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49 公司简称:雪龙集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雪龙集团 603949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竺菲菲 虞浩英 电话 0574-86805200 0574-86805200 办公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电子信箱 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960,929,689.43 502,852,934.20 9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75,429,269.51 428,792,732.33 104.16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9,079,126.81 21,215,388.02 -57.20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220,455,093.85 183,678,641.60 2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0,084,290.48 49,738,153.53 20.8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8,681,209.54 47,922,490.74 22.4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11 14.06 减少4.9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6 0.44 4.5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6 0.44 4.55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8,90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数量 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 19.95 29,891,500 29,891,500 无 人 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 境内非 15.00 22,479,600 22,479,600 无 司 国有法 人 贺财霖 境内自 13.26 19,871,900 19,871,900 无 然人 贺群艳 境内自 11.52 17,264,300 17,264,300 无 然人 贺频艳 境内自 11.52 17,264,300 17,264,300 无 然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展投资 境内非 3.75 5,619,900 5,619,900 无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人 范方琦 境内自 0.11 168,900 0 无 然人 孙伟民 境内自 0.11 159,700 0 无 然人 颜艺 境内自 0.10 151,280 0 无 然人 胡目尧 境内自 0.09 129,300 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一、贺财霖与贺频艳、贺群艳、香港绿源、维尔赛 控股、联展投资存在关联关系:1、贺财霖与贺群艳、贺 频艳为父女关系,贺群艳、贺频艳为姐妹关系;2、贺财 霖、贺频艳、贺群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3.26%,贺频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 11.52%,贺群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1.52%。 3、香港绿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9.95%,贺财霖 持有香港绿源 27.5%股份,贺频艳持有香港绿源 30%股 份,贺群艳持有香港绿源 30%股份;4、维尔赛控股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为 15%,贺财霖持有维尔赛控股 33.34%股 份,贺频艳持有维尔赛控股 33.33%股份,贺群艳持有维 尔赛控股 33.33%股份;5、联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为 3.75%,为贺财霖及其亲属、公司高管、核心员工的 持股平台,其中贺财霖持有联展投资 28.24%股份,贺财 霖弟弟贺根林持有联展投资 20%股份,贺财霖的妻妹郑 菊莲持有联展投资 1.4%股份。二、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上半年,公司克服疫情影响,抓住“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和基础建设加码等多重利好, 为满足不断增加的客户需求,通过技术改造、及时复工复产等一系列措施,有序组织经营管理活 动,实现营业收入 22,045.5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08.4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0.80%;截至 6 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542.93 万元,比上年度末增加 104.16%,总资产 96,092.97 万元,比上年度末增加 91.10%。 (一)公司不断提高产量,满足客户需求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公司发动机冷却风扇总成产量为 115.32 万个,同比增加 17.79%,离 合器风扇总成产量 33.09 万套,同比增加 45.90%,轻量化塑料件产量 144.43 万套,同比增加 6.36%。 上半年,公司客户需求较为旺盛,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通过增加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投入扩充 产能。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第一时间复工复产,保持原有生产人员队伍的稳定,并持续 推进离合器智能化车间技改项目。 为有效提升产能,公司对厂区内的功能区域进行了优化,建成投用了智能化立体仓库,并启 动了离合器恒温车间改建项目。公司上半年导入 MES 系统,实现与 ERP、OA 等公司现有信息化软 件系统有效融合,有助于实现生产计划统一调度,制造设备互联互通,生产过程全要素管控,配 送过程信息透明。 (二)公司抓住市场机遇,离合器风扇总成业务大幅增加 为提振经济,今年上半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经济刺激措施,在新老基建的带动下,商用车 市场在汽车行业中一枝独秀,特别是重卡车型持续高位景气。自今年 3 月以来,国内装载车、牵 引车、非道路移动车辆以及军用车辆等具体领域的市场需求增加明显。公司充分挖掘现有客户的 潜在需求,进一步强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从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云内动力、北汽福田等核心 客户获得的离合器订单大幅增加。 据统计,公司上半年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为 29.79 万套,销售额 10,484.70 万元,比去年同 期分别增加 35.47%和 48.03%,其中,主要应用于重卡车型的电控硅油离合器上半年销售量 5.57 万套,同比增加 139.40%,销售额 5,605.92 万元,同比增加 127.72%。由于单价和毛利率双高的 离合器产品销售额在公司销售总额的比重持续提高,带动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显著增加。 此外,公司竞争对手因地域原因,受疫情影响较大,今年上半年,部分客户提高了从本公司采购 相关产品的比例。 (三)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为后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公司于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公开发行 3,747 万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超过 4.3 亿元。公司上市后成为社会公众公司,形成更为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有 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通过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充实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 率,为顺利实施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募投项目提供 了资金保障。公司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将持续增加产能,提高研发能力,抓住政策机遇,做大做 强主业,积极回报投资者。 (四)自主研发与同步开发齐头并进,研发成果显著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与同步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发。在同步开发方面,今年上半年,为应 对“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各大商用车整车厂及发动机厂纷纷开发新车型、新发动机,公司 抓住机遇,凭借前期积累的过硬的离合器相关技术,为客户提供离合器匹配、标定工作的技术支 持,实现与客户的同步开发,并形成显著的研发成果。 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公司研发团队通过结构创新,实现风扇风量、降噪等指标上的突破,离 合器性能有了较大的提升,更好满足客户需求。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 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本次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 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 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贺财霖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