    市场部
                并参与后期OEM产品供应商评审等。
                结合市场部提交的客户需求开展OEM产品配方开发,起草产品SDS(化学品安全
    研发部      技术说明书),提交各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交由采购部门寻找具备生产能
                力的供应商,并与OEM工厂进行技术对接。
                根据研发部门提交的配方、SDS等寻找具备相应的供应商,收集OEM供应商资质、
                质量保证、生产规模、生产和检测设备能力、服务和信誉等信息,组织市场部、
    采购部
                生产部、质保部和安环部等开展对OEM生产商的考察,最后与考察通过的供应商
                签订相关协议。
                协助采购部开展供应商的导入,根据市场部提供的相关资料指定销售产品的检验
    质保部
                标准,对拟导入供应商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生产部      对拟选择OEM产品供应商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核。

                对OEM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备案,考核拟选择供应商安全、环保事项,
    安环部
                审核产品的SDS等。

    除上述工作外,公司采购部会组织生产部、质保部、市场部、安环部对OEM
产品供应商进行稽查,每年稽查次数不低于1次,如供应商产品出现生产问题或
质量问题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OEM生产商进行部分或全面稽核,以确认产
品品质与生产管理满足客户要求。
    ②OEM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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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EM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主要由生产部、质保部、安环部等部门参与完成,
生产部负责对OEM产品供应商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测;质保部
定期对OEM供应商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在产品等进行检测;安环部会定期关
注OEM产品供应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合规等情况,通过上述控制措
施以确保产成品质量的稳定性。
    ③OEM产成品质量控制
    公司OEM产品为湿电子化学品,系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性材料之一,
产品质量非常重要,因而公司对OEM产成品质量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产成
品质量控制主要由质保部牵头,采购部、生产部等部门协助。质保部根据与客户
的约定以及对供应商定期或不定期稽查情况确定产品的抽样频率,按照《产品的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和销售产品标准安排经培训合格的质检员对产品开展全项
目抽样检测和结果判定,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采购部和生产部,同时,质保部对
OEM产品供应商与产品相关的分析检测设施的有效性、精密度等进行定期核查,
分析方法进行技术培训考核,确保品质控制设施和技术满足产品需求。经生产部
及质保部验收合格的产品,由采购部根据市场服务部的工作联系单安排发货。若
出现产品的包装、技术指标等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则由采购部联系供应商退货。
    通过上述 OEM 业务的质量控制制度或措施,公司能有效把控 OEM 产品的
质量,为客户提供符合其生产要求的产品。多年来,公司向客户供应的 OEM 产
品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获客户高度认可。
    (三)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用湿电子化学品均通过 OEM 模式销售,功能湿电子化
学品主要有 TMAH 显影液、CF 显影液、铝蚀刻液和稀释液等,公司主要产品产
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            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注1
                  产能                56,000.00       56,000.00        40,000.00

                   产量               58,294.43       57,671.81        43,677.51
TMAH 显影
   液
                产能利用率             104.10%         102.99%          109.19%

                   销量               56,789.77       57,043.29        44,284.43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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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销率                         97.42%          98.91%             101.39%

                      产能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产量                      4,160.70           4,416.32            4,393.67
其他混配类
                  产能利用率                        20.80%          22.08%              21.97%
  产品
                      销量                      4,243.35           4,439.53            4,565.35

                             注2
                    产销率                      101.99%            100.53%             103.91%

注 1:TMAH 显影液产量、销量数据均按照 25%浓度 TMAH 进行统计,公司“年产 7 万吨新型显示材料电
子化学品扩产项目”已完成前期土建工程、厂房建设以及一期设备安装(上述在建工程已转入固定资产),
同时,公司已向杭州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提交 3.4 万吨 TMAH 显影液试生产文件,待二期设备安装完成后,
相关政府单位将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虽因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公司实际
产能有所提升,但根据政府部门发放的许可证,发行人 2019 年产能仍为 5.6 万吨/年。
注 2:公司混配类产品核心在于配方,装置通用性强,满足一定条件下,产能可相互通用转换,故将其产
能合并统计,2016 年度公司其他混配类产品产销率为 91.53%,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销售部分期初库存,
故产销率大于 100.00%。

     公司其他混配类产品(铝蚀刻液、CF 显影液等)系公司 2016 年推出的新
产品,湿电子化学品具有论证时间长、客户产线爬坡周期较长的特点,从而导致
上述产品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略低。随着公司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产品论证的深
入,上述产品有望为公司后续的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公司其他混配类产品具体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              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量                       1,679.58           1,754.18            1,303.78

 铝蚀刻液            销量                       1,801.20           1,732.80            1,440.96

                    产销率                      107.24%             98.78%             110.52%

                     产量                       2,136.49           2,114.62            2,005.50

 CF 显影液           销量                       2,122.56           2,128.36            2,056.17

                    产销率                          99.35%         100.65%             102.53%

                     产量                           344.64           547.51            1,084.39

  稀释液             销量                           319.59           578.37            1,068.22

                    产销率                          92.73%         105.64%              98.51%


     2、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分产品销售情况

                                              1-2-2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TMAH 显影
                       42,826.27       81.68%       42,354.11           82.65%         33,185.34         82.47%
             液
          CF 显影液     1,355.77        2.59%          1,442.35          2.81%          1,409.95          3.50%

        铝蚀刻液         989.47         1.89%            929.35          1.81%           799.80           1.99%
功能湿
电子化 BOE 蚀刻液       4,177.30        7.97%          2,552.81          4.98%          1,215.30          3.02%
学品
          稀释液         482.15         0.92%            762.45          1.49%          1,244.73          3.09%

            清洗液       222.12         0.42%            664.16          1.30%           601.10           1.49%

             小计      50,053.10       95.46%       48,705.23           95.05%         38,456.22         95.57%
          N-甲基吡咯
                         961.34         1.83%            739.52          1.44%           495.38           1.23%
            烷酮
            氢氟酸       381.93         0.73%            339.66          0.66%           253.74           0.63%

通用湿      冰醋酸       184.15         0.35%            182.06          0.36%           181.35           0.45%
电子化
学品         丙酮         55.68         0.11%            113.22          0.22%            86.56           0.22%

             其他         14.74         0.03%             81.24          0.16%            87.54           0.22%

             小计       1,597.84        3.05%          1,455.69          2.84%          1,104.56          2.74%

副产品      副产品       782.75         1.49%          1,083.30          2.11%           679.40           1.69%

         合计          52,433.69      100.00%       51,244.22           100.00%        40,240.18         100.00%

注:占比=产品销售金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2)OEM 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年                        2017年
         产品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BOE蚀刻液                 4,177.30           69.65%        2,552.81         54.63%       1,215.30         41.61%

N-甲基呲咯烷酮             961.34            16.03%           739.52        15.83%         495.38         16.96%

氢氟酸                     381.93             6.37%           339.66           7.27%       253.74          8.69%

清洗液                     222.12             3.70%           664.16        14.21%         601.10         20.58%

其他                       254.57             4.24%           376.51           8.06%       355.06         12.16%

          合计            5,997.26           100.00%       4,672.65        100.00%       2,920.59        100.00%

注:占比=产品销售额/OEM产品销售总额*100%。

       报告期内,公司以 OEM 模式销售产品主要原因系:①BOE 蚀刻液: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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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品为公司配合客户的产线迭代升级需求而专门研发的混配型产品,且在产品品
控、配方改进等一系列工作需公司配合完成,故通过公司进行采购;由于含氟类
产品生产资质获取复杂且产品需求量尚在逐步释放过程中,公司选择以 OEM 模
式供应 BOE 蚀刻液,随着该产品市场需求量增长,公司拟通过募投项目投资实
现自产 BOE 蚀刻液。②N-甲基吡咯烷酮、清洗液、氢氟酸等其他通用湿电子化
学品:下游显示面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种类繁多的通用湿电子化学品,各单
一产品使用量不大,若由其直接向生产厂家采购,需要在供应商选择、合格供应
商管理、物流安全、品质控制等方面耗费相对较大的资源,成本较高。而公司作
为专业的通用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和合格供应商,在上述方面有着更为专业的能力
和经验,能够凭借自身专业的技术水平和品控能力提供质量保障,同时能够有效
降低客户的综合采购成本。
        (3)分区域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4,484.36     65.77%       31,861.53         62.18%        24,994.25         62.11%

其中:华东              11,388.50     21.72%       13,036.79         25.44%         8,732.89         21.70%

        华南             7,685.44     14.66%        7,810.00         15.24%         6,969.08         17.32%

        华北             5,643.81     10.76%        6,073.81         11.85%         6,409.98         15.93%

        西南             7,811.05     14.90%        4,210.95          8.22%         2,409.30          5.99%

  华中及东北             1,955.57      3.73%         729.98           1.42%           473.00          1.18%

境外                    17,949.33     34.23%       19,382.69         37.82%        15,245.94         37.89%

        合计            52,433.69     100.00%      51,244.22         100.00%       40,240.18         100.00%


        3、主要客户情况
        (1)报告期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不含税销售额
                                                                                                      重

                1     京东方集团                                               17,842.09                   34.01%
2019 年
                2     COTEM CO.,LTD.(韩国)                                    7,440.24                   14.18%


                                                    1-2-3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     TAMA CHEMICALS CO.,LTD.(日本)                  6,894.32               13.14%

           4     华星光电                                         4,430.95                8.45%

           5     天马微电子                                       4,102.59                7.82%

                                    合计                         40,710.20               77.61%

           1     京东方集团                                      15,666.22               30.56%

           2     TAMA CHEMICALS CO.,LTD.(日本)                  8,716.22               17.00%

           3     COTEM CO., LTD.(韩国)                          5,918.05               11.54%
2018 年
           4     天马微电子                                       3,922.24                7.65%

           5     华星光电                                         3,449.12                6.73%

                                    合计                         37,671.86               73.48%

           1     京东方集团                                      12,136.09               30.08%

           2     TAMA CHEMICALS CO.,LTD.(日本)                  7,917.99               19.63%

           3     JAEWON INDUSTRIES CO.,LTD.(韩国)               3,412.01                8.46%
2017 年
           4     华星光电                                         3,179.73                7.88%

           5     天马微电子                                       2,990.90                7.41%

                                    合计                         29,636.71               73.46%

注: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以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京东方集团包括: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东
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昆明京东方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和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华星光电包括: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
术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天马微电子包括: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上海
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注:COTEM CO., LTD.(韩国)以下简称“COTEM(韩国)”、TAMA CHEMICALS CO.,LTD.(日本)
以下简称“TAMA(日本)”、JAEWON INDUSTRIES CO.,LTD.(韩国)以下简称“JAEWON(韩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50%的情
形,不存在对少数客户的依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①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2-3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名称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000725)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注册资本           3,479,839.8763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炎顺

成立日期           1993-04-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016602
                   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
                   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购销电子产品、通信
                   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
                   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
经营范围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源
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京东
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昆明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和武汉京东方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②TAMA(日本)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英文)   TAMA CHEMICALS CO.,LTD.

所属国家           日本

地址               6-1, Higashida-cho, Kawasaki-ku, Kawasaki 210-0005 Japan

股本               304,000,000.00 日元

是否上市           否

成立日期           1949-10-22

公司注册号         0200-01-075221

主营业务           化学产品生产销售;化工厂设计建设服务


       ③COTEM(韩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COTEM CO., LTD.




                                             1-2-3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所属国家           韩国

地址               40, Dangdong 2-ro, Munsan-eup, Paju-si, Gyeonggi-do

注册资本           200 亿韩元

是否上市           否

成立日期           2005-10-13

公司注册号         284911-0055458

主营业务           其他显示组件制造,产品包括平板显示屏等


       ④JAEWON(韩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JAEWON INDUSTRIES CORPORATION

所属国家           韩国

地址               Rm.4008, 511, Yeongdong-daero, Gangnam-gu, Seoul

注册资本           280,000,000 韩元

是否上市           否

成立日期           2002-05-31

公司注册号         110111-2538093

主营业务           其他化工材料和产品批发,包括化学品、石化产品等


       ⑤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 000050)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 1918

注册资本           204,812.3051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宏良

成立日期           1983-11-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834459
                   信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代理销售、代理采购显示器件及相关材料(不含限
                   制项目);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自有物业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
经营范围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从事显示器件及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
                   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普通货运;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
公司和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⑥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2-3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名称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大道 9-2 号

     注册资本                1,982,289.477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

     成立日期                2009-11-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7136927G
                             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建第 8.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
                             显示器件生产线;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
     经营范围
                             产与销售(生产项目依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环批函【2009】099 号执行);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等系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⑦三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三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中国台湾):4755)

     英文名称                SAN FU CHEMICAL CO.,LTD.

     所属地区                中国台湾

     地址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21 号 7 楼

     是否上市                是

     成立日期                2003-03-17
                           主要产品及服务有 IC 半导体、LCD、触控面板、LED、太阳能面板等产业所
                           需之湿式化学品及设备与操作,玻璃的蚀刻与减薄,研磨液的代工,食品添加
     主营业务
                           物及食品原料以及 pHBA、环己胺、双环己胺等基础化学品,产品及服务范围
                           涵盖电子产业。
     注:三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 2016 年第五大客户。

            上海三福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系三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福化
     工(中国台湾)”)的关联公司。
            (3)发行人获取主要客户的主要途径及方式,双方合作历史、合作模式、
     交易背景情况
            发行人获取主要客户的主要途径及方式,双方合作历史、合作模式、交易背
     景情况如下:
序                                        合作历
            客户        获取途径和方式                 合作模式                   交易背景
号                                          史




                                                       1-2-3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合作历
          客户       获取途径和方式                合作模式                     交易背景
号                                        史
                                                                京东方集团作为国内最早的显示面板生产企
                                                                业之一,对于关键原材料/耗材的国产化十分支
                     主动开拓,通过邮                           持,此时公司 TMAH 显影液已导入韩国市场,
                                                  签订框架协
                     件、电话、拜访交                           实现量产供应,得到国际客户认可,凭此实绩
                                        2008 年   议,根据客
1     京东方集团     流的方式沟通,供                           公司通过主动沟通、测试,最终导入京东方集
                                        -至今     户采购订单
                     样检测通过后,确                           团,实现京东方集团 TMAH 显影液的国产化突
                                                  生产、发货
                     定商务合作关系                             破,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配合京东方集团产业
                                                                升级,实现多种湿电子化学品国产化配套供应
                                                                拓展。

                                                  签订框架协    COTEM 是 LGD 的合格供应商,双方合作初
                     主动开拓,通过邮
                                                  议,每月下    始 , 销 售 流 程 为 : 格 林 达 →JAEWON
                     件、电话的方式沟
      COTEM ( 韩                       2017 年   达 采 购 订   →COTEM→LGD,其中 JAEWON 负责清关、
2                    通,供样检测通过
      国)                              -至今     单,根据客    物流等服务工作后销售给 COTEM,COTEM
                     后,确定商务合作
                                                  户每月订单    负责销售给 LGD。2018 年 8 月之后 COTEM
                     关系
                                                  生产、发货    选择与格林达直接交易。

                   主动开拓,通过邮               每月下达采
                                                                TAMA 成立于 1949 年,系一家日本化工企业,
                   件、电话的方式沟               购订单,根
                                        2010 年                 该企业在韩国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公司将
3     TAMA(日本) 通,供样检测通过               据客户每月
                                        -至今                   TMAH 显影液销售给 TAMA,再由其销售给
                   后,确定商务合作               订单生产、
                                                                LGD 的合格供应商,产品最终用户为 LGD。
                   关系                           发货

                                                                华星光电 2009 年成立第一家显示面板生产工
                                                                厂,2011 年正式量产,此时,格林达 TMAH
                     主动开拓,通过邮
                                                  签订框架协    显影液已在业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地位,
                     件、电话、拜访交
                                        2011 年   议,根据客    完全满足华星光电显示面板生产要求,通过主
4     华星光电       流的方式沟通,供
                                        -至今     户采购订单    动沟通、测试,成为华星光电的 TMAH 显影液
                     样检测通过后,确
                                                  生产、发货    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格林达积极配合华星光电
                     定商务合作关系
                                                                产业升级,实现多种湿电子化学品国产化配套
                                                                供应拓展。
                                                  签订框架协    天马微电子作为国内最早的显示面板生产企
                     主动开拓,通过邮
                                                  议,每月下    业之一,此时公司 TMAH 显影液已导入韩国市
                     件、电话、拜访交
                                        2009 年   达 采 购 订   场,实现量产供应,得到国际客户认可,凭此
5     天马微电子     流的方式沟通,供
                                        -至今     单,根据客    实绩公司通过主动沟通、测试,最终导入天马
                     样检测通过后,确
                                                  户每月订单    微电子,实现天马微电子 TMAH 显影液的国产
                     定商务合作关系
                                                  生产、发货    化突破。
                                                                三福化工系台湾地区上市公司,是台系面板行
                     主动开拓,通过邮             每月下达采    业的资深供应商。2005 年初台湾区域面板行
                     件、电话、拜访的             购订单,根    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开拓当地市场,公司
      三福化工(中                      2005 年
6                    方式沟通,供样检             据客户每月    主动开拓三福化工,向其销售 TMAH 显影液产
      国台湾)                          -至今
                     测通过后,确定商             订单生产、    品,三福化工将格林达产品运送至台湾自有工
                     务合作关系                   发货          厂储存再分装、运输、销售给群创光电、友达
                                                                光电等台湾地区显示面板客户。
                                                  每月下达采
                     通过 COTEM 与                              JAEWON 是由 COTEM 指定和格林达直接交
                                                  购订单,根
      JAEWON(韩     其建立联系,再进   2017-20                 易的公司,主要负责清关、物流,并把产品销
7                                                 据客户每月
      国)           行商务沟通确定     18 年                   售给 COTEM,由 COTEM 供应给最终客户
                                                  订单生产、
                     合作关系                                   LGD。
                                                  发货

