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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股份:三孚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4-1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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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二、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 2022
  6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五、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2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七、休会,表决结果统计,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八、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会议结束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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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
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请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要求的会议登记方法办理登记手续,出示相应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
应经股东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
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
签到处旁)。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
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共 20 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
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本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各位股东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
本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现场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4
    (一)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请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
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二)现场计票程序:由主持人提名 2 名股东代表及 2 名监事代表作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计票、监票人,其中由监事代表担任总监票人。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
票的有效性后,统计表决票。总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现场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置于无声或振动状态。
    九、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5
议案一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确保
了公司全年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今天,我受董事会的委托,就 2021
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及 2022 年工作计划向大会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1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及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
引领下,坚持以市场为核心,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拼搏,坚定不移的执行公司的经
营方针策略及战略规划,实现了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显著增长。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159,886.7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3,565.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4.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01.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65.06%;每股收益 1.72 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244.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1.70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61.70%;总资产:232,169.8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514.89
万元。2021 年,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一)抢抓市场机遇,主营产品盈利能力跨越式提升
    2021 年,公司两硅产品经营业绩实现跨越式提升,两钾产品保持稳中有进。在
“双碳”目标的驱动下,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对光伏产业上下游各环节
需求有了较大程度的拉升。2021 年以来,多晶硅行业景气度上升,行业产能利用率
提高,多家多晶硅生产企业规划新建、扩产项目,从而对三氯氢硅、工业硅等产品
的需求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受上游金属硅粉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三氯氢硅
产品在 2021 年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抓准市场机遇,产、供、销、运各个环节科学决
策,使得三氯氢硅产品销售节奏把控较好,产品盈利水平较 2020 年有大幅提高。2021

                                     6
年公司三氯氢硅产品平均不含税出厂价格 8,905.04 元,毛利率为 43.69%,较 2020
年提高 31.88%。2022 年,多晶硅部分新建产能即将投产,从开车投料及日常生产消
耗两方面对三氯氢硅产品需求预计将有所增加。
    由于国内光伏市场行情较好,市场上普通四氯化硅产品的供应相对减少且价格
有所上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高纯四氯化硅产品原材料紧缺。同时,随着国内外对
光纤光缆需求增加,对高纯四氯化硅产品需求增加,从而促使高纯四氯化硅产品价
格在 2021 年下半年呈上涨趋势。公司高纯四氯化硅产品原材料由内部供应,原材料
质量及供应量稳定,且无运输成本,使得公司高纯四氯化硅产品较同行具有一定优
势,2021 年,高纯四氯化硅产品经营情况良好,平均不含税出厂价格 10,244.88 元,
毛利率为 41.62%,较 2020 年提高 17.30%。
    (二)全力攻坚,新建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2021 年,在各项目组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争分夺秒,攻坚克难,各
新建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公司电子气体项目自 2017 年启动,三年磨一剑,终于在 2020 年 11 月一次性开
车成功,进入试生产状态。至 2021 年 10 月底,该项目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入
正式生产阶段。在试生产的 11 个月中,通过不断摸索调试各项工艺指标,两种电子
级产品在下游客户测试中均取得了良好的质量表现。2021 年项目组成员着重对产品
质量满足高端客户要求、产品质量稳定性、安全运行、节能降耗等几个方面做了大
量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使得试生产过程中安全运行无事故、工艺控制日趋稳定。
至本报告日披露日,公司电子级三氯氢硅产品已实现向下游硅外延行业、碳化硅行
业规模化供应,电子级二氯二氢硅产品已完成与下游客户的数据比对工作,即将开
展产品上线导入测试工作。
    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一、二期项目在 2021 年同步向前推进,一期“年产 15000
吨硅烷偶联剂中间体项目”建设工作主要集中在设备设施的安装收尾,试生产前的
准备及开车。至 2021 年 10 月一期项目正式投料试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一期项
目所有可外售产品均已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并形成部分销售。至 2021 年底,二期项
目“年产 73000 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现场基建工程、设备设施安装等工作
已基本完成,项目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生产操作人员均已到位。项目将于 2022
年进入正式生产。


