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3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 993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366,5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9.11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黄招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独
立董事梁晓先生、刘树浙先生和江乾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徐华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0,364,107 99.9965 1,400 0.0019 1,000 0.0016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议案的决议均获得通过;
2、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虞文燕、谭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格林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