         (4)发行人主要客户销售规模、商业合理性、合作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销售规模、商业合理性、合作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1-2-3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销售规模
     客户/终                                                                       合作稳定性
序号             类别                                      商业合理性分析
     端用户                                                                        与可持续性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京东方集团经过多年发展,在显
               发行人对
                             1.78       1.57    1.21 示面板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其销售额
                                                     2018年京东方出货量已位居全球
                                                                                    合作稳定且
      京东方                                         第一,公司为京东方配套供应多
  1                                                                                 具备可持续
      集团     京东方集                              种关键湿电子化学品材料,随着
                                                                                    性
               团对外销 1,160.60     971.09   938.00 京东方规模扩大,公司对其销售
               售额                                  额亦在不断扩大,双方合作具有
                                                     商业合理性。
                                                     发行人向国外客户销售的产品多
               发行人对
                                                     数最终用户为LGD(韩国),LGD
               其供应商       1.68     1.76     1.17
                                                     (韩国)系全球领先的显示面板
               销售总额
                                                     制造企业,其销售规模一直处于
                                                                                    合作稳定且
           注1                                       世界领先水平,对TMAH显影液有
  2 LGD                                                                             具备可持续
                                                     较大的需求。同时,随着LGD将
                                                                                    性
               LGD对外                               产线由LCD逐步转变为OLED,其
                      注2 1,416.05 1,490.61 1,697.70
               销售额                                对TMAH显影液需求进一步扩大,
                                                     公司与其各级供应商合作具有商
                                                     业合理性。
                                                     华星光电作为全球领先的显示面
               发行人对
                              0.44     0.34     0.32 板生产企业,面板出货量排名前
               其销售额                              列,公司向其销售TMAH显影液、
                                                                                    合作稳定且
      华星光                                         CF显影液等多种关键湿电子化学
  3                                                                                 具备可持续
      电       华星光电                              品材料,近年来华星光电快速发
                                                                                    性
               对外销售     339.94   275.37   304.75 展,对公司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加,
               额                                    公司与华星光电合作关系良好,
                                                     合作具有商业合理性。
                                                     天马微电子作为全球领先的显示
               发行人对
                              0.41     0.39     0.30 面板生产企业,尤其在小尺寸面
               其销售额                              板领域具备很强的竞争力。多年
                                                     来发行人一直为天马微电子提供 合 作 稳 定 且
      天马微
  4                                                  多种优质的关键湿电子化学品材 具 备 可 持 续
      电子     天马微电                              料,随着天马微电子面板出货量 性
               子对外销     302.82   289.11   238.24 不断提升,公司对其销售额亦稳
               售额                                  步增长,双方合作具备商业合理
                                                     性。
                                                     三福化工成立于1952年,主要服
               发行人对
      三 福 化 其销售额       0.13     0.18     0.29 务于台湾显示面板及集成电路行
                                                     业,为开拓台湾市场,公司以自 合 作 稳 定 且
      工(中
  5                                                  有品牌将TMAH显影液产品销售 具 备 可 持 续
      国 台 三福化工
                                                     给三福化工,并进入台湾市场的 性
      湾)     对外销售       9.16     8.19     8.74 显示面板客户,双方合作具有商
               额                                    业合理性。
注1:COTEM(韩国)、TAMA(日本)、LGC(韩国)、JAEWON(韩国)和NEPES(韩国)等客户向发
行人采购的产品终端用户基本为LGD(韩国),故按照前述五家的销售额作为对LGD的销售额,并用其销售
规模分析商业合理性,TMAH显影液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司在将产品销售给显示面板生产企业时,需
要为其提供清关、仓储、稀释、分装服务等现地服务。故LGD需要其合格供应商COTEM(韩国)、LGC(韩
国)、NEPES(韩国)等专业的化学品公司提供上述现地服务,因此公司通过上述贸易商间接将产品销售
给LGD具有商业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上述贸易商的股东及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不
存在关联关系,除了LGC(LG化学公司)与LGD同属于LG集团外,上述其余中间贸易商与LGD亦不存在
关联关系,其股东及管理人员未在终端客户任职。
注2:主要客户销售规模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公开的年报;其中LGD系根据其年报披露销售额(韩元),
按照当年韩元兑人民币汇率折算。

     (5)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主要客户情况

                                                 1-2-3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采购产                           与其业务
      项目                  获取方式                 主营业务                            用途
                                                                          品                             是否相关

2017年新增主要客户
                     通 过 COTEM 与 其 联       其他化工材料和产品
                                                                                   向其下游客
JAEWON(韩国)       系,再进行商务沟通         批发,包括化学品、      TMAH                              相关
                                                                                   户配套供应
                     确定合作关系               石化产品等
                     主动开拓,通过邮件、
                     电话的方式沟通,供         其他显示组件制造,                 向其下游客
COTEM(韩国)                                                           TMAH                              相关
                     样检测通过后,确定         包括平板显示屏等                   户配套供应
                     商务合作关系
                     主动开拓,通过邮件、
江苏和达电子科技     电话的方式沟通,供         电子产品研发、销售;               铜蚀刻液生
                                                                     TMAH                                 相关
有限公司             样检测通过后,确定         铜蚀刻液制造                       产的原材料
                     商务合作关系
                     通过邮件、电话的方         LGC主要有四个事业
                     式沟通,供样检测通         部,包括各种显示材                 向其下游客
LGC(韩国)                                                             TMAH                              相关
                     过后,确定商务合作         料,二次电池材料,                 户配套供应
                     关系                       工程塑料等
2019年新增主要客户

                    主动开拓,通过邮件、
                                         国内领先显示面板生
                    电话的方式沟通,供                               显示面板生
中电熊猫                                 产企业,主营各类显 TMAH                                          相关
                    样检测通过后,确定                               产显影工艺
                                         示面板
                    商务合作关系
注:新增主要客户指新增当年或以后年度公司对该客户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客户。

     (6)分产品分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序
      客户         销售内容
号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25%TMAH            7,961.12        15.18%        6,306.37     12.30%       3,774.69          9.36%

                20%TMAH            2,488.73         4.74%        3,756.30        7.33%     4,566.28         11.32%

                BOE蚀刻液          4,145.54         7.90%        2,552.81        4.98%     1,215.30          3.01%
               N-甲基吡咯烷
1 京东方集团                           957.19       1.82%         738.67         1.44%          494.92       1.23%
                   酮

                   铝蚀刻液            989.47       1.89%         929.35         1.81%          799.80       1.98%

                     其他          1,300.03         2.48%        1,382.73        2.70%     1,285.09          3.19%

                     小计         17,842.09        34.01%       15,666.22     30.56% 12,136.09              30.08%
  COTEM(韩
2            24.8%TMAH             7,440.24        14.18%        5,918.05     11.54%            289.31       0.72%
  国)
  TAMA ( 日
3            24.8%TMAH             6,894.32        13.14%        8,716.22     17.00%       7,917.99         19.63%
  本)

                25%TMAH            2,988.37         5.70%        1,949.82        3.80%     1,767.46          4.38%
4 华星光电
                CF显影液           1,345.91         2.57%        1,442.24        2.81%     1,409.95          3.49%



                                                    1-2-3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                96.67      0.18%         57.06     0.11%        2.32    0.01%

                      小计              4,430.95     8.45%       3,449.12    6.73%     3,179.73   7.88%

                    25%TMAH             4,101.01     7.82%       3,918.37    7.64%     2,990.90   7.41%

5 天马微电子          其他                 1.58      0.00%           3.87    0.01%            -         -

                      小计              4,102.59     7.82%       3,922.24    7.65%     2,990.90   7.41%
  三 福 化 工
6 ( 中 国 台 25%TMAH                   1,277.75     2.44%       1,848.86    3.61%     2,863.91   7.10%
  湾)
  JAEWON
7             24.8%TMAH                        -            -    2,903.12    5.66%     3,412.01   8.46%
  (韩国)

             合计                   41,987.95       80.05%      42,423.84   82.76% 32,789.93      81.28%


     (7)主要客户占比、排名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变化情况、名次变化的原因如下:
序
      客户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变化原因
号
                                                    京东方作为全球出货量最大的显示面板制造企
                    占营业收
                               34.01% 30.56% 30.08% 业,对湿电子化学品需求极大,公司作为其主要
                      入比重                        供应商,配套供应商 TMAH 显影液等多种湿电
1 京东方集团
                                                    子化学品,因而报告期内京东方一直系公司最大
                      名次          1      1      1 的客户,占比也最高。

             占营业收                                COTEM 为 LGD 的电子化学品合格供应商,最
  COTEM ( 韩 入比重           14.18% 11.54%  0.72% 早其通过 JAEWON 向公司采购 TMAH 显影液,
2
  国)                                               后选择直接与公司交易,从而报告期内,其采购
               名次                 2      3      13 金额占比、名次不断提升。
                                                     TAMA 系一家日本化工企业,该企业在韩国有良
                    占营业收
                               13.14% 17.00% 19.63% 好的销售渠道,公司将 TMAH 显影液销售给
                      入比重                         TAMA,再由其销售给 LGD 的合格供应商,产
3 TAMA(日本)                                       品最终用户为 LGD。报告期内,公司向 TAMA
                                                     销售金额虽稳步增长,但其占比逐步降低,主要
                      名次          3      2       2 系国内生产企业需求量增加,导致其占发行人销
                                                     售比重略有下降。
                    占营业收                         报告期内,华星光电一直处于公司前五大客户之
                                8.45%  6.73%  7.88%
                      入比重                         列,系公司重要合作伙伴。华星光电作为全球知
4 华星光电                                           名显示面板制造厂商,随着其规模越来越大,公
                      名次          4      5       4 司对华星光电的销售金额呈上升趋势,从而占公
                                                     司整体销售比重呈波动上升。

                                                          报告期内,天马微电子一直处于公司前五大客户
                    占营业收
                                7.82%      7.65%    7.41% 之列,系公司重要合作伙伴。天马微电子在小尺
                      入比重
                                                          寸面板领域具备极强竞争力,报告期内其营收快
5 天马微电子
                                                          速增长,对公司产品需求亦随之增加。2018 年,
                                                          天马微电子武汉 OLED 生产线量产,进一步增
                      名次          5          4        5
                                                          加对公司 TMAH 显影液的需求。
                                                          三福化工系台湾电子化学品企业,主要服务台湾
              占营业收
                                2.44%      3.61%    7.10% 地区的显示面板企业,为开拓台湾市场,公司与
  三福化工(中 入比重                                     其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随着大陆地区显示面板
6
  国台湾)                                                企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对大陆地区面板企业销售
                      名次          8          8        6 快速增长,台湾地区的销售比重略有下降。



                                                    1-2-3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客户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变化原因
号
                  占营业收                                 JAEWON 系 COTEM 的合作伙伴,自 2017 年 8
                                      -    5.66%    8.46%
                    入比重                                 月至 2018 年 5 月负责下单给格林达并负责韩国
     JAEWON(韩
7                                                          清关物流,后销售给 COTEM;后因 2018 年 6
     国)
                      名次            -        6         3 月起 COTEM 直接与格林达交易,故 JAEWON
                                                           退出。

(四)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碳酸二甲酯、三甲胺,上述材料是生产 TMAH 显影液的
主要原材料。主要的辅助材料为 IBC 包装桶。公司一般选取核心的优质供应商
并与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原材料的持续稳定供应。
      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和蒸汽。
      2018 年 3 月前,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用电全部由电化集团向国网
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采购后再向公司供应。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
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签订了《高压供用电合同》,所有经营用电
均直接改由股份公司向其独立采购。
      2018 年 3 月前,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用蒸汽全部由电化集团向临
江热电采购后再向公司供应。2018 年 2 月 24 日,股份公司与临江热电签订了
《供用热合同》,所有经营用蒸汽改由股份公司直接向临江热电采购。
      1、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项目
                                                                  2019 年度

碳酸二甲酯(吨)                                   14,933.64           8,267.80                   26.53%

三甲胺(吨)                                        9,903.44           6,643.21                   21.32%

包装桶(个)                                       32,548.00           2,122.02                    6.81%

电(万度)                                          4,385.24           2,755.60                    8.84%

蒸汽(吨)                                         53,132.70             955.55                    3.07%

               合计                                         /         20,744.18                   66.58%

               项目                                               2018 年度

碳酸二甲酯(吨)                                   14,459.96           8,671.63                   27.65%

三甲胺(吨)                                        9,485.38           6,968.70                   22.22%

包装桶(个)                                       34,159.00           2,315.35                    7.38%



                                                    1-2-3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电(万度)                                  4,461.67                  2,858.81               9.12%

蒸汽(吨)                                 51,057.80                     937.15              2.99%

               合计                                    /             21,751.64               69.36%

               项目                                               2017 年度

碳酸二甲酯(吨)                           10,778.46                  5,449.18               21.69%

三甲胺(吨)                                7,098.56                  4,606.31               18.34%

包装桶(个)                               31,205.00                  1,958.61               7.80%

电(万度)                                  3,522.57                  2,431.62               9.68%

蒸汽(吨)                                 47,173.50                     807.74              3.22%

               合计                                    /             15,253.46               60.72%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 TMAH 产量分别为 4.37 万吨、5.77 万
吨和 5.83 万吨。公司相关原材料、包装物、能源的采购总量变化与 TMAH 产量
变化基本一致。2017 年、2018 年,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碳酸二甲酯、三甲
胺市场价格有所上升,从而导致上述原材料在成本中的占比有所提升。2019 年
度,上述原材料市场价格略有下降,其采购额占成本比重稍有回落。
     2、主要原材料、能源的采购单价变动情况

原材料、能源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
   名称                    单价        增幅                单价        增幅       单价       增幅

碳酸二甲酯         元/吨   5,536.36     -7.68%         5,996.99       18.62%      5,055.62          /

  三甲胺           元/吨   6,707.98     -8.69%         7,346.78       13.22%      6,489.07          /

  包装桶           元/个    651.97      -3.81%             677.82      7.99%       627.66           /

    电             元/度      0.63      -1.93%               0.64      -7.18%        0.69           /

   蒸汽            元/吨    179.84      -2.02%             183.40      7.10%       171.23           /


     2017 年以来,由于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深入以及安全环保要求的持续加强,
公司生产所需碳酸二甲酯、三甲胺等化工原料市场价格出现了一定幅度上涨,致
使公司对上述原材料的采购单价亦出现上涨。2019 年公司碳酸二甲酯、三甲胺
采购单价有所回落的主要原因系市场行情波动导致。报告期各期公司碳酸二甲
酯、三甲胺的采购价格与其市场价格一致,同期向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基本一
致,不存在异常的采购价格差异。

                                              1-2-4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主要供应商情况
    (1)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不含税采购      占当期营业成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种类
                                                                        额             本比重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1                                         碳酸二甲酯        2,779.54           8.92%
                 司垦利分公司

           2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电力           2,719.26           8.73%

           3     衢州市海昌化工有限公司                三甲胺          2,311.77           7.42%
2019 年
                                                     BOE 蚀刻液、
           4     宣城亨泰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2,124.08           6.82%
                                                       氢氟酸

           5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                包装桶          2,050.90           6.58%

                               合计                                  11,985.55           38.47%

           1     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碳酸二甲酯        5,169.48          16.4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2                                         碳酸二甲酯        3,380.65          10.78%
                 司垦利分公司

           3     衢州市海昌化工有限公司                三甲胺          2,420.15           7.72%
2018 年
           4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              包装桶          2,272.50           7.25%

           5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电力           2,237.54           7.14%

                               合计                                  15,480.33           49.36%

           1     电化集团                            电、蒸汽等        3,542.62          14.10%

           2     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碳酸二甲酯        2,964.45          11.80%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3                                         碳酸二甲酯        2,484.73           9.89%
                 司垦利分公司
2017 年
           4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              包装桶          1,776.06           7.07%

           5     安徽好德精细化工厂(普通合伙)        三甲胺          1,489.47           5.93%

                               合计                                  12,257.33           48.79%


    电化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电化集团采购电、蒸汽、
水以及物业后勤等方面的商品或服务。关联采购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
方及关联交易”。
    除电化集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1-2-4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
     ①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碳酸二甲酯、三甲胺、包装桶,报告期各期上述原材料采
购额合计分别为12,014.10万元、17,955.67万元和17,033.04万元,占当期原材
料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78.23%、82.87%和82.68%。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原材料
                                   占原材料采                占原材料采                占原材料采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购比重                    购比重                    购比重
   碳酸二甲酯           8,267.80      40.13%      8,671.63      40.02%      5,449.18      35.48%

     三甲胺             6,643.21      32.25%      6,968.70      32.16%      4,606.31      29.99%

     包装桶             2,122.02      10.30%      2,315.35      10.69%      1,958.61      12.75%

         合计       17,033.04         82.68%     17,955.67      82.87%     12,014.10      78.23%


     发行人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主要原材料
供应商中享有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情况如下:
     A、碳酸二甲酯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碳酸二甲酯供应商有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垦利分公司、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江苏邺栖化工有限公司、宁波耀辰
石化有限公司和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述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a、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

公司名称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

注册地址/经营地     垦利南外环路以南、博新路以东

注册资本            /

负责人              丁伟涛

成立日期            2005-10-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21782314871C
                    环氧丙烷、二氯丙烷、丙烯、液化石油气、碳酸二甲酯、丙二醇、甲基叔丁基醚、
                    生物质燃料、燃料油、液态烃、混合芳烃、乙烯料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准);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2-4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营规模             2019 年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约 46 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26)的分公司


     b、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经营地         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 36 号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谈耀康

成立日期                2013-01-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4060217092U
                        危险化学品批发(具体项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碳
                        酸甲乙酯、碳酸丙烯酯、丙二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
经营范围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州市姜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68.00%)、泰州市苏扬气体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20.00%)、汪松元(12.00%)
注: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19日办理工商注销程序

     c、江苏邺栖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邺栖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经营地         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科创大道 9 号 A6 栋 4063 室

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金国

成立日期                2016-02-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6MA1MF3308E
                        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煤炭批发;化学试剂、化工产品、
                        机械设备、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钢材、建材、针纺织品、矿产品、管材、金
                        属材料、通讯器材、消防器材、五金制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劳保用品、办公
                        用品、日用百货、电缆桥架及母线销售;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职业
经营范围
                        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企业管理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
                        训);货物配载;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废旧物资回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陈金国(70.00%)、陶长友(30.00%)


     d、宁波耀辰石化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耀辰石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经营地         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 1188 号




                                               1-2-4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1,28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林耀

成立日期             2015-06-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1316974522L
                     危险化学品票据贸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化工原料及产品、润滑油、闪点在
                     61 摄氏度以上的工业燃料油、石油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品的批发、零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李成红(80.00%)、李林耀(20.00%)


     e、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经营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40 号 207 室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何国光

成立日期             1996-01-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630604722F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
                     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
经营范围             和转口贸易,钟表、食用农产品、化妆品的销售,代理汽车销售业务,食品流
                     通,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100.00%)


     B、三甲胺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三甲胺主要供应商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海
昌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好德精细化工厂(普通合伙),上述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a、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经营地      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 38 号

注册资本             137,563.9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邵文年

成立日期             1998-11-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09591285


                                           1-2-4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工程、铁路工程、港航工程、机场工程的技术
                     研发与推广、投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养护、技术服务,地下工程的设
                     计、施工、养护及咨询,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
经营范围
                     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压力容器的设计,化工及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
                     销售、安装、技术服务,火力发电,对外供热,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             2019 年销售收入为 288.97 亿元

股权结构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61),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b、衢州市海昌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衢州市海昌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经营地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学院路 399 号 703-2 室

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吕连梅

成立日期             2008-12-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2683126437E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具体品名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经营范围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吕连梅 90%、熊海 10.00%


     c、安徽好德精细化工厂(普通合伙)

公司名称             安徽好德精细化工厂(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经营地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海沃世贸商城一号楼 21 层

注册资本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曹亚德

成立日期             1996-05-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00610380290D


                     化工产品的批发(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


股权结构             曹亚德(75.00%)、曹亚利(25.00%)




