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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股份:三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公布年度提前执
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和公布之日起分
别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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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
   (二)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三)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
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
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
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
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其影响金额详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影响的主要科目                       影响金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5
未分配利润                                                             -3.89
少数股东权益                                                           -0.45
2022 年度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0.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0.36
少数股东损益                                                           0.06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会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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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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