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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0 年 2 月 13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2019 年财务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确认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共计 4 项议案。

    2、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确认董

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共计 8 项议案。

    3、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调

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共计 3 项议案。

    4、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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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计 2 项议案。

    5、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共计 3 项议案。

    6、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 1 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忠于职守,勤

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对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贯彻国家相关财务准则和会

计制度,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并能够依法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法

律、《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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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

一致。公司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募投

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进行监

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

身建设,充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监事审议。若监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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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