                                          1-2-4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C、包装桶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包装桶供应商为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其具体
情况如下:
       a、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经营地           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普工路 100 号

注册资本                  16,066.83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Udo Schütz

成立日期                  2003-08-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2460843M


                          建立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系统,回收处理国内废旧塑料容器,并利用上述
                          废旧塑料再生原料。开发、设计和生产原料为塑料、金属和塑钢的容器及其配
                          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上述产品同类及相关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批发、
经营范围
                          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前售后服务(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舒驰有限两合公司(100%)


       ②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采购模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合作年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之间的采购模式、结算方式、付款方
式、合作年限如下:
                                                                   结算方式/付款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模式                          合作年限
                                                                       方式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月度招标,签订合同订单,按
                               碳酸二甲                            发票到 90 天结
  1    股份有限公司垦利分公             订单供货,格林达验收后完成                2013年-至今
                                 酯                                算、电汇或承兑
       司                               交货


                                        月度招标,签订合同订单,按
                               碳酸二甲                            发票到 60 天结
  2    江苏邺栖化工有限公司             订单供货,格林达验收后完成                2018年-至今
                                 酯                                算、电汇
                                        交货


                                        月度招标,签订合同订单,按
       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    碳酸二甲                            发票到 60 天结
  3                                     订单供货,格林达验收后完成                2013-2019年
       公司                      酯                                算、电汇或承兑
                                        交货


                                        月度招标,签订合同订单,按
                               碳酸二甲                            发票到 60 天结
  4    宁波耀辰石化有限公司             订单供货,格林达验收后完成                2019年-至今
                                 酯                                算、电汇
                                        交货



                                                1-2-4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月度招标,签订合同订单,按
       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    碳酸二甲                            发票到 60 天结
  5                                     订单供货,格林达验收后完成                2019年-至今
       司                        酯                                算、电汇
                                        交货


                                          月度招标,签订合同订单,按
       衢州市海昌化工有限公                                          发票到 60 天结
  6                            三甲胺     订单供货,格林达验收后完成                2014年-至今
       司                                                            算、电汇或承兑
                                          交货

                                          月度招标,签订合同订单,按
       安徽好德精细化工厂                                            发票到 60 天结
  7                            三甲胺     订单供货,格林达验收后完成                2010年-至今
       (普通合伙)                                                  算、电汇或承兑
                                          交货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               月度招标,签订合同订单,按
  8    公司/浙江江山化工股份   三甲胺     订单供货,格林达验收后完成 款到发货、电汇 2002年-至今
                注
       有限公司                           交货

                                          年度招标及框架协议,根据格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                                          发票到60天结
  9                            包装桶     林达订单发货,待验收完成后                2005年-至今
       公司                                                          算、电汇或承兑
                                          交货

注: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发行股票收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交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③发行人向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及变动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内容及对应的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采购金额
占供应商销售比例如下:
                                                                                 单位:吨、个、万元
                                                                               占原材料采 占供应商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购总额比重 销售比重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1   股份有限公司垦利分公 碳酸二甲酯          4,880.62       2,779.54      13.49%     0.60%
            司
            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
        2                        碳酸二甲酯          1,241.00         691.30       3.36%     <20%
            公司

        3   江苏邺栖化工有限公司   碳酸二甲酯        3,662.40       2,016.81       9.79%     <15%

        4   宁波耀辰石化有限公司   碳酸二甲酯        2,594.20       1,384.98       6.72%     <10%
            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
        5                        碳酸二甲酯          2,317.66       1,246.99       6.05%      <5%
            司
            衢州市海昌化工有限公
2019    6                          三甲胺            3,445.42       2,311.77      11.22%     <30%
            司
年度
            安徽好德精细化工厂
        7                          三甲胺            2,929.66       1,972.85       9.58%     <20%
            (普通合伙)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
        8                          三甲胺            2,751.12       1,844.25       8.95%     0.06%
            公司

                                     包装桶         30,308.00       2,032.95       9.87%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
        9                        配件及其他                   -        17.95       0.09%      <5%
            公司
                                        小计        30,308.00       2,050.90       9.96%

                        合计                                  -    16,299.39      79.12%          -




                                                1-2-4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占原材料采 占供应商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购总额比重 销售比重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1    股份有限公司垦利分公 碳酸二甲酯          5,775.78       3,380.65        15.60%    0.63%
            司
            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
       2                         碳酸二甲酯          8,535.70       5,169.48        23.86%     <10%
            公司

       3    江苏邺栖化工有限公司   碳酸二甲酯            118.42        97.80         0.45%      <5%

       4    宁波耀辰石化有限公司   碳酸二甲酯                 -              -            -        -
            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
       5                         碳酸二甲酯                   -              -            -        -
            司
            衢州市海昌化工有限公
2018   6                           三甲胺            3,170.94       2,420.15        11.17%     <30%
            司
年度
            安徽好德精细化工厂
       7                           三甲胺            2,466.40       1,836.74         8.48%     <20%
            (普通合伙)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
       8                           三甲胺            3,015.90       2,009.13         9.27%    0.08%
            公司
                                     包装桶         32,709.00       2,253.84        10.40%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
       9                         配件及其他                   -        18.67         0.09%      <5%
            公司
                                      小计          32,709.00       2,272.50        10.49%

                       合计                                   -    17,186.46        79.32%         -
                                                                                 占原材料采 占供应商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购总额比重 销售比重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1    股份有限公司垦利分公 碳酸二甲酯          4,910.46       2,484.73        16.18%    0.52%
            司
            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
       2                         碳酸二甲酯          5,868.00       2,964.45        19.30%     <10%
            公司

       3    江苏邺栖化工有限公司   碳酸二甲酯                 -              -            -        -

       4    宁波耀辰石化有限公司   碳酸二甲酯                 -              -            -        -
            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
       5                         碳酸二甲酯                   -              -            -        -
            司
            衢州市海昌化工有限公
2017   6                           三甲胺            2,027.84       1,333.75         8.68%     <25%
            司
年度
            安徽好德精细化工厂
       7                           三甲胺            2,322.60       1,489.47         9.70%     <20%
            (普通合伙)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
       8                           三甲胺            2,046.10       1,264.45         8.23%    0.06%
            公司
                                     包装桶         26,461.00       1,765.54        11.50%
            舒驰容器(上海)有限
       9                         配件及其他                   -        10.53         0.07%      <5%
            公司
                                      小计          26,461.00       1,776.06        11.56%

                       合计                                   -    11,312.91        73.66%         -

注:上述供应商中已上市企业公司采购占其销售比重系根据公司采购除以供应商销售额而来,未上市供应
商公司采购占其销售比重系根据访谈结果列示。




                                                1-2-4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资金流转均系发行人直接通过公对公账户
支付给对应供应商,不存在第三方代付、代收货款的情况。
    A、碳酸二甲酯供应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碳酸二甲酯主要供应商为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垦利分公司和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随着发行人销
售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向上述两家客户采购的碳酸二甲酯数量和金额亦呈上
升趋势,金额增长略高于数量增长主要由碳酸二甲酯单价上涨导致。2018年泰
州市姜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母公司,主要生产碳酸
二甲脂、丙二醇等化工产品)厂区搬迁,产能受到影响,故2019年公司向其采
购的碳酸二甲酯数量金额大幅下降。
    由于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持续供应碳酸二甲酯存在不确定性,发行人
于2018年底、2019年初引进江苏邺栖化工有限公司、宁波耀辰石化有限公司和
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等碳酸二甲酯供应商。随着2019年下半年公司停止向
泰州灵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公司向上述新供应商采购碳酸二甲酯的数量和
金额进一步增加。
    B、三甲胺供应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三甲胺主要供应商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
海昌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好德精细化工厂(普通合伙)。公司与上述三家三甲胺
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随着公司销售生产规模扩大,公司向上述三家三甲胺供应
商采购数量、金额亦呈上升趋势。公司向每家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数量、金额主要
根据各家供应商供应能力、招标报价情况确定。
    C、包装桶供应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桶供应商主要供应商为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公
司向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桶的数量与公司生产销售需求相适应,
采购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额比重略有降低的主
要原因系碳酸二甲酯、三甲胺等基础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金额占比提升,从而
包装桶采购金额占比相对降低。
    (3)主要 OEM 产品供应商




                                   1-2-4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OEM产品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010.79万元、
 3,040.34万元和4,498.55万元,占OEM产品整体采购额比重分别为90.22%、
 93.24%和96.57%,报告期主要OEM产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氢氟酸、BOE
 宣城亨泰电子化学
                  蚀刻液、BHF                2,124.08    45.60%    1,723.33 52.85%      649.02 29.12%
 材料有限公司
                      蚀刻液
                  氢氟酸、BOE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
                  蚀刻液、BHF                1,550.38    33.28%      478.45 14.67%      716.61 32.15%
 限公司
                      蚀刻液
 深圳慧泓商贸有限 N-甲基吡咯烷
                                              480.61     10.32%      350.61 10.75%      219.06   9.83%
 公司                   酮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 N-甲基吡咯烷
                                              197.72      4.24%      115.71   3.55%      57.86   2.60%
 有限公司               酮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
                      清洗液                  145.77      3.13%      372.23 11.42%      368.23 16.52%
 份有限公司

                  合计                       4,498.55    96.57%    3,040.34 93.24%    2,010.79 90.22%

注:占比=采购金额/OEM产品采购总额;
注:深圳慧泓商贸有限公司N-甲基吡咯烷酮产品供应商系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上述主要 OEM 产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 OEM 产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均有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便于公司对于 OEM 产品的管控。
       报告期内,发行人OEM产品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①宣城亨泰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宣城亨泰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北区麒麟大道东侧

 注册资本                8,500.48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永刚

 成立日期                2010-05-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5545993263
                         生产销售电子级高科技化学品氢氟酸系列产品【氢氟酸(电子级、液态)6000 吨/年、
                         氢氟酸(工业级,液态)2750 吨/年】;高纯液体电子级化学品【即:氟化氢、硫酸、
 经营范围                氢氧化钾、硝酸 70%、磷酸、盐酸、醋酸、氟化铵、氢氧化铵、硝化酸混合物、显
                         影液】的批发、进出口;危化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杭州东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0%)


       ②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1-2-5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名称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念化路 8 号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贺辉龙

成立日期           2003-06-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751164452D
                   电子级氟化铵、缓冲氧化蚀刻液(BOE)、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硫
                   酸、电子级盐酸生产(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
                   存经营)(具体品名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化工
经营范围
                   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容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法
                   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100%)


     ③深圳慧泓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慧泓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彩福大厦 A 座鸿福阁 22M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马菁菁

成立日期           2014-11-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9523858P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配件、橡塑制品、五金制品、金属材料、
                   电子产品、建筑防水材料、包装材料、酒店用品、环保设备、日用百货、服装鞋帽、
经营范围           工艺品、体育用品、家居护理用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马菁菁(100%)


     深圳慧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给公司的N-甲基吡咯烷酮产品主要由山东长信
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该企业成立于2009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董婵
娟,注册资本6,600.00万元,注册地为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东环路1689号,控
股股东为山东信敏惠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1,4丁二醇、γ-丁内酯、
N-甲基吡咯烷酮、N-乙基吡咯烷酮、2-吡咯烷酮、聚维酮、聚乙烯基吡咯烷酮产
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碳纳米管、石墨烯、碳纳米管浆料、石墨烯浆料*生产、
销售;经营N-甲基吡咯烷酮产品的回收与加工;水蒸气的生产与销售;环己胺2万吨
/年,二环己胺1万吨/年,氢气4680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
{2019}140223号,有效期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准);以自有资金对化工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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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房地产业的投资;化工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
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发行人选择通过深圳慧泓与长信化学合作主要系考虑价格、账期等因素后的
最优商业选择。N-甲基吡咯烷酮产品非公司主营产品,整体需求量不大,若直接
与生产厂商合作则在价格、账期等方面不具备优势。深圳慧泓系长信化学的主要
代理商,相较于发行人,深圳慧泓与长信化学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且有一定账期,
即选择这种合作模式可实现价格、账期的最优化。
     ④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氟化学工业园

注册资本           3,101.67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文巨

成立日期           2004-07-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628018084
                   研发、生产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销售自
                   产产品;在审批机关批准范围内从事化工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证的
经营范围           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新三板挂牌企业(833189),大股东为 CAO CHUAN XING(24.91%)


     ⑤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

注册资本           8,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牟建宇

成立日期           2007-10-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26683250245
                   年产:香蕉水(甲苯、乙酸乙酯、乙醇混合液),环丙甲酮,年副产:四氢呋喃,
                   氢气,乙醇,甲醇,2-甲基-4,5-二氢呋喃;年回收:甲苯、乙酸乙酯(以上项目均凭
                   有效许可证经营);N-甲基吡咯烷酮(该项目及以下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γ-
经营范围
                   丁内酯、α-乙酰基-γ-丁内酯、1,6-己二醇、磷酸三钠十二水、前沸(α-乙酰基-γ-丁内
                   酯前沸)、高沸(α-乙酰基-γ-丁内酯高沸)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新三板挂牌企业(839063),控股股东为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70.37%)


     (五)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1-2-5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湿电子化学品竞争格局
    ①国际竞争格局
    世界湿电子化学品的市场格局大致可分为三块:
    欧美传统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占据约 33%的市场份额,代表企业有德国巴斯
夫公司、美国亚什兰集团、德国 E.Merck 公司、美国霍尼韦尔公司等。这些老
牌化工企业拥有极强的技术优势,产品等级可达到 SEMI G4 及以上级别,与半
导体制造业发展几乎保持同一步调。
    第二块市场主要由日本的十家左右湿电子化学品企业所占据,合计约占
27%市场份额。日本化工行业发展晚于欧美,但进步非常快,其技术水平与欧美
企业已达到同一水平。目前,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主要由欧美企业和日本企业主导,
高端市场基本也由该部分企业占据。
    第三块市场则是韩国、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湿电子化学品市场所占领,约
占 38%的市场份额。其中韩国、台湾企业在生产技术上具有一定优势,在高端
市场领域与欧美、日本企业相比也有一定的竞争力。中国大陆湿电子化学品企业
距世界整体水平还有一定距离,近年来,包括格林达在内的湿电子化学品企业持
续技术创新,在个别领域已接近国际领先水平。
    2018 年世界湿电子化学品市场格局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②国内竞争格局


                                   1-2-5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由于我国湿电子化学品行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与世界领先水平有一定的距
离。国内竞争水平大致可分为两块,高端应用领域竞争与低端应用领域竞争两部
分。
    在低端湿电子化学品应用领域(太阳能电池、分立器件等),国内较多企业
均已掌握相关生产技术,竞争较为激烈,参与者也基本是国内的湿电子化学品生
产企业。例如太阳能领域湿电子化学品基本由国内企业供应,内资企业在低代线
面板用湿电子化学品市场中占有率超过 80%。
    在高端湿电子化学应用领域,外资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国内具备相应技术
水平的企业将直接面对外资企业的竞争。由于具备本土化生产、性价比高、供应
稳定的优势,不少国内企业从外资企业手中抢占了部分市场,例如发行人生产的
TMAH 显影液实现了替代进口。整体来看,国内企业如能在研发、生产技术上有
所突破,半导体、新型显示面板等领域具有巨大的替代进口空间。
    (2)TMAH 显影液竞争格局
    湿电子化学品中的TMAH显影液市场竞争格局相比于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市
场竞争格局略有不同,随着发行人等国内企业实现技术突破,打破国外企业对领
域的垄断地位,不仅实现替代进口,还远销韩国、日本等国家。TMAH显影液主
要应用于显示面板和半导体领域,上述领域具体竞争情况如下:
    ①显示面板领域显影液竞争状况
    随着下游新型显示产业由LCD向OLED显示技术升级转型,TMAH显影液需
求量会进一步加大。在显示面板领域,得益于发行人TMAH显影液的技术突破,
京东方集团、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中电熊猫等国内领先的显示面板制造厂商
均将发行人作为TMAH显影液主要供应商。同时,在国际市场上,我国TMAH显
影液亦具备极强的竞争力,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国内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已成功
将TMAH显影液导入韩国LG集团,实现该领域跨越式突破,与国际顶尖TMAH显
影液生产厂商直接竞争。
    ②半导体领域显影液竞争状况
    在半导体领域,国内显影液生产企业在产品技术水平、配方等方面与国际领
先企业尚有一定差距,因而半导体领域显影液市场主要由美国三开化学公司、东
京应化工业株式会社等国外顶尖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占据。国内企业需要继续加大
研发投入、加强与芯片制造企业的合作研发,争取早日实现在该领域的技术突破。

                                   1-2-5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格林达“基于绿色工艺的高附加值新型专用化学品开发及产业化半导体集成电路
级高纯绿色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液专用化学品开发”项目被列为浙江省 2019 年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来公司将持续着力发展高端半导体级显影液,力争早日实
现技术突破,改变目前高端集成电路制造用湿电子化学品市场主要由国外企业主
导的现状。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境外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
       境外主要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情况如下:

地区         企业名称                             发展湿电子化学品事业情况

                             Basf 为迅猛发展的半导体产业和平面显示器生产提供电子化学产品,
        德国巴斯夫(Basf)
                             收购了德国伊默克公司,成为电子行业的领先企业。
          美国亚什兰集团     Ashland 在高雄与 UPC(联合石化公司)建有超纯化学品生产基地合
           (Ashland)       资企业。
                             Honeywell 可为全球半导体行业供应杂质在 100ppt 以下的高纯度湿电
           霍尼韦尔公司
                             子化学品,如氢氟酸、氢氧化铵、过氧化氢和盐酸等产品,材料事业部
          (Honeywell)
欧美                         门每年创收近 10 亿美元。
                             ATMI 公司为大型化学品的生产供应商,是目前世界知名的半导体用聚
          美国 ATMI 公司
                             合物剥离液生产、供应商。
                             Air Products 主要生产制造特气、电子化学品及其设备。在半导体中使
         美国 Air Products
                             用的显影液、清洗液有一定的市场地位。
                             Henkel 开发、生产的 LCD 清洗液、剥离液及显影液在全球的液晶面板
        德国汉高(Henkel)
                             生产企业得到一定规模的使用。
           关东化学公司      Kanto 主要从事半导体用酸碱类超纯高净化学试剂的生产、研发。在世
            (Kanto)        界上有较高的声誉。
             三菱化学        Mitsubishi 主要生产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如硫酸、硝酸、盐酸、草酸、
          (Mitsubishi)     双氧水、氨水。
                             Sumitomo 业务为超净高纯化学试剂的生产、研发。在日本及亚洲市场
日本         住友化学
                             上此类产品占有一定的份额。特别是在大尺寸晶圆制造中应用的湿电子
          (Sumitomo)
                             化学品更具产品优势。

         宇部兴产(UBE)     UBE 主要生产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湿电子化学品,品种较多。

