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孚股份:三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7-02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
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
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

                                      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
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
支出。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
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
整。公司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其影响金额详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主要科目                   2021 年度影响金额

            在建工程                                               -85.99

           未分配利润                                              -50.11

            营业成本                                                8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1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2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