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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2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格林达”)。
     增资金额: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格林达进行增资,其中
1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四川格林达的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
至16,2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45.39 万股,每股发行价 21.3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420.4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0,331.4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332ZC00285 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   42,611.77         36,331.44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595.15          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9,206.92         50,331.44


       其中募投项目“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

格林达实施,因此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对四川格林达增资。

       三、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 年 3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义和乡杨庙村一组(成眉石化园区)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持股 1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四川格林达资产总额为 1,385.96 万元,净资产为

1,168.96 万元,净利润为-18.6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格林

达进行增资,其中 1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四川格林达的注册

资本由 1,200 万元增至 16,2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

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

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1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全
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
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向全资
子公司进行增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格林达增
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
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兴业证券同意格林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