          Stella Chemifa
                             Stella Chemifa 是世界最大的高纯氢氟酸企业。
               公司
        台湾东应化股份有限
                             主要生产半导体、TFT-LCD 用剥离液、显影液等产品。
               公司
        台湾联仕电子化学材   拥有 3-4 万吨湿电子化学品年产能,在我国半导体应用领域中有一定市
台湾
            料股份公司       场份额。
        鑫林科技股份有限公
                             与日本关东化学技术合作,近年来在显示面板的市场方面发展明显。
                司




                                              1-2-5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理盛精密科技股份有        台日合资企业,由日本 Rasa 工业公司控股,主要生产高纯度磷酸,主
              限公司              要用途是液晶面板蚀刻液。
        东友精细化工有限公
                司                东友、东进两厂家主要生产显示面板加工用的湿电子化学品,在我国有
韩国
        东进世美肯科技有限        一定规模的市场份额。
               公司

       (2)境内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
       除发行人外,我国境内主要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情况如下:

   地区                企业名称                                 企业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        主营业务为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湿电子化学品的
 江苏江阴
                       股份公司          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氢氟酸、剥离液等。
               江阴润玛电子材料股        主要从事超净高纯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氢氟
 江苏江阴
                      份有限公司         酸、硝酸、蚀刻液等。
                                         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是一家生产销售微电子业用超纯化学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
 江苏苏州                                材料和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合资企业,生产的主要品种包括氢
                        限公司
                                         氟酸、过氧化氢(双氧水)、氨水、盐酸、硫酸、硝酸等。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        一家专业从事氟化学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高新技术
 浙江衢州
                         公司            企业,主要产品为氢氟酸、BOE 蚀刻液、氟化氨等。
               沧州信联化工有限公        一家生产超高纯电子化学品、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的企业,
 河北沧州
                          司             其电子化学品主要为 TMAH 显影液。
               无锡三开高纯化工有
 江苏无锡                                是外资控股企业,主要产品为 TMAH 显影液等。
                        限公司
               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        主营业务是电子级 TMAH 显影液、工业级 TMAH 催化剂等精
 江苏镇江
                 技股份有限公司          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合肥东进世美肯科技        为韩国东进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主要产品有显示面板用显影
 安徽合肥
                       有限公司          液、剥离液、蚀刻液、清洗液等。
              东进电子材料(启东)       为韩国东进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主要产品为显示面板用显影
 江苏南通
                       有限公司          液、剥离液、蚀刻液、清洗液等。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自主研发掌握多项专利技
术,设有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和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是中国电子材
料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集成电路材

料和零部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员单位、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技术委
员会电子化学品标准工作组组长单位。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子级 TMAH 显影液制
备工艺,实现了技术突破,填补国内空白。公司曾荣获“国家彩电产业战略转型
产业化专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2015 年浙江省优秀
工业产品”、“2017 年度中国显示产业链卓越贡献奖”、“2017 年度中国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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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业链协同开发奖”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电子化工材料专业十强”等多项殊
荣。
     公司作为湿电子化学品国产化企业,自主创新研发的核心产品电子级四甲基
氢氧化铵(TMAH 显影液)成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国内空白。该产品不仅
实现了替代进口,还外销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在显示面板应用领域中,该产
品得到众多知名客户的认可,成功导入京东方集团、韩国 LG 集团、华星光电、
天马微电子、中电熊猫等国内外大型面板企业。
     在 TMAH 显影液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发其他配套产品,并已取得良好的
成绩。公司相继开发、掌握铝蚀刻液、铜蚀刻液、清洗液、稀释液等新产品技术,
且部分产品已量产,并向下游客户配套供应。
       1、发行人整体行业市场占有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湿电子化学品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我国湿电子化学品需求量                      118.31             90.51          71.58

        发行人湿电子化学品国内销量                      4.09              3.83              3.05

        湿电子化学品国内市场占有率                    3.46%          4.23%             4.26%

注:上述销量仅为发行人国内销量包括 TMAH 显影液和 CF 显影液的销量,未包含出口数据。我国湿电子
化学品需求量取自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2019 版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市场调研报告》。

       2、发行人显影液市场占有率情况
     公司创新研发的核心产品 TMAH 显影液突破国外技术垄断,不仅实现替代
进口,还实现了出口。公司显影液国内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我国显影液需求量                              /                7.50               6.01

        发行人显影液国内销量                        3.52                 3.30               2.59

        显影液国内市场占有率                            /          43.95%             43.10%

        发行人显影液国外销量                        2.37                 2.62               2.04

注:我国显影液需求量取自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2019 版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市场调研报告》。发行人显
影液国内销量包括 TMAH 显影液和 CF 显影液的销量。2019 年度我国显影液需求量尚无完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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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及财务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财务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9,721.36                 1,262.06               8,459.30           87.02%

     机器设备               21,681.10                12,336.76               9,344.34           43.10%

     运输工具                     222.17                190.28                 31.89            14.35%

 电子设备及其他                   448.66                355.19                 93.46            20.83%

     合   计                32,073.28                14,144.29              17,928.99           55.90%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所有人
号                                (台/套)
 1    电解系统设备                         6         3,645.67     901.12       24.72%        发行人

 2    储罐                                 49        3,230.14    1,692.28      52.39%        发行人

 3    液体罐式集装箱                       9         1,472.47     427.65       29.04%        发行人

 4    整流系统设备                            -      1,021.42     192.42       18.84%        发行人

 5    分析检测设备                         22        1,016.00     237.58       23.38%        发行人

 6    管道系统设备                            -      1,118.02     431.89       38.63%        发行人

 7    传热系统设备                            -       883.66      394.27       44.62%        发行人

 8    高纯水设备                           2          879.94      496.40       56.41%        发行人

 9    仪表控制系统                            -      1,011.77     659.51       65.18%        发行人

10    传动系统设备                            -       492.73      210.68       42.76%        发行人

11    储罐                                 5         1,163.33     823.91       70.82%      合肥格林达

12    混配系统设备                         4          392.80      279.27       71.10%      合肥格林达

13    仪表控制系统                            -       292.39      206.59       70.66%      合肥格林达

14    传动系统设备                            -       219.33      149.24       68.04%      合肥格林达



                                                   1-2-5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5      分析检测设备                          -           206.94      56.22          27.17%     合肥格林达

16      高纯水系统                           11           180.91     115.03          63.58%     合肥格林达

17      管道系统设备                          -           180.84     122.31          67.64%     合肥格林达

注:公司管道系统设备、整流系统设备、仪表控制系统、传动系统设备、传热系统设备等不易量化,故未
披露具体数量。

       2、房屋建筑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房屋及建筑物
10 处,建筑面积合计为 24,344.92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取得 他项
       产权人             房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            用途          面积㎡
号                                                                                                方式 权利

                                                                        办公楼         1,818.00 受让       -

                                                                         厂房          2,256.37 受让       -


                 浙(2018)杭州(大江东)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红十           厂房            774.26 受让       -
 1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0013907 号           五路 9936-1 号等       厂房          1,989.60 受让       -

                                                                         仓库          2,122.00 受让       -

                                                                         仓库          2,356.22 自建       -

       合肥格林 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 合肥新站区泗水路 1826
 2                                                                      办公楼         2,306.57 自建       -
           达        第 10000095 号                号

       合肥格林 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 合肥新站区泗水路 1826
 3                                                                       厂房          5,144.32 自建       -
           达         第 0029542 号                号

       合肥格林 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 合肥新站区泗水路 1826
 4                                                                       厂房            674.15 自建       -
           达         第 0029547 号                号

       合肥格林 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 合肥新站区泗水路 1826
 5                                                                       厂房          4,903.43 自建       -
           达         第 0029548 号                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年产 7 万吨新型显示材料电子化学品
扩产项目”已完成前期土建工程,2019 年 6 月公司已将上述在建工程转入固定
资产,相关权证尚在办理之中。具体情况如下:
                                                                                注
序号    产权人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            用途     面积㎡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厂房      3,633.00         自建          -

                                                              厂房      3,500.00         自建          -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红十
 1      发行人       尚在办理中                               仓库       734.00          自建          -
                                       五路 9936-1 号等
                                                              仓库      1,987.00         自建          -

                                                              仓库      2,164.00         自建          -



                                                     1-2-5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实际面积以公司办理完成的相关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公司的主要无形资
     产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土地使用权 4 宗,面积
     178,408 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土地用   土地面积                        取得                他项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所有人                                 土地坐落            终止日期
                                              途     (m2)                          方式                权利
       浙(2018)杭州(大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1      江东)不动产权第       发行人        工业     51,953      红十五路 9936 号 转让      2057.06      -
           0013907 号                                                      等
       合新站国用 2012 第                                          合肥市泗水路以
 2                           合肥格林达      工业     40,000                         出让    2062.06      -
              37 号                                                北、岱河路以南
       蒙(2018)鄂尔多斯                                         布尔洞北二路东
                             鄂尔多斯格林
 3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    39,786.09 北、智能街东南、 出让         2068.04      -
                                 达
           0003552 号                                             布尔洞北三路西南
       川(2019)彭山区不                                         彭山区义和乡杨庙
 4                           四川格林达      工业     46,669                         出让    2069.09      -
       动产权第 0011831 号                                        村一组

          2、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境内外注册商标 7 项,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情况正常,具体情况如下表:
                                   国家/
序号             图样                         文件编号       国际分类       注册人            有效时间
                                   地区

 1                                 中国       4684942           第1类       发行人     2008.10.14-2028.10.13


 2                                 中国       4684943           第1类       发行人     2008.10.14-2028.10.13


 3                                 韩国      40-0877306         第1类       发行人     2011.08.22-2021.08.22


 4                                 日本       5374932           第1类       发行人     2010.12.10-2020.12.10


 5                                 日本       5374933           第1类       发行人     2010.12.10-2020.12.10


 6                                 台湾      01440788           第1类       发行人     2010.12.01-2020.11.30


 7                                 台湾      01440789           第1类       发行人     2010.12.01-2020.11.30




                                                         1-2-6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5 项发明专利和 15 项实用新型专
              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性质            专利号          专利授予日期       专利权人
               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四甲基碳酸铵
        1                                            发明专利      ZL 200810062962.4      2010.12.08         发行人
               的方法
               一种乙醇蒸汽辅助半导体/面板生
        2                                            发明专利      ZL 201310317812.4      2016.01.27         发行人
               产中有机废气回收装置
               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废液再生系
        3                                            发明专利      ZL 201510858688.1      2018.04.20         发行人
               统和再生方法
               一种用于 ITO-Ag-ITO 导电薄膜的
        4                                            发明专利      ZL 201610860875.8      2018.07.17         发行人
               低黏度蚀刻液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用于 ITO 导电膜的高精细蚀刻
        5                                            发明专利       ZL201610860973.1      2018.09.28         发行人
               液及其制备方法
               显影液中光刻胶树脂回收再利用
        6                                            实用新型      ZL 201320477099.5      2014.02.12         发行人
               装置
               一种四甲基氢氧化铵回收再利用
        7                                            实用新型      ZL 201320464008.4      2014.02.12         发行人
               装置
               一种显影液中光刻胶树脂回收再
        8                                            实用新型      ZL 201320478076.6      2014.02.12         发行人
               利用装置
               半导体/面板厂有机废气净化的装
        9                                            实用新型      ZL 201320448115.8      2014.02.12         发行人
               置
               半导体/面板生产中有机废气回收
       10                                            实用新型      ZL 201320448069.1      2014.02.12         发行人
               再利用装置
               在线循环利用剥离液有机废气的
       11                                            实用新型      ZL 201320447931.7      2014.02.12         发行人
               装置
       12      四甲基氢氧化铵回收再利用装置          实用新型      ZL 201320463994.1      2014.02.12         发行人
               一种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生产
       13                                            实用新型      ZL 201320462139.9      2014.02.12         发行人
               装置
       14      一种四甲基氢氧化铵提浓装置            实用新型      ZL 201320463742.9      2014.02.12         发行人

       15      四甲基氢氧化铵提浓装置                实用新型      ZL 201320478080.2      2014.04.16         发行人

       16      一种折叠式的双屏平板电脑              实用新型      ZL 201320668454.7      2014.05.07         发行人

       17      一种直流降膜除雾器                    实用新型      ZL 201320668451.3      2014.05.07         发行人

       18      一种可翻转的双屏手机                  实用新型      ZL 201320668452.8      2014.05.07         发行人

       19      显影液在线回收循环利用系统            实用新型      ZL 201520974377.7      2016.04.27         发行人
               超重力精馏回收剥离液中有机组
       20                                            实用新型      ZL 201820818933.5      2019.02.15         发行人
               分的系统

                   4、许可资格或资质

序号              名称               发证/认证机关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有效期             对象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       GR201733002808        2017.11.13        三年          发行人
                               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
 2          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3316963598        2017.09.22           -          发行人
                               关
            货人报关注册登记


                                                                1-2-6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证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3                                                               02344482           2018.04.03           -           发行人
         案登记表             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       (ZJ)WH 安许证字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8.06.04       2020.08.12      发行人
                              理局                             2017-A-0984
         杭州市污染物排放                               913301007324192613
5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07.15       2023.07.14      发行人
         许可证                                                001Q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浙杭安经字(2019)
6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06.04       2022.06.07      发行人
         可证                                                   0799470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合肥格林
7                                                        HWJ(2018)00116          2018.10.19       2021.10.18
         可证                 理局                                                                                     达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新站
         安徽省主要污染物                                                                                          合肥格林
8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        34016320160038           2016.12.20           -
         排放许可证                                                                                                    达
                              局

           (三)其他对发行人经营发生作用的资源要素
                    1、发行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资源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资源的情
           况。
                    2、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源要素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仓储、办公等需要而
           租赁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                           租金                 是否租赁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范围                      租赁期限                          用途
                                                     (m2)                         (万元/年)                备案
                                                                                第一个租约年和第二
                                   杭州滨江区滨盛路
                                                                                个租约年,每日每平方
           杭州海亮置             1508 号海亮大厦 20              2020.04.15-20
     1                   发行人                       657.33                    米租金 3 元,第三个租 办公        是
           业有限公司             层 2003、2004、2005               23.04.14
                                                                                约年,每日每平方米租
                                         房屋
                                                                                    金 3.18 元。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为自主研发,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现有技术的改进。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为批量生产阶段,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处于业
           内领先的水平,主要体现在成熟的制造工艺优势以及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创新开
           发能力。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技术来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简介                          对应专利      对应产品
                                                                                  源
                                  采用自主研发的四甲基氢氧化铵合成及电解
                                  工艺技术,以碳酸二甲脂和三甲胺为原料路线
                     电子级四甲基
                                  进行生产。主要技术创新体现在纯化技术、特 自主研
                1    氢氧化铵及其                                                        专利技术    TMAH 显影液
                                  殊电解阳极的研制、特种离子交换膜的选用、   发
                     生产技术
                                  高精度的过程浓度在线检测控制技术、专用的
                                  界面活性剂以及绿色环保碳酸盐电解法生产

                                                            1-2-6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工艺技术。

                     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四甲基碳酸铵盐,用不
      四甲基碳酸铵   溶于水和耐酸碱的树脂处理四甲基碳酸铵水
      盐纯化技术     溶液,通过离子交换吸附溶液中的金属离子, 自主研
  2                                                                      专利技术   TMAH 显影液
      (中间体纯     使四甲基碳酸铵水溶液中单个金属离子含量       发
      化)           降低到 ppm 级,处理后的树脂经过酸处理再
                     生,可以循环利用。
                     利用一种乙醇蒸汽辅助半导体/面板生产中有
      四甲基氢氧化   机废气回收装置回收废气;采用在线回收循环
                                                                自主研
  3   铵循环利用技   利用系统回收废液;针对生产过程生成的废液            专利技术   TMAH 显影液
                                                                  发
      术             采用四甲基氢氧化铵提浓装置进行提浓处理,
                     从而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率。
                     以 KOH 水溶液及添加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
      彩膜显影液综
                     成,采用特殊的试制工艺将添加剂、碱性组分、 自主研
  4   合配方开发技                                                       专利技术    CF 显影液
                     水按照一定的顺序拼混,能够克服添加剂的耐     发
      术
                     碱性问题,形成的显影液稳定性好。
                     1)采用最优配方比例,满足 CD Bias、Taper
                     角、Profile 等技术工艺要求;
      铝蚀刻液配方                                              自主研   非专利技
  5                  2)有效添加剂筛选,取得了良好的切面蚀刻                          铝蚀刻液
      开发技术                                                    发         术
                     效果和延长料液使用寿命,并将蚀刻后的双边
                     CD Bias 控制客户需求范围。
                     1)满足工艺过程对边缘刻蚀量、刻蚀残留量、                      含氟类缓冲氧
      含氟类缓冲氧   以及刻蚀稳定性等技术要求;                                       化蚀刻液
                                                                自主研   非专利技
  6   化蚀刻液配方   2)筛选合适的表面活性剂以降低蚀刻液表面                        (BOE 蚀刻
                                                                  发         术
      技术           张力,从而达到更好的固体表面的润湿性,使                       液、BHF 蚀刻
                     蚀刻后的产品均一稳定。                                             液)
                     1)有效提高料液的稳定性;
      铜蚀刻液配方                                              自主研   非专利技
  7                  2)采用含氮唑类作为螯合剂,直接降低了金                          铜蚀刻液
      开发技术                                                    发         术
                     属离子活性,延长蚀刻液使用寿命。
                     1)能够满足多种不同膜厚产品的蚀刻技术要
                     求。
      ITO 蚀刻液配                                              自主研
  8                  2)添加剂的优化,对 Al 制程、Cu 制程以及            专利技术    ITO 蚀刻液
      方技术                                                      发
                     Al-Cu 混合制程都具有很好的抗蚀效果,提高
                     了蚀刻精度,扩大了适用温度范围。
                     技术特点在于采用特殊的过滤装置进一步纯
      清洗液生产技                                              自主研   非专利技
  9                  化清洗液,使得清洗液金属离子含量、颗粒数                          清洗液
      术                                                          发         术
                     等符合工艺需求。
                     针对新型显示用光刻胶相配套的稀释液
                     (Thinner)定制开发,并结合客户需求设计
      稀释液综合配   一系列考评方法进行量化,提供的稀释液产品 自主研
 10                                                                      专利技术      稀释液
      方开发技术     质优价廉,同时还配套后续废气及废液回收利     发
                     用方案,能够有效回收有机废气,有机溶剂回
                     收率。
                     环保水系剥离液配方开发能够提高产品的使
                     用寿命,对有效添加剂的筛选能够大大改善下
      剥离液配方技   层金属腐蚀性。                             自主研
 11                                                                      专利技术      剥离液
      术             有机系剥离液配方开发具有高剥离性能和光       发
                     刻胶溶解性能,通过添加剂筛选,有效改善下
                     层金属腐蚀性,尤其在水洗过程中。
                     1)采用超重力精馏技术对废液进行回收,回
      剥离液回收技   收率高,能耗低;                           自主研
 12                                                                      专利技术      剥离液
      术             2)通过精馏压力控制有机组分沸点,分离回      发
                     收有机物。