                                     7
    (三)强化核心产品链条,产品矩阵进一步完善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面临不断的完善和补充,2021 年公司在“强
链条、补内需、固核心”等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2021 年,为进一步完善内部循环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丰富产品下游
领域,公司收购三孚纳米材料(原名唐山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
主营产品为气相二氧化硅,是目前重要的工业品添加剂,下游广泛应用于研磨剂、
硅橡胶、胶粘剂等领域,近年来市场需求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主要原材料为四氯化
硅,是公司硅系列产品之一,能够全部实现内部自供。三孚纳米材料在被收购前经
营情况欠佳。自 2021 年 7 月末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利用丰富的硅系列产品生产管
理经验及一体化管理优势,短期内即实现了生产线的正常运转,产品质量控制稳定,
从而形成对下游客户的稳定供应,经营业绩大幅提升,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实现
扭亏为盈,为公司贡献了一定的利润。
    (2)2021 年 5 月,公司高纯四氯化硅二期项目开车,公司高纯四氯化硅产品
年产能达到 3 万吨。随着市场对高纯四氯化硅产品需求有所增加,高纯四氯化硅产
量的提升,有效补充该产品供需间的相对不平衡,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产量的
提升促进公司产品单位成本下降,也有利于公司产品质量持续稳定,进一步增强了
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随着公司产业链不断延伸及外部市场对三氯氢硅、四氯化硅产品的需求增
加,公司于 2021 年规划了三氯氢硅扩产项目并开始投入建设,该项目设计产能为:
三氯氢硅 5 万吨/年,四氯化硅 2 万吨/年。项目设计集合公司现有工艺装置的技术
优势及多年的生产经验,能够实现在符合工艺要求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设备设施,
把控建设成本。目前该项目现场土建工程整体进度已接近尾声,项目所需机械设备、
电气、仪表等已陆续到场,预计 2022 年第二季度进入安装阶段。项目技术人员、管
理人员、基层操作人员等部分依托公司现有三氯氢硅生产线,具有丰富的管理及操
作经验。项目预计于 2022 年第三季度进入试生产。未来项目投产后,将补充内部硅
烷偶联剂、高纯四氯化硅、气相二氧化硅等产品对原材料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
客户结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夯实内部管理,稳定高速发展基石
    2021 年公司全面上线 ERP、OA、招投标系统等数字化管理系统,全面推行数字


                                     8
化管理转型工作。ERP 系统打通公司核心生产经营数据链条,精准完成业务办理、
财务核算工作;OA 系统提高了内部管理、审核的便捷度;招投标系统使得公司物资
采购工作更加透明、公平、高效,有效帮助公司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数字化管理助
力公司整体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员时间成本,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为公司
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2021 年,全公司积极推进体系认证及运行工作,尤其是全资子公司三孚电子材
料的体系认证推进工作。2021 年 6 月,三孚电子材料取得了 ISO9001:2015,ISO14001:
2015 及 ISO45001:2018 体系认证证书;11 月,三孚电子材料取得了 IATF16949 体
系证书,具备了完整的向半导体行业客户服务的条件。同时,全公司贯彻体系管理
各项理念,各项生产管理工作按体系要求执行,确保产品从生产过程到产品指标满
足下游客户的严苛要求。公司全年组织体系标准培训 8 场,完成 10 家客户的“供应
商导入资料填写和评审”,并完成 2 家下游客户的现场稽核工作,稽核结果良好。
    2021 年,公司继续落实各车间费用考核工作。在 2020 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扎
实考核指标及各项费用的落实情况,确保生产安全无事故的前提下,鼓励技改技措
项目实施,并促进各个车间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树立成本意识,加大费用控制力
度,从细微处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董事履职情况
    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审议并顺利通过了收购唐山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唐山三孚纳米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建设三氯氢硅项目、向子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等议案。全体董事均能按时参加会议,履行
职责。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
文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和透明度。按时完成了 4 份定期报告及 81 份临时公告的编写和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均能按时参加会议,履行职责。具体参会情况详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9
 孙任靖     否          10      10          0     0       0        否
 万柏峰     否          10      10          0     0       0        否
 董立强     否          10      10          0     0       0        否
  刘嵚      否          6          6        0     0       0        否
 闫丙旗     是          10      10          10    0       0        否
 宋晓阳     是          10      10          10    0       0        否
  石瑛      是          10      10          10    0       0        否
么大伟
            否          3          3        0     0       0        否
(离任)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
发展委员会根据相应议事规则,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积极履职、规
范运作,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各位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有效行使了独立董
事职权,发挥了各自的专业知识特长,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2 工作计划
    (一)推进项目建设及投产

    2022 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硅烷偶联剂项目全面投产。同时 2022 年也是公
司新建三氯氢硅项目建设的关键之年,公司项目组及各相关部门将通力配合,加快
项目建成投产进程,抢抓市场行情。
    (二)加大新产品市场开发力度

