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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合计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
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 号)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雪龙集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3,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6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47,437.0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151.07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29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
  1                                                28,740.79            28,740.79
         升级扩产项目
  2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4,553.69             4,553.69
  3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1,778.52             9,856.59
  4      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
                    合计                           55,073.00            43,151.0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额度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具体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
个月内,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上限与前次决议额度合并,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
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决议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3、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
买计划,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
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
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
同意了该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
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
的内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依法履行了
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雪龙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
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
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