                                             1-2-6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对外投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电化集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公司外,电
化集团还直接或间接控制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8 家企业,以及参股日华化
学(中国)有限公司等 3 家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企业”。
       电化集团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发行人)的经营业务具体情况
如下:
                                 直接持股比
序号             单位名称                                      实际经营业务
                                    例
                                              烧碱、次氯酸钠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杭州电化新材料
 1      电化集团                    /
                                              有限公司成立前其经营的特种 PVC 等生产销售业务
        杭州大同检测技术有限公
 2                                100.00%     工业化学品、环保检测
        司

 3      兆恒工程                  100.00%     设备安装、化工生产设备的加工、维修

 4      杭州羿天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货物运输及代理

        杭州电化集团助剂化工有
 5                                100.00%     纺织印染、建筑材料助剂、乳化剂的生产和销售
        限公司

 6      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88.68%      各类化学试剂的贸易业务

                                              工业氧化用双氧水、消毒剂、食品级双氧水的生产和
 7      杭州名鑫双氧水有限公司    80.00%
                                              销售
                                              特种 PVC(聚氯乙烯)、氯醚树脂、CPVC(氯化
 8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70.00%
                                              聚氯乙烯)的生产和销售
        杭州电化精细化学品有限
 9                                60.00%      环己甲酸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
        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
 10                               20.00%      纺织印染助剂的生产和销售
        司

 11     临江热电                  15.00%      发电及为临江工业园区内企业提供蒸汽

 12     杭州白浪助剂有限公司      13.77%      纺织印染、建筑材料助剂、乳化剂的生产和销售


       续上表



                                              1-2-6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与发行人主要原材
                                                           产品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产品        主要原材料                              料供应商及客户是
                                                             (主要客户类型)
                                                                                       否存在重叠
                                                           印染、化工、食品、医
                        烧碱、次氯酸钠;
  1     电化集团                              氯化钠       药、环保行业企业基础            否
                           氢气、液氯
                                                                   原料
        杭州大同检测     工业化学品、环
  2                                          各类试剂          化工、食品企业              否
        技术有限公司         保检测
                         设备安装、化工
                                                           工业设备生产企业、工
  3     兆恒工程          生产设备的加     不锈钢、碳钢                                    否
                                                               业生产型企业
                          工、维修服务
        杭州羿天物流     货物运输服务、
  4                                            柴油              物流运输                  否
        有限公司          货运代理业务
        杭州电化集团                                       纺织、印染企业,化妆
                         建筑材料、印染    脂肪醇、环氧
  5     助剂化工有限                                       品生产企业、建筑材料、          否
                         用助剂、乳化剂    乙烷、异构醇
        公司                                                   油漆生产企业
                        精制盐酸、丁酮、
        杭州化学试剂                        贸易采购各     医药、食品生产企业、
  6                      甲苯等化学试剂                                                    否
        有限公司                            类化学试剂       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
                            贸易销售
                         工业氧化用双氧     蒽醌、三莘     化工生产企业,纺织、
        杭州名鑫双氧
  7                      水、消毒剂、食    脂、重芳烃、    造纸、环保企业以及医            否
        水有限公司
                           品级双氧水       氢气、氧气           疗卫生单位
                        特种 PVC(聚氯乙                   医疗器械、电缆、塑料
        杭州电化新材 烯)、CPVC(氯 氯乙烯单体、           管道、装饰材料生产企
  8                                                                                        否
        料有限公司      化聚氯乙烯)、氯        醚         业、油墨、涂料生产企
                                  注
                            醚树脂                                   业
        杭州电化精细
                                                           环保油漆用光敏引发剂
  9     化学品有限公        环己甲酸       苯甲酸、氢气                                    否
                                                                 生产企业
        司
                                           脂肪醇、聚氧
        日华化学(中 纺织印染助剂、热                      纺织、印染企业、皮革生
 10                                        乙烯、聚乙二                                    否
        国)有限公司         敏感纸                        产企业、热敏纸生产厂家
                                                醇
                                                           上网供电、为临江工业园
 11     临江热电           热电、蒸汽          煤炭                                        否
                                                             区内企业提供蒸汽
                                           脂肪醇、EO      纺织、印染企业,化妆品
        杭州白浪助剂 建筑材料、印染用
 12                                        (环氧乙烷)、 生产企业、建筑材料、油           否
        有限公司          助剂、乳化剂
                                              异构醇             漆生产企业
      注:该类原由电化集团经营,电化集团投资新设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后,2017 年起该类业务转由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高纯超净湿电子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显示
面板、半导体及太阳能电池等生产,主要原材料为三甲胺、碳酸二甲酯等,其下
游主要客户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及太阳能电池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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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营的业务较电化集团及其他对外投资企业的业务不存在相似性及替
代性,具体而言:
    (1)产品以及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不同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 TMAH 显影液等湿电子化学品,产品的应用领域主要为
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的生产领域;而电化集团及其他对外投资企业的
产品主要为烧碱、次氯酸钠、氢气、液氯等大宗基础化学原料,以及特种 PVC、
CPVC、工业及医疗用双氧水、纺织及建材行业用的化学助剂,产品主要应用于
纺织、印染、化工、食品、医药、建材、环保等生产领域。公司与电化集团及其
他对外投资企业的产品品种、特性不同,应用领域不同,两者之间不存在替代性
及直接的上下游关系,且公司的产品作为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产品的纯净度、
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储存、运输的等方面均不同于电化集团及其他对外投资企
业。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不同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三甲胺、碳酸二甲酯等,而电化集团及其他对外投资的
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氯化钠、聚乙烯单体、苯甲酸、脂肪醇、聚氧乙烯、聚乙
二醇等,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以及主要供应商与电化集团及其他对外投资的企业不
存在重合。
    (3)销售渠道和客户不同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
而电化集团及其他对外投资的企业客户主要为纺织、印染、化工、食品、医药、
建材、环保等行业的企业,公司的主要客户与电化集团及其他对外投资的企业不
存在重合。由于公司与电化集团及其他对外投资企业产品的特性及下游应用领域
存在显著差异,两者之间销售渠道相互独立,亦不存在重合。
    综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对外投资的企业之间的不存在相似业务,不存
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招有、蒋慧儿等 7 名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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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了电化集团及其对外投资企业,上述 7
名自然人的直接、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实际业务

 1           大同投资                   黄招有、蒋慧儿各持股 50%                 投资管理

                            大同投资持股 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招有等
 2           利生投资                                                            投资管理
                                         7 名自然人合计持股 99%
 3           合生投资             大同投资持股 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投资管理

 4           绿元投资            合生投资持股 4.62%,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投资管理

                            利生投资持股 27.12%,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绿元
 5           绿生投资         投资持股 43.25%;蒋慧儿持股 12.52%;徐华持股       投资管理
                                                 10.87%
 6           绿聚投资             利生投资持股 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投资管理


       除电化集团及其对外投资企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均为投资
管理公司或持股平台,无其他的生产经营业务。报告期初至今,上述投资管理公
司或持股平台除了对电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投资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综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其他对外投资的企业之间的不存在相似业务,
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等 7 名自然人及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均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①本公司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②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
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
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
销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
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
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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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
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④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
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
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
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⑤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如本公司或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
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
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
消除。如本公司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
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2)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本人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
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②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
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
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
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以
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
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
动。
    ③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
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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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④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
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
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⑤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如本人或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
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
    (3)持股 5%以上股东聚合投资及绿生投资承诺
    ①本企业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②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
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
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
销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
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
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
动。
    ③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
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企业及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④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
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
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
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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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如
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争情形
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愿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发行人
将有权暂扣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
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
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报告期
内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如下:
     (1)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
                                                                   实际控制人
              徐华等 7 名自然人

                  电化集团                             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56.16%股权


     (2)持有公司 5%以上的其他股东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 28.34%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15.12%
                  聚合投资
                                                        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43.46%股权

                   叶玉美                        聚合投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22.82%股权

                   赵航英                        聚合投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14.51%股权

                  绿生投资                                   持有公司 7.14%股权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为
公司关联方;受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也为公司关联方。

     (3)本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

                   关联方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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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格林达                         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格林达                           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格林达                           公司全资子公司

                 凯恒电子                      公司持有 49%股权的联营企业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杭州名鑫双氧水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杭州电化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杭州大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兆恒工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杭州羿天物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杭州电化集团助剂化工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大同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利生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合生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绿元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绿生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绿聚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5)控股股东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杭州白浪助剂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临江热电                      控股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6)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蒋慧儿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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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黄招有                                 董事

                  方伟华                             董事、总经理

                  尹云舰                            董事、副总经理

                   梁晓                                独立董事

                  江乾坤                               独立董事

                  刘树浙                               独立董事

                  任姝敏                              监事会主席

                   施珂                                  监事

                  蔡江瑞                                 监事

                   徐华                               董事会秘书

                  蒋哲男                               财务总监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前述所列人员的配偶、父母及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7)报告期内担任控股股东电化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除前述人员外,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报告期内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也为公司关联方。受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如
下: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林必清                             电化集团董事

               邵双庆                             电化集团董事

                 徐俊                             电化集团监事

       上海贝因美投资有限公司                 林必清担任其执行董事

       杭州巧可美实业有限公司               林必清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杭州金色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林必清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杭州金色未来实业有限公司




                                   1-2-7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杭州宝荣科技有限公司

  光瀚健康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林必清担任其董事
    集贝数媒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丹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必清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有限公司                              邵双庆担任其董事

      杭州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邵双庆担任其董事

            杭州塑料工业有限公司

    杭州杭实热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徐俊担任其董事
      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杭实轻联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徐俊担任其董事长
    杭实国贸投资(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路先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                             徐俊担任其副董事长


     (8)除前述关联方外,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关联                                                      在关联企业 在关联企业担任关键管理人员
                                   关联方
 自然人                                                    持股比例             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梁晓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刘树浙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江乾坤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注1
 李晓平
                           杭州天集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2-7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杭州锦江物资有限公司              80.00%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安吉华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70.00%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浙江天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杭州龙达经贸有限公司              65.00%           /

         注2
 谢宇声                 杭州鑫润达石化有限公司             100.00%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注3
  王平                浙江普迪恩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3.47%        副董事长

          注4
 宋宇宏               哈尔滨金韵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60.00%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湖州尤夫丝带织造有限公司            25.00%          董事
  叶玉美
                     浙江尤夫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总经理

                 湖州创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00%

                 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州泓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
                      江苏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00%

                   湖州科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00%           /
          注5
 茅惠新
                 上海杉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00%           /

                 湖州创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67%           /

                宁波泓瑞创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92%           /

                宁波泓宇尤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00%           /

                 上海创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           /

                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84%           /

                         浙江晋安家电有限公司              80.00%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浙江晋安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80.00%
          注6
 赵晋安
                         浙江中亮电器有限公司              90.00%        董事长

                         杭州北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

                       杭州嘉元木作装饰有限公司            100.00%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赵益
                       杭州嘉懿元木制品有限公司            90.00%           /

  俞炳华               浙江中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70.00%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注7
 胡国友                湖北真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0.00%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注 1:李晓平为监事会主席任姝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2-7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 2:谢宇声为监事施珂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注 3:王平为董事长蒋慧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注 4:宋宇宏为实际控制人陈浙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注 5:茅惠新、茅文阳为叶玉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茅惠新持有浙江尤夫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85.00%
股权,茅文阳持有上海创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股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 6:赵晋安、赵益、俞炳华为赵航英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浙江晋安家电有限公司、浙江中亮电器有限
公司对外投资控制的企业也为公司关联方,赵航英、赵晋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前述部分企业担任执行
董事或总经理的职务;俞炳华担任浙江中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
注 7:胡国友为独立董事江乾坤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曾经的关联方                                      关联关系

                      钱琪慧                                     曾担任公司的监事

                       陈可                                       电化集团原董事

                      陈宇杰                                      电化集团原董事

       杭州连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监事钱琪慧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保税区巧可美进出口有限公司                        钱琪慧担任其董事长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乾坤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新疆锦同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蒋慧儿曾担任副董事长

               杭州精纱纺织有限公司                      监事蔡江瑞之哥哥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注1
           杭州红绿生源保健品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原全资子公司

                                       注2
            杭州电化集团设计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原全资子公司

                                        注3
           杭州电化聚合物科技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原控股孙公司

                                       注4
            杭州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原控制子公司

               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轻华热电有限公司

             杭州加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董事邵双庆曾担任其董事
               杭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监事徐俊曾担任其董事
       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鸿元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2-7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杭州胡庆余堂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电化集团原董事陈可曾担任其董事
                   华凌涂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晓曾担任其独立董事

注 1:杭州红绿生源保健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原为电化集团全资子公司,原经营业务为保健
品的制造、加工,2017 年 8 月电化集团已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注 2:杭州电化集团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2 月 13 日,原为电化集团全资子公司,原经营业务为建
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服务,已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办理工商注销程序;
注 3:杭州电化聚合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原为电化集团控股孙公司,原计划经营业
务为水性环氧树脂乳液及固化剂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未开展业务,已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办理工商注销程
序;
注 4:杭州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原为电化集团控股子公司,原计划经营业务
为污水处理剂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未开展业务,已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办理工商注销程序。

       2、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占同期营业成本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设备耗材、配件及
                        -              -         23.76       0.08%            75.22            0.30%
材料采购
设备安装服务、水
电汽及其他配套、 1,379.49        4.43%        1,871.45       5.97%         3,551.89           14.14%
后勤服务采购
       合计        1,379.49      4.43%        1,895.21       6.04%         3,627.11           14.44%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占同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14.44%、
6.04%及 4.43%,2017 年公司通过电化集团采购设备耗材、配件,2018 年起公
司不再发生上述关联采购。2018 年 1 季度公司陆续完成了电力、蒸汽和自来水
的独立开户,不再通过控股股东采购。通过上述措施,公司报告期各期向关联方
采购等交易金额呈下降趋势,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重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联方采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A、关联方材料、配件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材料、配件金额及占原材料采购金额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1-2-7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未来
                                                                                                 是否
 关联方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将持
                                                                                                  续

电化集团   设备耗材、配件、材料          -          -          -          -    7.83     0.05%     否

凯恒电子          材料采购               -          -   23.76      0.11%      67.40     0.44%     否

             合计                        -          -   23.76      0.11%      75.22     0.49%


    a、向电化集团关联采购设备配件、耗材及材料
    I、必要性
    2017 年度公司向电化集团采购设备耗材、配件、材料采购金额为 7.83 万元,
主要为采购盐酸 4.58 万元。2018 年起公司不再发生向电化集团的关联采购材料,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材料均自主对外采购。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2017 年度主要采购的盐酸价格以电化集团生产成本为基础协商确定,格林
达采购盐酸单价与电化集团销售第三方单价比对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类别                                           2017 年度

                                  31%浓度工业级合成盐酸                                         418.80
      发行人采购价格
                                  31%浓度食品级合成盐酸                                         273.50

                                  31%浓度工业级合成盐酸                                         418.80
电化集团向第三方公司销售价格
                                  31%浓度食品级合成盐酸                                         273.50


    2017 年度格林达向电化集团采购的盐酸与电化集团对外销售给第三方价格
一致,价格具备公允性。
    b、向凯恒电子采购原材料
    I、必要性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产品品种和型号众多,故行业内多数企业都会选择某类或
某几类产品作为重点发展方向,而非全面发展。公司以电子级 TMAH 显影液为
主打产品,在国内开拓了京东方集团、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等一批优质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公司会以 OEM 业务模式为部分客户
制定湿电子化学品整体供应方案。



                                             1-2-7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的联营公司凯恒电子,为专业的电子级氢氟酸生产商,且与公司同处浙
江省内,具有运输距离的优势,故为满足公司向客户提供配套产品的需要,公司
以 OEM 模式向凯恒电子采购部分氢氟酸。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向凯恒电子采购氢氟酸价格按照凯恒电子氢氟酸对外销售价格执行,报
告期内,发行人采购氢氟酸价格与凯恒电子销售给第三方价格比对如下:
                                                                                          单位:元/升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发行人采购价格                                        6.42                               6.07

  凯恒电子向第三方销售价格                                      7.54                               7.22

              差异率                                          14.78%                            15.87%


    凯恒电子销售给发行人和其他公司的氢氟酸价格均按照凯恒电子对外销售
价格执行,每年价格略有一定差异,主要由运输距离、包装等要求不同导致,具
有公允性。
    B、关联方水电汽等配套服务、以及安装劳务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水电汽等配套服务以及工程安装、维修服务
金额及占制造费用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未来是否
 关联方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将持续


兆恒工程 设备安装及维护       21.66     0.33%         23.67     0.36%     17.09    0.26%          是

电化集团            电力            -          -     581.19     8.81%   2,392.95   36.43%         否

电化集团            蒸汽            -          -     101.19     1.53%    807.74    12.30%         否

临江热电            蒸汽     955.55     14.54%       835.96    12.67%          -           -      是

电化集团           自来水           -          -       2.67     0.04%     19.80    0.30%          否

电化集团       污水处理       17.73     0.27%         15.31     0.23%     16.20    0.25%          是

         循环水等其他配
电化集团                     144.85     2.20%         90.30     1.37%     83.63    1.27%          是
             套服务
         电力、污水设备
电化集团                      65.54     1.00%         65.54     0.99%     65.54    1.00%          是
             使用费

电化集团       后勤服务      174.17     2.65%        155.62     2.36%    148.93    2.27%          是

            合计            1,379.49    20.99%     1,871.45    28.35%   3,551.89   54.08%


                                                   1-2-7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a、向兆恒工程关联采购工程安装、维修服务
    I、必要性
    公司的湿电子化学生产线具有自动化程度高、生产连续性强的特性,因此其
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具有维修响应速度要求高、技术性强等特征,而公司控股股东
之子公司兆恒工程为专业的设备维修维护公司,具备化工设备维修、维护的技术
实力,且地理位置与公司同处于杭州市大江东产业聚集区的临江工业园区,能对
公司的维修维护需求及时响应,故对于常规的设备维修维护公司委托兆恒工程实
施。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兆恒工程按照市场价格水平,针对电化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制定了统一的工
时收费标准,其中电气、仪表系统为定期常规维护费按年固定收费,其余零星维
修按实际工时结算。综上,公司向兆恒工程采购设备安装及维护服务价格具备公
允性。
    公司成立后与电化集团签订了配套服务采购合同,约定由电化集团向本公司
(不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水、电、蒸汽、物业后勤等方面的服务。配套服务采购
合同约定的定价原则为:(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若无国家
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当地的可比市场价格;(3)若无当地的可比市
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
    除公司外,报告期内电化集团其他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电力、蒸汽、自
来水均由电化集团对外采购后供应,电化集团对各子公司的电力、蒸汽、自来水
均设置了独立的计量表,以各公司计量表计量的各能源耗用量区分各公司各项能
源的使用量,并按照统一的价格标准与各公司进行能源费用结算,各项能源划分
依据客观公允,划分过程准确。2018 年 1 季度,公司陆续停止通过电化集团采
购各能源项目,改与国家电网等各能源专门销售单位直接建立了供销关系,独立
于电化集团直接进行各项能源采购。
    各项公共事业项目采购结算价格情况如下:
    b、电力采购
    I、必要性