    2022 年,公司将在稳定现有产品市场份额的基础上,重点开拓新产品市场。继
续推进两种电子气体产品的下游测试工作,争取实现电子级二氯二氢硅产品下游规
模化采购及继续扩大现有电子级三氯氢硅产品市场份额,做好产品质量管理及销售
服务,以万无一失的产品品质服务更多下游客户。
    2022 年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二期产品将陆续投入市场,公司将在项目投产后尽
快实现稳定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积极做好前期市场调研、客户沟通
工作,发挥产品优势,争取尽快打开国内外市场,取得较好的销售成绩。
    (三)研发创新及人才引进
    2022 年,公司将积极推进研发平台建设工作,依托三孚(天津)化工科技有限
公司,提高公司高端专业人才吸引力,优化公司人才结构,加强人才战略储备,为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10
    2021 年公司遇抢抓市场机遇,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显著增长。2022 年,董事会
将继续勤勉尽责,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围绕公司战略目标,抢抓发展新机遇,
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11
议案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
监事会职责的规定,监事会对 2021 年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我受监事会的委托,将 2021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唐山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因股权收购事项提供还款保证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6、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认缴出资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出席或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
作、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监督。监事会对公司 2021

                                     12
年重点工作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决策程序及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议事程序合法有效,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
资料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
责,勤勉尽职,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监事会的
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权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13
议案三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万元) 期初余额(万元)        增减(%)
 流动资产                   101,770.33           74,912.25        35.85%
 非流动资产                 130,399.48           77,891.63        67.41%
 资产总额                   232,169.81         152,803.88         51.94%
 流动负债                     53,574.93          17,271.84       210.19%
 非流动负债                   20,205.10          10,863.53        85.99%
 负债总额                     73,780.03          28,135.37       162.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389.78         124,668.51         27.05%
   2021 年期末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 35.85%,主要系公司本期期末背书未到期的中
小银行票据有所增加;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 67.41%,主要系本期硅烷偶联剂项目
的持续投入;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 210.19%,主要系硅烷偶联剂项目银行贷款有
所增加。
    二、收入利润情况

           项目             本期发生额(万元) 上期发生额(万元) 增减(%)
营业总收入                         159,886.72         100,625.21     58.89%
营业成本                           105,783.18           79,536.32    33.00%
销售费用                              1,425.52           1,122.12    27.04%
管理费用                              5,118.70           4,010.35    27.64%
财务费用                                -14.23            -237.62    94.01%
研发费用                              7,013.46           4,310.77    62.70%
利润总额                             39,004.96          11,498.03   239.23%
净利润                               33,490.99           9,669.83   24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565.56           9,735.84   244.76%
每股收益(元/股)                           1.72               0.50   244.00%
    2021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较 2020 年增加 58.89%,主要系受市场影响,主要产品
售价上涨,导致收入增加;公司营业成本较 2020 年增加 33.00%,主要系原材料单
价上涨,成本增加;财务费用较 2020 年增加 94.01%,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降低;研
发费用较 2020 年增加 62.70%,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利润总额较 2020 年增加

