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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真履行作为监事的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列席和出席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生产经
营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并列席了公司的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如下:
    1、2020 年 3 月 16 年,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事项
及 2020 年薪酬建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
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0 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及所涉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意见
    鉴于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对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种内
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总体评估是客观、准确的。
    4、监督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低风险、短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的经营模式、目前的发展
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情况,实施了 2019 年度
现金分红,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监督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
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其他重大事项监督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未发现
公司有内幕交易的行为;未有关联交易情况的发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的情形。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1、加强法规学习,认真履行职责
    2021 年,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学习,加强财务、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严
格按照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勤勉履职,严格
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制度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重要事项监督检查,防范风险
    监事会将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便使
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
理水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重点
围绕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强化监督,加强风险防范
意识,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