                                   1-2-7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生产主要能源包括电力、蒸汽等。2018 年 3 月前,公司(不含控股子
公司)经营用电全部由电化集团向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采购后再向
公司供应。其中供电数量按照公司实际用电数结算。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电化集团供电价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价格结
算,价格具有公允性,具体如下:

        时间                           价格(元/千瓦时)                      文件依据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浙价资
                         高峰电价:0.9226;低谷电价:0.4386;尖峰电价:1.1046
         6月                                                               【2016】103 号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浙价资
                         高峰电价:0.9004;低谷电价:0.4164;尖峰电价:1.0824
         3月                                                               【2017】107 号


      2018 年 3 月 19 日,股份公司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签订了
《高压供用电合同》,所有经营用电改由公司直接向其独立采购,故 2018 年 3
月 19 日起,公司不再与电化集团发生上述电力关联采购。
      c、蒸汽采购
      I、必要性
      公司生产主要能源包括电力、蒸汽等。2018 年 2 月 24 日前,股份公司(不
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用蒸汽由电化集团向临江热电采购后再向公司供应。股份公
司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临江工业园,临江热电为临江工业园区内的区域性公用热
电厂,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29 日,股东由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持股 55.0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5.00%)、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5.00%)和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持股 5.00%)组成,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
人民政府。为符合国家关于热电联产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园区内企业由临江热电统一供应蒸汽。2018 年 2 月 24 日,股份
公司与临江热电签订蒸汽采购合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蒸汽由临江热电直接供
应。故 2018 年 2 月 24 日起,公司不再与电化集团发生上述蒸汽关联交易采购。
由于电化集团参股临江热电并派驻董事,故公司向其采购蒸汽构成关联交易。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电化集团供汽数量按照公司实际用汽数及固定比例的损耗结算,
供汽价格按照临江热电蒸汽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结算。临江热电每月按照萧山区


                                                1-2-8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物价局煤热联动原则确定当月蒸汽价格,并向所有使用蒸汽单位以相同的价格标
准进行销售,根据蒸汽实际用量情况收取费用。2018 年 2 月前公司通过电化集团
间接向临江热电采购蒸汽,2018 年 2 月后公司直接向临江热电独立采购,报告
期内公司蒸汽采购价格与临江热电蒸汽对外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数量(万吨)                       5.31                      5.11                4.72

                      采购金额
格林达蒸汽采                                        955.55                      937.15           807.74
                      (万元)
   购价格
                  采购单价(元/
                                                    179.84                      183.40           171.23
                        吨)

                 销售数量(万吨)                      66.72                     68.39            60.09
临江热电同类          销售金额
                                                11,740.22                  12,176.45           10,089.34
蒸汽对外销售          (万元)
价格              销售单价(元/
                                                    175.97                      178.06           167.90
                        吨)

       单价差异(元/吨)                                3.87                      5.34                3.33

            差异比例                                2.15%                       2.91%             1.94%


       综上,发行人蒸汽采购价格与临江热电对外销售价格基本一致,单价主要受
蒸汽分档供热价格差异影响,定价具备公允性。
       d、自来水采购
       I、必要性
       2018 年 3 月 15 日前,股份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用自来水全部由
电化集团向自来水公司采购后再向公司供应。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供水数量按照公司实际用水量及固定比例的损耗结算,供水价格按照自
来水公司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结算。
       发行人报告期内向电化集团采购的自来水价格与电化集团对外采购价格比
对如下:

                        项目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度

                                 采购数量(万吨)                               1.10                  8.09

格林达自来水采购价格             采购金额(万元)                               2.67              19.80
                                    采购单价
                                                                                2.43                  2.45
                                    (元/吨)


                                                    1-2-8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采购数量(万吨)            22.36           164.31
电化集团自来水对外采
                         采购金额(万元)            54.28           399.28
        购价格
                             采购单价
                                                      2.43             2.43
                             (元/吨)
                  差异金额                               -             0.02


    公司自来水采购价格与电化集团自来水采购价格基本一致,具备公允性。
    2018 年 3 月 15 日,股份公司与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签订了《供用水合
同》,所有经营用自来水改由公司直接向其独立采购,故 2018 年 3 月 15 日起,
公司不再与电化集团发生上述自来水关联采购。
    e、污水处理服务
    I、必要性
    公司拥有独立的排污许可证,但由于污水排放管道市政规划等原因,目前股
份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所有的污水均通过电化集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向市
政污水处理站排放,公司根据实际污水排放量向电化集团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发行人污水处理成本能够单独核算。电化集团及各关联公司报告期的污水处理费
占其营业成本的比重保持合理,与各自经营规模匹配。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单位污水处理价格按照电化集团污水处理站运营成本、市政污水处理价
格以及发行人排放的污水特性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具备公允性。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向电化集团的污水处理服务采购
金额分别为 16.20 万元、15.31 万元和 17.73 万元,占制造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0.25%、0.23%和 0.27%,发生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本影响极小。
    f、循环水及其他配套服务
    I、必要性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的循环水、氮气等配套供应由电化集团提供。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生产用的循环水等其他配套服务由电
化集团提供,其中供应数量按照公司实际使用数量结算,供应价格以电化集团循
环水等配套项目的单位生产、运营成本为基础确定,电化集团统一按照上述价格
向包括公司在内的控股、参股公司提供,价格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1-2-8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电化集团循环水及其他配套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项目                                           收费标准(含税)
                                 按循环水用电、水处理、补水、人工、设备折旧等费用计算每吨价格为
            循环水
                                               0.17 元;2019 年起按每吨 0.175 元收费
                                 按氮气生产成本、压缩成本、设备管理及运行成本系数计算每立方价格为
            氮气
                                                 0.99 元;2019 年起按 1 元/立方收费

    报告期内,公司向电化集团采购的循环水、氮气采购数量及金额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数量
                                                     615.43              458.27               465.77
                        (万吨)
                        采购金额
   循环水                                                97.91            70.97                72.13
                        (万元)
                          单价
                                                          0.16                0.15               0.15
                      (元/吨)
                        采购数量
                                                         46.97            16.00                11.76
                      (万立方)
                        采购金额
    氮气                                                 40.49            13.67                10.05
                        (万元)
                          单价
                                                          0.86                0.85               0.85
                      (元/立方)

    综上,公司循环水及其他各项配套服务采购价格具备公允性。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向电化集团的循环水及其他配套
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 83.63 万元、90.30 万元和 144.85 万元,占制造费用的比
例分别为 1.27%、1.37%和 2.20%,发生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本影响极小。
    g、电力、污水设备使用费
    I、必要性
    由于股份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厂区建设时的外部供电线路、对外污水管
网的规划,公司在供电及污水处理中需要使用电化集团的变电设备及污水处理
站。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双方根据电化集团变电设施及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成本、每年折旧金额,以及
公司用电及污水处理设计容量占比协商确认公司每年向电化集团支付设备使用
费 65.54 万元/年。
    根据格林达装机容量/处理量测算应承担的建设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110KV 总变电所/线路     污水处理站、外管及事
                         项目
                                                             与通讯工程                故应急池
                      投资总额                                      5,460.45                 1,583.14


                                                 1-2-8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折旧                                          518.74                 150.40

             电化集团总装机量/处理量                        100,000.00kva               2,500.00t/d

              格林达总装机量/处理量                             11,240.00kva               80.55t/d
格林达总装机量/处理量占电化集团总装机量/处理量比
                                                                     11.24%                 3.22%
                       例
             格林达应分摊的折旧费用                                   58.31                   4.84

                      合计                                                                   63.15


     公司与电化集团协商每年支付设备使用费 65.54 万元/年,与格林达应分摊
的折旧费用基本一致,定价公允。
     h、后勤及物业服务
     I、必要性
     由于股份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与电化集团的所在地均在杭州大江东产业
聚集区临江工业园区,而电化集团拥有完善的后勤服务体系,故公司及电化集团
的其他下属子公司的厂区道路与环境的维护及修缮、员工的餐饮、洗浴、班车、
物业管理等后勤均由电化集团提供,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电化集团根据社会物
价水平统一制定并与各子公司结算。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
上述后勤物业配套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 148.93 万元、155.62 万元和 174.17 万
元,占制造费用的比率分别为 2.27%、2.36%和 2.65%,发生金额较小,对公司
经营成本影响较小。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后勤服务各项收费标准由电化集团根据社会物价水平统一制定并与各
子公司结算,后勤服务主要包括员工交通费、物业管理费、综合服务费、倒班宿
舍费等,上述服务收费标准及历年结算如下:

                                                         实际结算金额(万元)
   项目         收费标准(含税)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500.00 元/月/人;2019 年
员工交通费                                              54.67              42.30             43.30
               起按 680 元/月/人计算
             500.00 元/间/月;2019 年
倒班宿舍费                                              20.02              17.38             16.23
                按 600 元/间/月计算
             0.80 元/㎡/月;2019 年按
物业管理费                                              23.20              18.56             18.56
                   1 元/㎡/月计算

综合服务费        30.00 万元/年                         28.30              28.30             28.30


     发行人报告期内后勤服务采购金额与电化集团收费标准一致,定价公允。

                                             1-2-8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B、关联方不动产租赁
     2017 年度,公司向电化集团租赁土地、厂房等不动产租金及占制造费用比
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内容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电化
          不动产租赁费           -                -          -                -   318.24             4.85%
  集团
注:厂房租赁费用采购主要在制造费用核算,因此上述占同类交易比重为占同期制造费用比重。
     a、必要性
     2017 年度,因无自有土地及厂房,股份公司向电化集团租赁面积为 41,74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面积为 10,037.14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及办
公,租金计提及支付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2017 年 12 月电化集团将本公司经营
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按照资产评估价值通过增资、资产交易等方式
置入公司,2018 年起,公司与电化集团之间不再存在不动产租赁的关联交易。
     b、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租赁价格按照中企华评估师对上述租赁的不动产年租金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价值确定,租赁价格具有公允性。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 3429 号评估
报告,上述不动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租金(含税)为 334.15
万元/年,日租金为 0.91 元/㎡,与同地区厂房租赁价格平均水平一致,具有公允
性。
     C、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薪
酬分别为 225.43 万元、301.94 万元和 309.63 万元。
     D、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刘树浙于 2019 年 3 月起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故 2018 年 3 月起杭州银行成为公司关联方。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与杭州银行之间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构
成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a、关联方贷款及手续费
                                                                                              单位:万元



                                                 1-2-8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期末贷款余         支付利息及手
  年度        关联方    主体        项目       本期新增       本期归还
                                                                                 额                  续费
                                     短期
                       格林达                   4,000.00        5,000.00         3,000.00                180.71
  2018         杭州                  借款
  年度         银行    合肥格
                           注
                                    手续费                -               -                -                0.13
                       林达
                                     短期
                       格林达                   2,000.00        3,000.00         2,000.00                115.61
  2019         杭州                  借款
  年度         银行    合肥格
                                    手续费                -               -                -                0.12
                        林达
注:报告期内合肥格林达与杭州银行未发生贷款业务。

     b、关联方存款

  年度       关联方      主体           账户性质       期初存款余额           期末存款余额          利息收入

                                       人民币账户
                                                                4,352.32              4,542.76              51.13
                                        (万元)
                         格林达
 2018         杭州                      美元账户
                                                                 285.65                248.25                3.25
  年度        银行                     (万美元)
                                       人民币账户
                       合肥格林达                                 24.77                 24.71                0.08
                                        (万元)
                                       人民币账户
                                                                4,542.76              8,457.07              55.92
                                        (万元)
                         格林达
 2019         杭州                      美元账户
                                                                 248.25                111.64                1.84
  年度        银行                     (万美元)
                                       人民币账户
                       合肥格林达                                 24.71                 24.67                0.08
                                        (万元)

     I、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
杭州银行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银行之一,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本地化金融服
务质量等综合性考虑。

     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杭州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与公司向
非关联方贷款利率相比如下:

     存贷款银行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杭州银行               年均贷款利率                  4.3205%                          4.393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均贷款利率                  4.3027%                          4.3645%
    杭州庆春支行



                                                   1-2-8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向杭州银行贷款利率与向非关联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
行贷款利率基本一致,具备公允性,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为关联方担保                                -                             -                          -

  接受关联方担保                     5,255.72                       5,186.32                     7,000.00


    A、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主债权起始日           主债权终止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电化集团          1,000.00        2016-9-27               2017-3-20                     是

  电化集团          3,000.00        2016-7-25               2017-3-28                     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为电
化集团提供的担保全部发生在 2016 年及之前,且已经全部到期解除,不存在因
担保而履行代偿义务的情况。2017 年起公司已不再为电化集团提供新担保。
    B、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
  担保方            担保金额               主债权起始日             主债权终止日
                                                                                               行完毕

 电化集团               2,000.00            2016-9-18                   2017-3-14                是

 电化集团               4,000.00            2016-5-26                   2017-5-15                是

 电化集团               2,000.00             2016-7-8                    2017-7-7                是

 电化集团               2,000.00            2017-3-15                    2017-8-8                是

 电化集团               3,000.00           2016-10-11                   2017-10-10               是

 电化集团               1,000.00           2016-11-18                   2017-11-7                是

 电化集团                 950.00           2016-11-15                   2017-11-15               是

 电化集团               1,050.00           2016-11-18                   2017-11-15               是




                                                   1-2-8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电化集团              2,000.00    2017-7-18      2018-7-13          是

 电化集团              1,500.00    2017-9-27      2018-9-25          是

 电化集团              1,500.00    2017-10-17     2018-10-10         是

 电化集团              2,000.00    2017-11-29     2018-11-26         是

 电化集团              1,000.00    2018-7-13      2018-12-19         是

 电化集团                500.00    2018-7-13      2019-3-26          是

 电化集团                500.00    2018-7-13       2019-7-8          是

 电化集团              1,500.00    2018-9-28      2019-9-27          是

 电化集团              2,000.00    2018-11-26     2019-11-25         是

         注1
电化集团                 697.62    2018-12-18     2019-11-14         是

         注2
电化集团                 488.33    2019-1-11      2019-11-14         是

         注3
电化集团                 139.52    2019-1-11      2019-12-4          是

 电化集团                500.00    2019-3-20      2020-3-12          否

         注4
电化集团                1,255.72   2019-11-22     2020-11-20         否

 电化集团               1,000.00   2019-9-17      2020-3-16          否

 电化集团                500.00    2019-7-19      2020-7-10          否

 电化集团                500.00    2019-9-30      2020-9-22          否

 电化集团               1,500.00   2019-12-13     2020-11-25         否

注 1: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美元;
注 2:担保金额为 70.00 万美元;
注 3:担保金额为 20.00 万美元;
注 4:担保金额为 180.00 万美元。

     ②非经营性往来及利息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
     2016 年度格林达有限与电化集团发生非经营性往来,主要由于电化集团从
集团整体经济效益、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考虑,提升各子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
对集团内公司统一进行资金管理,调配划拨的资金用于购买短期银行理财,故报
告期初公司存在因与电化集团非经营性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2017 年起,公司
与电化集团已不再发生非经营性往来,相关往来的资金本息已于 2017 年全部归
还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8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期减少(收回)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计息                                     期末
 期间                                           注                                       注
            余额        (划出)        (含税) 1                                   余额 2
                                                            采购应付款抵消
 2017
             1,953.73               -           67.67                    2,021.40             -
 年度
注 1:利息以非经营性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余额按照同期公司实际银行借款的加权利率计算;
注 2:2016 年末非经营性往来余额已由公司 2017 年度采购应付款予以抵消,截至 2017 年 11 月末,非经
营性资金往来已全部归还完毕。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在相关资金划出及归还时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要
求,具体为:①划出资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②收回资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贷记其他应收款;③确认利息时:借记其他应收款,
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④采购款项抵消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2017 年起,公司不再与电化集团发生非经营性往来。公司截至 2016 年末
的应收电化集团往来款项,已由 2017 年向电化集团的关联采购业务应付款予以
抵消,2016 年末公司从电化集团收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期后已
经全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或待到期后从银行收款。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定
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得以各种方式将资
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确定了“占用及冻结”的机制,
若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公司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
份,督促其以现金清偿。同时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明确关联交易
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资金不会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占用。自 2017 年起,公司已未再发生非经营性往来情形,相关资金往来行为未
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制定的非经营性资金使用行为
的内控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对与电化集团非经营性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余额逐月按照同期的银行
贷款利率计提了利息,其中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照公司对应月份实际银行借款的
加权利率计算,利率具有公允性。此外对于电化集团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归还的
往来款项,公司在相关票据实际对外背书支付货款或者在到期托收之前,仍然计
提利息。2017 年度公司对上述与电化集团非经营性往来计确认的利息收入(不
含税)为 63.84 万元;2017 年度公司与电化集团的非经营性往来款已经全部结
清,故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不需要计提相关利息。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6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予以确认,

                                              1-2-8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如下:“公司 2016 年度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
来,2017 年起已不再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且已按照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计
提了利息,并未实质性损害公司利益。”
     ③包装物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包装物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化集团                              -           -              -            -     5.62           0.01%

名鑫双氧水                            -           -              -            -     1.85           0.00%

           合计                       -           -              -            -     7.47           0.02%


     包装物的销售价格参照公司实际市场采购价格确定,公司销售给关联方包装
物的价格与公司向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平均采购价格比对如下:
                                                                                           单位:元/个

                        公司名称                                     内容                2017 年

                  公司向电化集团销售价格                                                         769.23

              公司向名鑫双氧水销售价格                     IBC 包装桶(1000L)                   769.23

    公司从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价格                                                       729.93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零星包装物的单价与公司向第三方采购价格不存在重大
差异,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极小。2018 年起,公司
不再发生上述关联方包装物销售的情形。
     ④不动产转让
     a、必要性
     2017 年 12 月之前,股份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使用的厂房土地
系向控股股东电化集团租赁。为增强公司资产独立性与完整性,2017 年 12 月电
化集团以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构)筑物(不含新电解厂房)和土地
使用权按照资产评估价值 6,082.79 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并在当月完成房产土
地等资产权属的过户登记;由于新电解厂房在增资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公司
在 2018 年 1 月按照资产评估价值以购买方式从电化集团取得该项资产,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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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8 年 10 月办妥权证。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生产经营所需的
厂房土地。
     b、定价原则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上述不动产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交易方     评估价值(万        资产评估报        交易价格       交易后公司取
   项目
                (平方米)           式           元)                告            (万元)       得的权属证书
               房屋建筑面                                           中企华评报
房屋建筑物
               积:7,997.17;                                     字【2017】第
6 项及土地                          增资          6,082.79                            6,082.79     浙(2018)杭
               土地面积:                                         4369 号资产
使用权 1 项
               51,953                                                 评估报告                     州(大江东)
                                                                    中企华评报                      不动产权第
               建筑面积:                                         字【2018】第
新电解厂房                          购买            356.50                               356.50     0013907 号
               1,989.60                                           3136 号资产
                                                                      评估报告