                                     14
239.23%,净利润较 2020 年增加 246.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244.76%,每股收益增加 244%,主要因营业收入的上涨。
    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
露的《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部分章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15
议案四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50,137,855.15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22,524,990.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81,317,953.25 元,扣除 2021 年已对股东分配的 2020 年度
现金股利 12,013,328.00 元及股票股利 45,049,980.00 元,2021 年度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 851,867,510.40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1 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72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5,216,58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33,577,251.76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 10%。
    (二)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5,216,58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73,303,212 股。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
比低于 30%,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
气相二氧化硅、硅烷偶联剂、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公司持续探索硅产业链条的延伸,致力于使产品结构多元化、精细化,所
规划在建项目在未来几年将面临集中的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
    (一)2022 年公司“年产 15000 吨硅烷偶联剂中间体项目”及“年产 73000 吨
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均将进入正式生产,按照合同约定,项目设备、工艺管
道安装、土建工程等尾款将在 2022 年陆续支付。硅烷偶联剂一期及二期项目的建设
及后续生产经营需要较大资金支持。
    (二)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16
投资建设 5 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的议案》,公司新建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根
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算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14,997.81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 1 年 6 个
月。截止目前该项目现场基建工程整体进度已接近尾声,项目所需机械设备、电气、
仪表等已陆续到场。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天津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利于公
司吸纳高素质研发、生产及国际贸易等方面人才,从而提升公司生产、研发能力。
预计投资金额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公司已设立完毕,随着上述项目的逐
步推进,公司尚需投入大量资金。
    (三)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资产规模的扩大,为使公司保持稳定的生产经营,
加强应对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经营资金周转。
    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保证公司业务按照既
定计划稳步推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
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
有资金用于支持自身发展。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
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
具体事项。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在建项目建设,以
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顺利推进,补充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公
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的长期回报投资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17
议案五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18
议案六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建议,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年薪
     姓名                      职务
                                                    (含税,单位:万元)
   孙任靖                     董事长                        59.12
   万柏峰                 董事、总经理                      53.11
   董立强                董事、副总经理                     32.19
     刘嵚                董事、副总经理                     24.57
   闫丙旗                    独立董事                        9.26
   宋晓阳                     独立董事                       9.26
     石瑛                     独立董事                       9.26
   么大伟         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05
   王化利                   监事会主席                      27.78
   张文博                      监事                         23.14
   魏跃刚                      监事                         23.60
   周连会                    副总经理                       32.14
   陈治宏                    财务负责人                     32.02
   刘默洋                    董事会秘书                     20.99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 7 万元整(税后)/年。公司非独
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并参考
同行业薪酬水平等综合考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19
议案七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规
定,作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度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
表了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有 3 名,分别为闫丙旗先生、宋晓阳
先生、石瑛女士。公司已制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独立
董事开展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报告期内现任独立董事情况:
    (1)闫丙旗,男,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科瑞森重装股份有
限公司、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宋晓阳,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复旦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拥有律师执业证书。曾先后任职于上海百全律师事
务所和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3)石瑛,女,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现任北京多维电子材料技术开发与促进中心负责人,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
新联盟秘书长,宁波芯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施捷电子有限公司、上海

                                    20
   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具体会议出席情
   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任职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姓名     情况                     以通讯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闫丙旗    现任     10       10        10           0      0          否              0
宋晓阳    现任     10       10        10           0      0          否              0
  石瑛    现任     10       10        10           0      0          否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议案时,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
   况并审查表决程序,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我们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认为 2021 年度公司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符合法定程序,规范、
   合法、有效,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出席了相应的会议,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
   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为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的科
                                            21
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
们对 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和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定价方法客观、
公允、合理。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重要股权收购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收购唐山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唐山三孚
纳米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我们认为:1、公司本次收购唐山奥瑟亚化工有
限公司(下称“奥瑟亚唐山”)100%股权的事项(下称“股权收购事项”)未构成
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奥瑟亚唐山主要产品为公司四氯化硅产品的下游延伸,本次收购将进一步完善公
司循环经济体系,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的长期
稳定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3、本次交易的标的价值由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计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
限公司进行评估,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
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机构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公允,本次
交易不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 3.30 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唐山三
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为 2.58 亿元,对唐山奥
瑟亚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0.72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余额为
4.28 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的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因收购唐山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唐山三孚纳米材料

                                     22
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向其提供担保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共同安排,主要为促进收
购事项顺利进行。该部分担保已解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1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为了确保子公司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四)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我们对各提名人及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经历、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审
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
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50,166,6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12,013,328.00 元(含税)。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含税)。本次送
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95,216,580 股。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及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且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最大利益,符合公司的
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3
    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
的情形。同时,在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关承诺得到了
及时有效地履行。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
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公司各类临时公告 81 项。我们对公司 2021 年信
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及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能够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报送及披
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则,有效
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的相关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我们
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
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规范运作,有效决策,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
了大力支持和配合,我们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2022 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继续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
沟通,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司
                                     24
稳健发展,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闫丙旗、宋晓阳、石瑛
                                                          2022 年 4 月 22 日




                                   25
   议案八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孚新材料”)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
   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 2022 年度拟为三孚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存续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三孚新材料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三孚新材料
   提供的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的情形。额度范围内,
   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
   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
   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二、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法定代     注册资本    隶属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表人       (万元)    关系
                                              精细有机硅新材料研发;硅烷偶联剂中间体生
                                              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
唐山三孚新材                         控股子
                刘嵚     21,000.00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料有限公司                           公司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2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孚新材料资产总额 85,741.02 万元,净资产
20,143.77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3,923.24 万元,净利润-357.35 万元。(以上
数据系包含三孚新材料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已经审
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 4.28 亿元(均为对控股
子公司三孚新材料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7.52%。公司不存
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27
议案九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
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
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
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
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
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