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谨慎 的原则,对公司将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18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关联 交易预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对 2019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闫丙旗 张洲军 石瑛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