     不动产增资以经评估(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 4368 号评估报告)的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50,689.94 万元以及受让房产土地资产评估
价格为依据,相关资产评估方法符合评估准则的规定,评估价格公允。
     经查询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工业土地成交信息,公司增资时点同
地区工业土地成交信息如下:
                                        杭州泽源网络工程          杭州恩斯克汽车电子科      杭州科百特过滤器
      项目                发行人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材有限公司

挂牌出让公示日期             -          2018 年 3 月 14 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受让土地面积(㎡)        51,953.00                3,048.00                    53,296.00                5,326.97

                                              萧政工出                  萧政工出                   萧政工出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                    -
                                            【2018】01 号            【2017】11 号             【2017】9 号
评估/出让金额(万
                           4,732.92                 284.16                       6,077.00                549.85
      元)
    平均单价
                                 0.09                    0.09                       0.11                       0.10
  (万元/㎡)

     发行人受让土地评估价格与同时期同地区土地挂牌出让平均单价基本一致,
相关房屋建筑物交易价格亦按照评估值确定,定价公允。
     公司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前,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决策程序,相关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
交易发表了独立的意见。
     (3)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1-2-9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类别                关联方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应付账款              电化集团                     143.97               81.92                566.82

      应付账款              临江热电                      82.03               81.26                        -

      应付账款              兆恒工程                           -                   -                    0.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电化集团之间的应付账款余额是由后勤服务等采购业
务形成;公司与临江热电之间的应付账款是公司向其采购蒸汽服务形成,与兆恒
工程之间的应付账款是公司向其采购设备维护服务形成。
    (4)关联交易变动趋势、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关联方不动产租赁、以及向
关联方采购设备耗材、配件、电力、自来水、蒸汽及其他配套服务。报告期内公
司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及占各期同期营业成本比例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关联方采购         1,379.49          4.43%       1,895.21          6.04%        3,627.11         14.44%

  关联方租赁                 -             -               -              -        318.24          1.27%

     合计            1,379.49          4.43%       1,895.21          6.04%        3,945.35         15.70%


    2017 年末公司通过增资、购买等方式取得经营所需全部不动产,2018 年起
不再存在关联方租赁。2017 年起公司开始减少并停止通过电化集团采购设备耗
材、配件改由公司独立对外采购,向电化集团的关联采购金额大幅减少,2018
年起公司不再发生上述关联采购。2018 年 1 季度公司陆续完成了电力、蒸汽和
自来水的独立开户,不再通过控股股东采购。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报告期各期向关联方采购及租赁的交易金额呈下降趋
势,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重逐年下降。
    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2020 年
度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0 年预计发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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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蒸汽采购                          临江热电                                           1,300.00

污水处理、设备使用费、配套供
                                           电化集团                                            500.00
        应及后勤服务
         设备维护                          兆恒工程                                             80.00


     公司未来将持续存在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临江热电的蒸汽采购和向电化集
团的污水处理、循环水等配套供应及后勤服务,经常性关联交易规模将较 2019
年保持稳定。按照上述未来将持续存在的关联交易口径统计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1,206.53 万元、1,311.35 万元和
1,379.49 万元,占各期同期的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80%、4.18%和 4.43%,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关联方蒸汽采购            955.55           3.07%       937.15           2.99%    807.74         3.22%

关联方其他采购            423.95           1.36%       374.20           1.19%    398.79         1.59%

        合计             1,379.49          4.43%      1,311.35          4.18%   1,206.53        4.80%


     报告期内公司不动产租赁、水电汽等公用事业项目的关联采购,主要由于公
司设立历史背景、建设规划、所在区域等原因形成,具有必要性。水电汽等公用
事业项目的采购价格按照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等公允价格执行;不动产租赁按
照独立第三方机构评估确认的租金结算;设备配件、耗材等采购价格参考关联方
同期实际对外采购价格协商确定,其余采购亦均按照市场价格基础协商确定,交
易价格公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
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报告期内的
关联交易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随着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不动产,并独立于控股股东直接进行水、电对
外采购,关联交易金额亦明显下降,未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
重大影响。
     3、《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本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
结构,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为规范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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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
策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章程》中对规范关联交易做出了如下规定:
    《公司章程》第 14 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
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
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①股东大会审议的某
项议案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
露其关联关系;②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
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③大会主持人
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④关联事项
形成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⑤关联股东未
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一切决议无
效,重新表决。
    《公司章程》第 19 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
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
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
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 21 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2)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章程制定了更为细化的《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做出了如下规定: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不满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不满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但若相关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董事
长之间发生的交易,则关联董事长须回避,该等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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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经独立董事认可及董事会批准后,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应该累计计算交易额以适用上述审批
标准。
    对于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
提交董事会讨论。
    对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①对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根据协议涉
及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
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②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
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报告相关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
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
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
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③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
的日常关联交易,因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而难以按照本条第①项
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适用第十三条、第十
四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
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报告。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大小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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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
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
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对规范关联交易做出了如下规定: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数额高于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
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
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4、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前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格林达有限的规章制度执行有关程序;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严格依据股份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程序实施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同时对 2018 年度预计发生
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决策程序,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8 年度发生的
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同时对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决策程序,相
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2019 年度
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同时对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决策程
序,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定价比照市场公允价
格,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2017 年发行人承租关联方的房
屋,租赁价格按照中企华对上述租赁的房地产年租金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得出的
评估价值确定,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2018 年和 2019 年,
发行人与杭州银行之间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针对该项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刘树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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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已回避发表意见)定价比照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
    6、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通过各项措施,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规模呈明显减少趋势。公司将在未来
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并将关联交易的数量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降至最小程度。同时公司完善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及未来公司将严格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
程序规范关联交易。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①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与格林达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格林达利益和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
和方式占用格林达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③尽量减少与格林达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一方面按照公平
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格林达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
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格林达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
分信息披露。
    ④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格林达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格林达谋
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⑤本公司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单位的控制权,促使该等单位按照同样的标
准遵守上述承诺。
    ⑥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A、如格林达及格林达的其他股东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
本公司将在格林达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
司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格林达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
公司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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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B、本公司应配合格林达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
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持有格林达股份之日止。
    (2)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
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
独立、财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以避免、减
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发行人利益和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
式占用格林达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
易无法避免,一方面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
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严格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发行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
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⑥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单位的控制权,促使该等单位按照同样的标准
遵守上述承诺。
    ⑦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A、如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其他股东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
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
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发行人有权相应暂扣其应向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支付的分
红,直至本人支付全部赔偿。
    B、本人应配合发行人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
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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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聚合投资及绿生投资承诺
     ①不利用股东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
和方式占用格林达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③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该等关联交易一
方面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
件;另一方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格林达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④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如有),不会向公
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⑤本企业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
准遵守上述承诺。
     ⑥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A、如公司及其他股东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本企业将
在公司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企业拒不赔偿
相关损失的,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公司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作为本企业应
支付的赔偿。
     B、本企业应配合公司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
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企业不再持有格林达股份之日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年、万元、万股
                                                      2019 年度在                   直接和间接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要经历             公司领取的    直接持股比例 合计持股比
                                                         薪酬                           例
                       历任电化集团主办会计、财务科
 蒋慧儿   董事长    女 长及财务经理、总裁、总会计师             -                -      7.57%
                       等职务;现任格林达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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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历任电化集团技术员、车间负责
 黄招有     董事       男 人、厂长、总裁、董事长等职务,                   -              -       11.19%
                            现任格林达董事
                            先后任职于电化集团、日华化学
 方伟华     董事       男 (中国)有限公司。现任格林达董             101.25                 -       1.21%
                            事、总经理
                            曾任职于电化集团。现任格林达
 尹云舰     董事       男                                           79.30            0.50%        0.98%
                            董事、副总经理
                            2001 年 8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化
  梁晓    独立董事     男   学系副研究员;现任格林达独立              8.00                -             -
                            董事
                            2005 年 6 月至今在杭州电子科
 江乾坤   独立董事     男   技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格林              8.00                -             -
                            达独立董事
                            历任工商银行杭州分行公司行长
 刘树浙   独立董事     男   助理、副行长等职务。现任格林              8.00                -             -
                            达独立董事
          监事会主          先后任职于绍兴市统战部、绍兴
 任姝敏                女   市树人中学、电化集团。现任格                   -              -       0.07%
            席              林达监事会主席
                            历任电化集团营销董事、营销总
 蔡江瑞     监事       男                                                  -              -       0.10%
                            监等职务。现任格林达监事
          职工代表          先后任职于杭州强声电子技术有
  施珂                 女   限公司、电化集团。现任格林达            28.40                 -       0.45%
            监事            监事
                            先后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蒋哲男   财务总监     女   萧山农商银行。现任格林达财务            37.99                 -       1.39%
                            总监
          董事会秘          先后任职于电化集团叶绿素厂、
  徐华                 男   电化集团。现任格林达董事会秘            38.68                 -       0.79%
            书              书
                            先后任职于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
          核心技术          院、Johnson Matthey Plc(庄信
 邢攸美                女                                           39.33                 -       0.24%
            人员            万丰公司)。现任格林达研发部
                            经理
          核心技术          曾任职于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
  谭斌                 男                                           38.26                 -       0.14%
            人员            公司。现任格林达生产部经理

          核心技术          曾任职于电化集团。现任合肥格
 陈东良                男                                           43.92                 -       0.26%
            人员            林达副总经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大同投资                 总经理
                                                                                         企业
                                                              董事长、总裁(总
                                         电化集团                                      控股股东
 蒋慧儿       董事长                                              经理)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杭州名鑫双氧水有限公司              董事
                                                                                           业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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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大同投资                执行董事
                                                                               企业
                                                      董事、名誉董事
 黄招有       董事               电化集团                                    控股股东
                                                            长
                                                                       控股股东参股的其他企
                         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业
 方伟华   董事、总经理           凯恒电子                  董事              联营企业

                             清华大学化学系              副研究员         无其他关联关系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梁晓      独立董事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司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       会计学教授        无其他关联关系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江乾坤     独立董事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刘树浙     独立董事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杭州名鑫双氧水有限公司            监事
                                                                                 业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业

                         浙江天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杭州天集物流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任姝敏    监事会主席
                           杭州锦江物资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杭州羿天物流有限公司            监事
                                                                                业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兆恒工程                  监事
                                                                                 业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监事
                                                                                 业
                                 电化集团             董事、营销总监         控股股东
 蔡江瑞       监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业


                                            1-2-10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业
                             杭州电化集团助剂化工有限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董事长
                                       公司                                         业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杭州羿天物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业
                             杭州电化精细化学品有限公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董事
                                       司                                           业
 徐华        董事会秘书
                                      凯恒电子               董事               联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对外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电化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4,288.56 万股,
占总股本的 56.16%,且自 2001 年公司设立以来,电化集团直接持股比例均超
过 50%,因此为公司控股股东。
    电化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843069671T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
                          浙江省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 9936 号
          地
     法定代表人           蒋慧儿
                          年产: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加
                          工:食品添加剂;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设计:第一类
                          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GC1(1)(2)(3)、GC2、GC3 级压力管
                          道;氢气、液氯气瓶充装;GC2 级(T<400℃)压力管道的安装;液氯、液
                          氧、液氮、液氩和氢气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
                          经营)剧毒品:氯(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PD1 钢质无缝气瓶、PD2
                          钢质焊接气瓶(限液氯、环氧乙烷)的检验,制造、加工:聚氯乙烯氯醚树
                          脂,氯化石蜡,脂肪醇,墙体砖,氯化聚氯乙烯,副产硫酸钠、醋酸钠、次
        经营范围
                          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批发、零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三废物(电石渣,煤渣,包装纺织袋),建筑材料,
                          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化工设备清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
                          【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1576 文批准的范围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业
                          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化工、环保技术、新能源、新材
                          料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
                          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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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营业务       烧碱、次氯酸钠等基础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电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利生投资                               2,303.26                    38.39

  2                     杭实投资                               1,707.20                    28.45

  3                     聚合投资                               1,615.28                    26.92

  4                     合生投资                                  374.26                     6.24

                     合计                                      6,000.00                   100.00


        电化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9,836.45

                   所有者权益                                                           82,489.43

                     净利润                                                             26,205.4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
7 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简要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黄招有              3301211942********                    杭州市西湖区湖畔花园北区

   蒋慧儿              3301211962********                      杭州市西湖区花园新村

   俞国祥              3301211959********                      杭州市上城区华龙坊

   胡永强              3301211963********                      杭州市下城区稻香园

   蔡江瑞              3300121963********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

      陈浙             1401031971********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江滨花园

      徐华             3301031965********                      杭州市上城区大王庙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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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GP 系普通合伙人并兼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合计持有利生投资 100.00%出资额,利生投资为控股股东电化集团的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黄招有及蒋慧儿出资成立的大同投资持有合生投资
1.00%的出资额,是利生投资、合生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生投资是电化集团中层及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层的持股平台。利生投资直接持
有电化集团 38.39%股权,合生投资直接持有电化集团 6.24%的股权。实际控制
人通过利生投资、合生投资能够控制电化集团 44.63%的表决权,能够对电化集
团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和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决定性影响。电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4,288.56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16%;
    (2)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绿生投资 50.51%出资额,其中利生投资直接持
有绿生投资 27.12%出资额,是绿生投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实
际控制人之蒋慧儿、徐华分别直接持有绿生投资 12.52%、10.87%出资额。实际
控制人通过利生投资能够控制绿生投资。绿生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545.30 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14%。
综上,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通过间接控制关
系能够控制公司 4,833.87 万股,占股本总额 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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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自报告期期初至今,实际控制人通过间接控制关系能够支配公司表决权股份
比例均超过 50%,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施加重大影响,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起到关键性作用,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为进一步建立稳定的控制关系,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
陈浙、徐华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①协议各方确认共同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随着经营关系和利益的共同
性、一致性,协议各方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上均保持一致。协议各方认为保持
共同控制公司的关系有利于公司发展壮大,也有利于自己作为间接股东与公司共
同发展,因此共同控制关系应得到有效维持;②各方将在合伙人会议决策中一致
行动,在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上,各方应通过电化集团和利生投资保持一致
意见;如果出现意见不统一时,应先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按利生投资合伙人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意见,并按该意见行使最终的表决权。③一致行
动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经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三十六个
月届满之日止”。
    同时为保证公司在本次发行后控制权稳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
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致同审字【2020】第 332ZA0900 号《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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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308.23              13,758.74              11,997.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45.29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73                148.55                  93.30

应收账款                           12,420.80              14,492.36              13,027.86

应收款项融资                            21.87                         -                     -

预付款项                                58.52                  53.08                 39.78

其他应收款                            116.08                 270.10                195.75

存货                                4,917.87                3,639.57              3,073.98

其他流动资产                          419.15                 370.16                462.50

           流动资产合计            34,292.25              32,732.56              28,935.8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471.24                1,281.86              1,135.82

固定资产                           17,928.99              11,047.23              12,255.89

在建工程                            6,380.16                8,139.48              4,194.08

无形资产                            7,837.41                6,867.49              6,286.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3.26                 348.25                357.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8.69                 642.15                129.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179.75              28,326.46              24,359.50

             资产总计              68,472.01              61,059.02              53,295.35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255.72              5,186.32             7,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87.89                    9.96
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8,298.20              8,600.68             6,732.47

预收款项                                      7.24                  4.15                 7.48

应付职工薪酬                             908.84               708.14               577.22

应交税费                                 779.35              1,042.03             1,129.19


                                       1-2-10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应付款                          91.73               370.76                41.27

其中:应付利息                        6.41                 6.85                 9.32

            流动负债合计         15,341.07            15,999.96            15,497.5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833.14               979.15              1,125.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6.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833.14               979.15              1,131.96

              负债合计           16,174.21            16,979.12            16,629.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636.16             7,636.16             7,636.16

资本公积                         23,523.33            23,523.33            23,523.33

专项储备                          2,737.55             2,393.77             1,926.69

盈余公积                          2,470.03             1,406.36              491.17

未分配利润                       15,930.73             9,120.29             3,088.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2,297.80            44,079.90            36,665.80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52,297.80            44,079.90            36,665.8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8,472.01            61,059.02            53,295.3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2,454.82         51,260.87         40,343.57

减:营业成本                           31,159.01         31,359.63         25,122.63

       税金及附加                            319.93         485.45           449.99

       销售费用                         5,795.65          5,424.21          4,016.17

       管理费用                         2,141.53          2,108.93          1,956.43

       研发费用                         2,082.52          1,906.17          1,468.58

       财务费用                              108.54         -89.91           773.29

       其中:利息费用                        241.02         270.65           453.48




                                  1-2-10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利息收入                                  89.47          113.25              133.48

加:其他收益                                       850.35           526.64              163.7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6.50            75.88               82.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32.34            56.68               92.92
          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2.77         -118.06               45.29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5.7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87               -78.01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11,841.56          10,433.98             6,769.72

加:营业外收入                                        1.85               2.85             3.34

减:营业外支出                                        5.44           34.97                5.1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837.97          10,401.85             6,767.87

减:所得税费用                                 1,590.25           1,454.83             1,008.6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247.71           8,947.02             5,759.2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10,247.71           8,947.02             5,759.25
      (净亏损以“-”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47.71           8,947.02             5,759.25
        (净亏损以“-”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247.71           8,947.02             5,759.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247.71           8,947.02             5,759.2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每股)                         1.34               1.17             0.8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每股)                         1.34               1.17             0.8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10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309.79      51,557.73         40,202.4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89.09        308.57            138.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45.19       1,459.32           143.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144.07      53,325.62         40,484.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245.80      29,704.21         16,810.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29.23       2,600.88          2,168.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36.49       2,906.28          2,753.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21.32       7,748.58          5,68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832.85      42,959.95         27,412.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11.22      10,365.66         13,071.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47             18.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00           -                 -
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      39.47             18.76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8,231.86       4,868.68          2,084.37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95         15.12               9.9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9.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62.81       4,883.79          2,103.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60.81     -4,844.32         -2,085.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876.69       6,974.49          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76.69       6,974.49          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839.66       8,785.95         16,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38.97       2,273.13          5,462.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26.12      11,059.08         21,462.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49.43     -4,084.59        -12,462.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8.52        101.58            -299.6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49.49       1,538.33         -1,776.34



                                         1-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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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58.74            11,620.41              13,396.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08.23            13,158.74              11,620.41



(二)非经常性损益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
【2020】第 332ZA0612 号审核报告,经致同会计师审验的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
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1.01            -19.96             -0.19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850.35            526.64             163.76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63.8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72.77            -118.06             45.29
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15.84             19.20             -10.72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8            -12.17             -1.66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                 -           -152.6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903.69            395.65             107.6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26.38             57.46              10.5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77.31            338.19              97.1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净影响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777.31            338.19              97.12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10,247.71              8,947.02                5,759.2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47.71              8,947.02                5,759.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9,470.40              8,608.83                5,662.13
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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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2.24              2.05                 1.87

速动比率(倍)                                           1.91              1.82                 1.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1.73%              25.30%               28.1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
                                                            -                    -                   -
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7              3.52                 3.35

存货周转率(次)                                         7.28              9.34                 7.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993.18           12,429.63             8,758.61

利息保障倍数(倍)                                      50.12             39.43                15.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                       1.87              1.36                 1.7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1              0.20                -0.23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
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9 年度             21.41%                  1.34                  1.3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8 年度             22.48%                  1.17                  1.17
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20.55%                  0.84                  0.84

                            2019 年度             19.78%                  1.24                  1.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8 年度             21.63%                  1.13                  1.13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20.20%                  0.83                  0.83


(四)盈利预测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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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7,763.67 万元和 7,412.99 万元,增幅分别为
14.57%和 12.14%,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流动资产增加,以及为了缓解主要
产品产能不足,杭州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开始建设并部分完工,在建工程和固定
资产金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4.29%、53.61%和
50.08%,比例有所降低,主要系为完善公司资产独立性,公司为缓解产能不足,
公司新生产线开始建设使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增加所
致。
       (2)负债情况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629.55 万元、
16,979.12 万元和 16,174.21 万元,公司负债总额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由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构成,其中主要为短期借款、应
付账款等流动负债组成,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为占
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19%、94.23%和 94.85%,负债结构与公司的经营模
式相适应。
    (3)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7、2.05 和
2.24,速动比率分别为 1.67、1.82 和 1.9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
盈利水平稳定,负债结构良好,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短期偿债能力
较强。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28.17%、25.30%和 21.73%,呈下降趋势,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8,758.61 万元、12,429.63 万元和 13,993.18 万元,保持在较高的水平,最近三
年呈逐年增加趋势;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
别为 15.92 倍、39.43 倍和 50.12 倍,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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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增长趋势,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稳定,负债规模合理,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获取现金能力均较好,
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4)资产周转情况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35 次、
3.52 次和 3.67 次,最近三年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
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亦保持稳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回收正常,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相应加快。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98 次、9.34
次和 7.28 次,2019 年度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 2019 年营业成本较
上年基本持平,而因考虑当年春节较早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备货规模有所增长
所致。公司执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采购策略,产供销衔接情
况良好,报告期内存货周转速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0,343.57 万元、
51,260.87 万元和 52,454.82 万元,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
同期增长幅度分别为 27.06%和 2.33%,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国内显示面板厂
商 LCD 显示面板产能逐步提升,韩国主要显示面板厂商 2019 年下半年主动关
停了韩国地区 LCD 等中低端产线并专注于 OLED 产线的运营及扩产,受此影响,
公司 2019 年度外销收入小幅下降;而其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 OLED 产线 2019
年已经投产但尚处爬坡期产能释放尚需周期,故公司 2019 年度整体营业收入增
幅有所放缓。受益于终端电子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全球显示面板、半导体产
业都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在我国终端电子消费品市场需求旺盛的背景下,外加近
年来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我国显示面板、半导体和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尤其快
速,上述因素都直接带动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发展。公司凭借优良的创新研发能
力、过硬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以及良好的市场口碑,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
年增长。随着上述韩国显示面板厂商中国境内 OLED 产线产能完成爬坡实现规
模量产,以及国内显示面板厂商 OLED 和 LCD 产能持续增加,公司的收入有望
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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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营业毛利变动趋势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 15,220.94 万元、
19,901.24 万元和 21,295.82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营业毛利较上年
同期增长幅度分别为 30.75%和 7.01%。公司 2019 年营业毛利较 2018 年的增
幅高于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受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毛利率有所
上升所致。
    (3)营业利润变动趋势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6,769.72 万元、
10,433.98 万元和 11,841.56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
同期变动幅度分别为 54.13%和 13.49%。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营业利润
较上年增幅超过营业毛利增幅,主要系 2018 年度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上涨影响
产生汇兑收益金额较大,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增加,
其他收益增长所致。
    (4)利润总额变动趋势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 6,767.87 万元、
10,401.85 万元和 11,837.97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
同期变动幅度分别为 53.69%和 13.81%,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利润总额
增幅与营业利润增幅基本一致。
    (5)净利润变动趋势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5,759.25 万元、
8,947.02 万元和 10,247.71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分别变动 55.35%和 14.54%,报告期内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保持稳定,净利润
的变动幅度与营业利润的变动幅度基本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13,071.24 万元、10,365.66 万元和 14,311.2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2017 年度、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0,202.42 万元、
51,557.73 万元和 56,309.79 万元,与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分别为 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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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1.07,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
计为 37,748.12 万元,表明公司经营成果较好地实现了现金流入。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2,085.13 万元、-4,844.32 万元和-8,260.8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
动现金流量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和支
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 2,084.37 万元、4,868.68 万元和 8,231.86 万元,主要
系公司为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围绕主营
业务加大了资本性支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12,462.76 万元、-4,084.59 万元和-2,949.43 万元。影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
流量的主要因素为借款的取得和偿还、银行利息的支付以及向股东现金分红。
2017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小于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主要由于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减少 2017 年末银行借款余额,以及 2017 年度现
金分红金额较大所致。
(六)股利分配政策和历年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
规定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
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
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
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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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办法,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5)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
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 2017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688.1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5,000.00
万元。该次股利分配已于 2017 年 7 月实施完毕。
    根据 2018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
股本 7,636.1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000.00 万元。该次股利
分配已于 2018 年 6 月实施完毕。
    根据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
股本 7,636.1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00.00 万元。该次股利
分配已于 2019 年 5 月实施完毕。
    根据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
股本 7,636.1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00.00 万元。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分红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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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
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注重
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
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的条件
    ①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现金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②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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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③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制定股票股利分配
方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
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
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
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拟定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电话、邮件
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
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亦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
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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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进
行详细论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过
半数通过,并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有 3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1、合肥格林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合肥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5744486720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有 100.00%股权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29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         方伟华
                         剥离液、CF 显影液、ITO 刻蚀液、稀释液、清洗液的制造、加工、销售及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电子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CF 显影液等湿电子化学品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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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654.35

                   所有者权益                                                             2,306.07

                      净利润                                                               -159.6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2、鄂尔多斯格林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鄂尔多斯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602065004598H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有 100.00%股权

       成立日期           2013 年 3 月 12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内

      法定代表人          方伟华
                          制造加工电子级(工业级)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液)、电子级(工业级)
                          氢氟酸、电子级 BOE 蚀刻液、甲醇(回收)、显影液(回收)、金属蚀刻
                          液生产及回收、光阻剥离液生产及回收、光阻稀释剂与洗边剂生产与回收、
                          电子级异丙醇的生产与回收、电子级 N-甲基吡咯烷酮的生产的回收、ITO
       经营范围
                          蚀刻液的生产、CF 显影液的生产、玻璃减薄液的生产及回收,上述及相关
                          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自产产品的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
                          及原料;化工产品及原料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尚处建设期,未开展实际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213.91

                   所有者权益                                                             1,040.50

                      净利润                                                                -91.3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3、四川格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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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3MA67WM9R73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2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有 100.00%股权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28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义和乡杨庙村一组(成眉石化园区)

      法定代表人           方伟华
                           电子材料及化学产品(不含危化品)的研发、销售;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经营范围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尚处建设期,未开展实际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404.65

                     所有者权益                                                            1,187.65

                       净利润                                                                -12.3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4、凯恒电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663900827W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2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有 49.00%股权,凯圣氟持有 51%股权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19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
                         衢州市柯城区念化路 8 号二楼(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地
     法定代表人          贺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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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氟酸生产(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经
                       营)(具体品名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
                       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         氢氟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32.39

                  所有者权益                                                            3,010.13

                    净利润                                                               277.6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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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使用计划
      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545.39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专户存储、
 使用,并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投资金额
                                                               川投资备[2019-5114
     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                                                                     眉彭环函
1                                 42,611.77      36,331.44     22-26-03-349215]FG
     子材料项目                                                                            [2019]91 号
                                                               QB-0084 号
                                                               2020-330191-73-03-1        杭环钱环评批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595.15       4,000.00
                                                                      05220               【2020】13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9,206.92      50,331.44              -                         -


     公司年产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将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投资金额为
36,331.44 万元,新增湿电子化学品年产能 6.0 万吨,二期项目投资金额为
6,280.33 万元,新增湿电子化学品年产能 4.0 万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将用
于一期项目的建设运营。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拟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
                                       36,331.44       36,331.44   30,204.92     4,036.67        2,089.84
(一期)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595.15        4,000.00    4,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

               合计                    52,926.59       50,331.44   44,204.92     4,036.67        2,089.84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资金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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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用于与公司主业相关的营运资金。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
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二、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一期)
    本募投项目投产后,主要生产 TMAH 显影液、铝蚀刻液、含氟类缓冲氧化
蚀刻液(BOE 蚀刻液),将新增年产 4 万吨 TMAH 显影液、0.5 万吨铝蚀刻液
和 1.5 万吨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 蚀刻液)的生产产能。公司通过本项
目的实施,扩大 TMAH 显影液、BOE 蚀刻液、铝蚀刻液等湿电子化学品产能,
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提升湿电子化学品的市
场占有率,最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本项目前景分析如下:
    1、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我国三大应用市场湿电子化学品需求
量在未来几年将有大幅度的提升。预计 2020 年,我国湿电子化学品需求量将达
到 147.04 万吨,相比于 2018 年市场需求量 90.51 万吨增长 62.56%。其中,预
计 2020 年面板行业需求量约为 69.10 万吨,半导体领域需求量约为 43.53 万吨,
太阳能市场需求量约为 34.41 万吨。良好的市场需求前景,为本次项目的成功奠
定了基础。
    2、募投项目投产后,主要生产 TMAH 显影液、铝蚀刻液、含氟类缓冲氧化
蚀刻液(BOE 蚀刻液),将新增年产 4 万吨 TMAH 显影液、0.5 万吨铝蚀刻液
和 1.5 万吨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 蚀刻液)的生产产能。本募投项目所
涉主要产品为公司现有成熟的产品,公司已掌握相关生产技术,且上述产品均已
成功导入下游客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可
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通过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突出的产品优势,公司获得客户认可,开拓并维
系了一批国内外优质客户,构建了优质的业务平台,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
的基础。公司的客户均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主要产品使用客户有京东方集团、
韩国 LG 集团、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等,优质的客户资源可保障项目具有可靠
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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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提高公司
运作效率,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顾客满意度。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配备了满足 ppb、ppt
等级要求的精密检验设备。严格的品控管理可有效确保项目产品品质,有助于项
目顺利实施。
    5、项目建设在四川省眉山市成眉石化园区,园区内拥有各种成熟可靠的公
用工程配套设施,可充分利用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
施,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必需的基础支持。成眉石化园区成立于 2012 年,位于眉
山市彭山区主城区西南面,地处成都经济区核心圈,是经四川省发改委批复同意
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川省三大石化基地之一,是一个专
业的化工园区。园区规划面积 48 平方公里,其中产业区 41 平方公里,生活配
套区 7 平方公里,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及天然气加工利用、精细化工及化工
新材料为主导产业,园区距离成都 50km,距双流国际机场 40km,地处西部核
心区,交通便利。项目建成后,公司可辐射整个西南片区的客户,大幅提高就地
配套能力,项目可行性较高。

(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由发行人在杭州临江工业园区内实施,本项目拟新建专业的技术研发
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TMAH 显影液产品(含半导体级别显影液)
试验线、蚀刻液产品(BOE 蚀刻液、铜蚀刻液、铝蚀刻液等)试验线、剥离液
产品试验线。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技术中心建设为新技术储备基地和引进技
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基地,同时引进更多高级技术人才,为公司持续创新、发展
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项目前景分析如下:
    1、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以满足下游产业迭代升级需求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电子信息产业,下
游行业发展迅速,技术更新替代快,行业内素有“一代产品、一代材料”的说法。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在全面整合、分配现有研发创新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配备
先进设备并壮大研发人员队伍,通过技术中心统一调配、跨部门工作协调,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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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以满足下游产业迭代升级的需求,增强公司整体竞争
力。
    2、有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整体盈利能力
    湿电子化学品种类繁多,需求多种多样,下游制造企业不同产线需求亦有所
不同,同时,随着环保关注度日益提升,电子化学品循环利用也是大势所趋。发
行人技术中心项目将建立显影液回收、剥离液回收试验线,各类蚀刻液的试验线,
可将现有技术积累进行在线测试,为客户提供各类新产品、新服务,有利于拓展
公司业务范围,优化公司现有业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
力。

(三)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可行性分析,认为公司现有生产
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与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和投资相适应。
具体分析如下:
    1、在生产经营规模方面,2019年末,公司TMAH显影液许可产能为5.60万
吨,该产品产量为5.83万吨,产能利用率104.10%,销量5.68万吨,产销率
97.42%。近年来,下游领域发展迅速,但公司受限于产能瓶颈,无法继续扩大
业务规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
液和1.5万吨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蚀刻液)的生产产能。本项目一期达
产后,可有效缓解公司产能不足的经营现状,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2、在财务状况方面,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能够保持稳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8,472.01 万元,净资产 52,297.80 万元,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 50,331.44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 73.51%,与公司未来
快速发展的速度相适应。同时,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营业
收入分别为 30,982.41 万元、40,343.57 万元和 51,260.87 万元,2016 年度-2018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28.63%。受韩国主要显示面板厂商 2019
年下半年主动关停了韩国地区 LCD 等中低端产线并专注于 OLED 产线的运营及
扩产,公司外销收入小幅下降,而其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 OLED 产线 2019 年
已经投产但尚处爬坡期产能释放尚需周期,故公司 2019 年度整体营业收入增幅
有所放缓。随着上述韩国显示面板厂商在中国境内的 OLED 产线完成爬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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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量产,以及国内显示面板厂商 OLED 和 LCD 产能持续增加,公司的收入有
望继续增长。公司成长性及盈利能力较好,募投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
利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3、在技术水平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由行业内资深技术
专家、技术新秀等高级专业人才领衔的技术精湛、经验丰富、团结合作的研发团
队,主导产品的生产技术拥有专利权且不断取得突破,为公司技术进步和新产品
开发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水平,
以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4、在管理水平方面,公司拥有完善的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管理团队,该团队
对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对行业内的各种机会
有敏锐的捕捉能力。凭借自身丰富的经验,公司可以有效地把握行业方向,抓住
市场机会,取得优良的经营业绩。公司的管理能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
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
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该项目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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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
风险:

(一)技术泄密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经过十余年自主研发形成的专
利和非专利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其中多项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为
确保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公司一方面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对关键技术给予
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加强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和涉及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保密
协议,但仍存在核心技术被泄密的风险。若公司的核心技术因保管不善泄漏或被
人恶意泄漏,导致公司在某些产品上丧失竞争优势,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二)人才流失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具有技术进步快、产品更新率高、市场环境变化迅速等特
点,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优秀的技术人才是公司在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的重
要保障。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技术人才的积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均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联系紧密。虽然公司已采取了一系
列措施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
及行业内对人才争夺的加剧,仍不能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从而对公司
的技术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三)无法预知未来技术更新的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位于电子产业链的上游,无论是湿电子化学品的产品类型还是
技术革新,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下游行业的生产需求。公司的产品可应用于显示
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新兴领域,且自“十二五”期间以来,上述领域转
型升级逐步加快。若公司无法及时预知下游市场产品类型或技术革新,则公司在
产品研发、客户积累等方面将滞后于市场,无法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产品的
更新换代,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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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客户集中风险
    发行人深耕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多年,专注于为京东方集团、韩国 LG 集团、
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等国内外知名显示面板行业优质客户提供定制化湿电子化
学品。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46%、73.48%和 77.61%。
    虽然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合作历史悠久,合作关系稳定且持续深化,但如果
主要客户因其经营业绩下滑、生产发生重大变化或因本公司管理疏忽等原因而终
止与本公司合作,且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新客户和新市场开拓亦未能及时取得成
效,则公司订单及经营业绩将面临下滑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7.73%、38.82%
和 40.60%,呈逐年增长,因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故主要原材
料的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大。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碳酸二甲
酯和三甲胺等基础化学品,近年来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国家对基础
化工行业的环保监管会持续加强,公司面临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上涨的可
能,故公司无法保证毛利率持续增长的趋势。若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发生不
利于公司的变化,且公司不能通过研发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强成本
控制、扩大应用领域等方式维持或提升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则公司综合毛利
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
13,027.86 万元、14,492.36 万元和 12,420.8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5.02%、44.28%和 36.22%。公司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付款周期稳定,公
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信用期内的应收货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随着收入规模持续
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持续增加,若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则会对公
司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销售、部分原材料采购以美元结算,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446.82 万元、-257.99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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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8 万元,存在较大波动。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出现下降,则会导致公司营业
收入减少、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失增加,从而减少公司的净利润。按 2019 年度
口径测算,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美元兑人民币年度平均汇率下降 1%,
则会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 1.75%,虽然公司已制定与外汇相关的管理制度,可采
取银行美元贷款、控制外汇余额等应对措施,但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出现
大幅波动,仍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八)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分别于 2014 年 9
月及 2017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报告期内,公司按 15%的优惠税
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将于 2020 年 11 月届满,
若未来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九)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45.39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
大幅度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
间,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

(十)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境内外爆发或可能爆发严重传染性疾病、国内部分
地区受到地震、火灾、恶劣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的威胁以及境内外的战争、社会
动乱,均可能损害公司、公司的客户及供应商的财产、人员,并可能使公司的业
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
疫情爆发,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
常,疫情对 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影响程度较小,与主要客户订单均
正常履行中。但若全球疫情出现进一步持续、反复或加剧,从而对公司所处产业
链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对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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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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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杭州格林达电子材 浙江省杭州市临江工业园
                                                       0571-86630720      0571-82202386          徐华
料股份有限公司             区红十五路 9936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021-20370689       021-38565707      陆晓航、杨伟朝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号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8 楼、 0571-87901111       0571-87901500      虞文燕、谭敏
事务所
                           11 楼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
                                                       010-85665978       010-85665040       李士龙、曾涛
所(特殊普通合伙)         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北京市东成区青龙胡同 35                                          倪卫华、胡奇、李卫
                                                       010-65882855       010-65882651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号                                                                     建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公司
拟上市的股票交易所:上海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证券交易所                 券大厦


   二、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20 年 8 月 3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8 月 6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0 年 8 月 7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0 年 8 月 1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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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招股说明书全文、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查阅。
    一、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二、查阅地点:
    1、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 9936 号
    电话:0571-86630720                         传真:0571-82202386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电话:021-20370689                           传真:021-38565707


    招股说明书全文、备查文件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网址: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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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摘要》之签署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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